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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中,包括有关信息披露的要求。(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题目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中,包括有关信息披露的要求。( )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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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企业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下列信息()

    A、合同总金额

    B、累计已经发生的成本

    C、已结算价款

    D、合同内容


    答案:ABC

  • 第2题:

    以下关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及披露说法正确的有(  )

    A.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是指通过合同或其他形式能够使企业参与其他主体的相关活动并因此享有可变回报的权益。参与方式是指持有其他主体的股权,不包括向其他主体提供债权及流动性支持等
    B.其他主体包括企业的子公司、合营安排中的合营企业、联营企业以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不包括合营安排中的共同经营
    C.企业同时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和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的,应当同时在合并财务报表附注和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准则要求的信息
    D.离职后福利计划或其他长期职工福利计划的披露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不适用《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准则

    答案:D
    解析:
    其他权益披露总则相关规定如下:
    第三条本准则所指的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是指通过合同或其他形式能够使企业参与其他主体的相关活动并因此享有可变回报的权益。参与方式包括持有其他主体的股权、债权,或向其他主体提供资金、流动性支持、信用增级和担保等。企业通过这些参与方式实现对其他主体的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其他主体包括企业的子公司、合营安排(包括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联营企业以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等。
    第四条本准则适用于企业在子公司、合营安排、联营企业和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企业同时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和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的,应当在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本准则要求的信息,不需要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附注中重复披露相关信息。
    第五条下列各项的披露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一)离职后福利计划或其他长期职工福利计划,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二)企业在其参与的但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合营安排中的权益,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但是,企业对该合营安排具有重大影响或该合营安排是结构化主体的,适用本准则。
    (三)企业持有的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但是,企业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以及根据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在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中的权益,适用本准则。

  • 第3题:

    以下关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及披露说法正确的有(  )。

    A.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是指通过合同或其他形式能够使企业参与其他主体的相关活动并因此享有可变回报的权益。参与方式是指持有其他主体的股权,不包括向其他主体提供债权及流动性支持等
    B.其他主体包括企业的子公司、合营安排中的合营企业、联营企业以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不包括合营安排中的共同经营
    C.企业同时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和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的,应当同时在合并财务报表附注和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准则要求的信息
    D.离职后福利计划或其他长期职工福利计划的披露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不适用《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准则

    答案:D
    解析:
    其他权益披露总则相关规定如下:第三条本准则所指的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是指通过合同或其他形式能够使企业参与其他主体的相关活动并因此享有可变回报的权益。参与方式包括持有其他主体的股权、债权,或向其他主体提供资金、流动性支持、信用增级和担保等。企业通过这些参与方式实现对其他主体的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其他主体包括企业的子公司、合营安排(包括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联营企业以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等。第四条本准则适用于企业在子公司、合营安排、联营企业和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企业同时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和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的,应当在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本准则要求的信息,不需要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附注中重复披露相关信息。第五条下列各项的披露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一)离职后福利计划或其他长期职工福利计划,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二)企业在其参与的但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合营安排中的权益,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但是,企业对该合营安排具有重大影响或该合营安排是结构化主体的,适用本准则。
    (三)企业持有的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但是,企业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以及根据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在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中的权益,适用本准则。

  • 第4题:

    以下关于关联方披露,说法不恰当的是( )。

    A.企业财务报表中应当披露与该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制关系的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有关信息

    B.对外提供合并财务报表的,对于已包括在合并范围内各企业之间的交易也应当予以披露

    C.企业财务报表中应当披露合并范围外的关联方交易

    D.企业财务报表中应当披露合并范围外的关联方关系

    答案:B
    解析:

  • 第5题:

    以下关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及披露说法正确的有()。

    A.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是指通过合同或其他形式能够使企业参与其他主体的相关活动并因此享有可变回报的权益。参与方式是指持有其他主体的股权,不包括向其他主体提供债权及流动性支持等
    B.其他主体包括企业的子公司、合营安排中的合营企业、联营企业以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不包括合营安排中的共同经营
    C.企业同时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和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的,应当同时在合并财务报表附注和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准则要求的信息
    D.离职后福利计划或其他长期职工福利计划的披露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不适用《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准则

    答案:D
    解析:
    其他权益披露总则相关规定如下:第三条本准则所指的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是指通过合同或其他形式能够使企业参与其他主体的相关活动并因此享有可变回报的权益。参与方式包括持有其他主体的股权、债权,或向其他主体提供资金、流动性支持、信用增级和担保等。企业通过这些参与方式实现对其他主体的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其他主体包括企业的子公司、合营安排(包括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联营企业以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等。第四条本准则适用于企业在子公司、合营安排、联营企业和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企业同时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和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的,应当在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本准则要求的信息,不需要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附注中重复披露相关信息。第五条下列各项的披露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一)离职后福利计划或其他长期职工福利计划,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二)企业在其参与的但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合营安排中的权益,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但是,企业对该合营安排具有重大影响或该合营安排是结构化主体的,适用本准则。
    (三)企业持有的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但是,企业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以及根据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在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中的权益,适用本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