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到期债权20 万元,乙公司对丙公司和丁公司各享有到期债权20 万元,因乙公司怠于行使债权,且无力偿还甲公司债权,甲公司通过诉讼代位行使对丙公司20 万元债权,获得胜诉判决。丙公司在向甲公司偿还10 万元后表示无力偿还。现甲公司提出下列主张,能够得到支持的是:
A.请求乙公司偿还10 万元
B.代位行使乙公司对丁公司的10 万元债权
C.请求乙公司承担10 万元的担保责任
D.申请执行丙公司的相关财产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乙公司欠甲公司50万元,乙企业又怠于行使自己对丙公司的到期债权80万元。对于甲乙丙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第7题:
乙银行应先向丙公司实现债权,再向丁公司实现债权
乙银行应先向丁公司实现债权,再向丙公司实现债权
乙银行可以向丙公司实现债权,也可以向丁公司实现债权,丙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甲公司追偿
乙银行可以向丙公司实现债权,也可以向丁公司实现债权,丙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甲公司和丁公司追偿
第8题:
A银行应当先就机器设备实现债权
A银行应当先就乙公司的保证实现债权
A银行就乙公司的保证与丙公司的质押实现债权,无先后顺序
假设乙公司承担了保证责任,则有权向甲公司追偿
第9题:
第10题:
乙银行行使撤销权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乙银行在行使撤销权时应以自己的债权为限
乙银行应当自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
乙银行应当自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3年内行使撤销权
第11题:
乙公司应当以丙公司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
乙公司应当以甲公司为被告,提起撤销权诉讼
乙公司提起诉讼的行为引起乙公司对甲公司的债权诉讼时效发生中断
乙公司提起诉讼的行为引起甲公司对丙公司的债权诉讼时效发生中断
第12题:
乙银行可以直接以甲公司的名义行使对丙公司的债权
乙银行行使代位权应取得甲公司的同意
乙银行应自行承担行使代位权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乙银行必须通过诉讼方式行使代位权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甲公司向A银行借款100万元,用自己所有的机器设备设定了抵押担保,同时乙公司为此提供了一般保证,丙公司用自己所有的股票设定了质押;各方对实现担保的顺序没有约定。借款到期后,甲公司无力清偿借款,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第18题:
2012年1月,李某设立了甲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甲公司),注册资本为550万元。 2013年1月,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2年。陈某在借款合同中以保证人身份签字。借款合同包含如下仲裁条款:凡是与本借款合同债务清偿有关的纠纷,应提交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甲公司以其价值350万元的公司厂房为该笔借款提供了抵押。抵押合同中约定:甲公司不偿还到期借款本息,该厂房归乙银行所有。 2015年1月,借款期满,甲公司无力偿还到期借款本息。乙银行调查发现,李某在缴纳出资后,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等方式抽逃了100万元出资。为实现借款债权,乙银行以甲公司、李某、陈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取得甲公司厂房的所有权;要求李某在抽逃的100万元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向乙银行承担清偿责任;要求陈某承担保证责任。 在庭审中,甲公司抗辩:(1)抵押合同中约定了“甲公司不偿还到期借款本息,该厂房归乙银行所有”,该条款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所以,抵押合同全部无效; (2)借款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本案应由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陈某抗辩:(1)自己未与乙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2)因自己只是工薪阶层,不具有代偿能力,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3)即使自己承担保证责任,乙银行也应当先实现抵押权。 李某抗辩:借款合同的债务人是甲公司,自己不应当向乙银行承担借款清偿责任。经查,甲公司、乙银行均未向法院提交仲裁协议;甲公司、陈某与乙银行之间未对实现担保权的顺序作出特别约定。甲公司主张抵押合同全部无效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第19题:
第20题:
行使代位权,要求丙公司偿还20万元
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放弃债权的行为
乙公司行使权利的必要费用可向甲公司主张
乙公司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甲公司放弃债权2年内行使撤销权
第21题:
乙公司应当以甲公司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行使代位权
丙公司若认为甲公司没有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丙公司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若丙公司可以证明甲公司曾经以打电话、发邮件的方式向丙公司催缴欠款,则可以证明甲公司没有怠于行使到期债权
乙公司只能就甲对丙享有的30万债权行使代位权
乙公司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甲迟延履行债权1年内行使权利
第22题:
行使代位权,要求丙偿还20万元
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放弃债权的行为
乙行使权利的必要费用可向甲主张
乙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甲放弃债权5年内行使撤销权。
第23题:
乙银行可以直接以甲公司的名义行使对丙公司的债权
乙银行必须通过诉讼方式行使代位权
乙银行行使代位权的全部费用均由丙公司负担
乙银行在行使代位权时应以自己的债权为限,对超出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