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题:
32、从组织结构上看,中央银行的类型有________。
A.单一型中央银行
B.复合型中央银行
C.跨国型中央银行
D.准中央银行型
由于各国政治、经济、社会状况的差异以及中央银行的形成历史、现实地位不同,因而形成了不同的中央银行的组织形式。 (1)单一中央银行制度
单一中央银行制度是指一个国家单独建立中央银行机构,作为政府的银行、发行的银行和银行的银行,全面执行中央银行职能并领导全部金融事业。根据中央与地方权力划分的不同,可分为一元中央银行制与二元中央银行制两种。
一元中央银行制,指国家只设立一家中央银行作为政府金融管理机构,履行全部中央银行的职能,根据需要在全国各地设立分支机构接受总行的统一领导,形成由总、分、支行组成的高度集中的中央银行体制。这类中央银行的特点是:权力集中、职能齐全,根据需要在全国各地建立分支机构。
二元中央银行制,指一国在国内设立中央和地方两级相对独立的中央银行机构,二者分别行使职权:中央级中央银行和地方级中央银行在货币政策方面是统一的,中央级机构是最高金融决策机构,地方级中央银行要接受中央级中央银行的监督和指导。但在货币政策的具体实施、金融监管和中央银行有关业务的具体操作方面,地方级机构在其辖区内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中央级机构与地方级机构不是总分行关系,而是按法律规定分别行使职能。 (2)复合式中央银行制度 复合式中央银行制度是指在一个国家内不单独设立中央银行,而是把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的业务、职能集中于一家银行,可分为一体式中央银行制与混合式中央银行制两种。
一体式中央银行制,又称“大一统中央银行体制”,指集中了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的全部业务、职能于一家银行。其理论基础是,建立于全民所有制基础之上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必须有高度统一的银行体制和管理制度与之相适应。20世纪30年代的苏联、60年代中期以前的东欧各国以及中国在改革开放前都曾实行过一体式中央银行制。
混合式中央银行制,指分设中央银行与专业银行,且中央银行业务与专业银行业务由分设的两银行交叉办理。 (3)准中央银行制度 准中央银行制度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没有建立通常意义上的中央银行制度,或者由政府授权某家或几家商业银行行使部分中央银行的权力,如新加坡、中国香港属于这种体制。新加坡设有金融管理局和货币委员会两个机构来行使中央银行职能。香港的金融管理局负责行使制定货币政策,实施金融监管及支付体系管理等中央银行职能,货币发行由汇丰银行、渣打银行和中国银行三家商业银行承担。 (4)跨国中央银行制度 跨国中央银行制度是指两个以上主权独立的国家共有的中央银行,其主要职能是:发行货币、为成员国政府服务,执行共同的货币政策及其有关成员国政府一致决定授权的事项。其特点是跨越国界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如欧洲中央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