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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非常关心中国的卫生健康事业,今年李先生将个人所得30万元捐献给中国红十字会。则李先生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这笔捐款可以在税前( )。A.扣除应纳税所得额一半B.扣除应纳税所得额的30%C.扣除应纳税所得额的40%D.全部扣除

题目

李先生非常关心中国的卫生健康事业,今年李先生将个人所得30万元捐献给中国红十字会。则李先生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这笔捐款可以在税前( )。

A.扣除应纳税所得额一半

B.扣除应纳税所得额的30%

C.扣除应纳税所得额的40%

D.全部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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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李先生(40岁)是某私企老板,年收入约30万元。李太太(38岁)是公务员,年收入在5万元左右。女儿小莉今年12岁。李先生的母亲与李先生一家同住,今年70岁,每月退休费1000元。

    李先生往年都给自己的侄子侄女们送红包,今年李先生想送个有新意的红包,免得小孩子乱花钱,准备送每个小孩一份教育保险。您对李先生的做法怎么看( )

    A.李先生与自己的侄子不是直系亲属,不能送保险
    B.李先生与自己的侄子是亲戚,可以送保险
    C.李先生为他们投保,受益人可以写自己
    D.保险不是礼物,不能用来送

    答案:A
    解析:
    根据可保利益原则,在订立和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可保利益,如果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可保利益,签订的保险合同无效。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①本人;②配偶、子女、父母;③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④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李先生对自己的侄子没有可保利益,不能送保险。

  • 第2题:

    共用题干
    李先生(40岁)是某私企老板,年收入约30万元。李太太(38岁)是公务员,年收入在5万元左右。女儿小莉今年12岁。李先生的母亲与李先生一家同住,今年70岁,每月退休费1000元。根据案例回答54~58题。

    由于工作原因,李先生经常要乘坐飞机去联系业务,则其可能面临的()风险很高。
    A:投资
    B:健康
    C:意外
    D:资金

    答案:C
    解析:
    根据可保利益原则,在订立和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可保利益,如果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可保利益,签订的保险合同无效。李先生与自己的侄子不是直系亲属,没有可保利益,不能送保险。


    胆结石不在李先生投保的重大疾病险的承保范围内,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按照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保险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主要包括:①协商;②调解;③仲裁;④诉讼。

  • 第3题:

    共用题干
    李先生(40岁)是某私企老板,年收入约30万元。李太太(38岁)是公务员,年收入在5万元左右。女儿小莉今年12岁。李先生的母亲与李先生一家同住,今年70岁,每月退休费1000元。根据案例回答54~58题。

    李先生投保一份重大疾病保险,1年后李先生被检查出患了胆结石(不在承保范围内),做完了手术,康复出院,李先生到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如何处理?()
    A: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
    B:保险公司不给付保险金,因不属承保范围
    C:保险公司不给付保险金,因还在保险观察期内
    D:还在保险观察期内,保险公司退还已缴保费

    答案:B
    解析:
    根据可保利益原则,在订立和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可保利益,如果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可保利益,签订的保险合同无效。李先生与自己的侄子不是直系亲属,没有可保利益,不能送保险。


    胆结石不在李先生投保的重大疾病险的承保范围内,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按照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保险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主要包括:①协商;②调解;③仲裁;④诉讼。

  • 第4题:

    共用题干
    李先生(40岁)是某私企老板,年收入约30万元。李太太(38岁)是公务员,年收入在5万元左右。女儿小莉今年12岁。李先生的母亲与李先生一家同住,今年70岁,每月退休费1000元。根据案例回答54~58题。

    李先生往年都给自己的侄子侄女们送红包,今年李先生想送个有新意的红包,免得小孩子乱花钱,准备送每个小孩一份教育保险。您对李先生的做法怎么看?()
    A:李先生与自己的侄子不是直系亲属,不能送保险
    B:李先生与自己的侄子是亲戚,可以送保险
    C:李先生为他们投保,受益人可以写自己
    D:保险不是礼物,不能用来送

    答案:A
    解析:
    根据可保利益原则,在订立和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可保利益,如果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可保利益,签订的保险合同无效。李先生与自己的侄子不是直系亲属,没有可保利益,不能送保险。


    胆结石不在李先生投保的重大疾病险的承保范围内,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按照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保险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主要包括:①协商;②调解;③仲裁;④诉讼。

  • 第5题:

    共用题干
    李先生(40岁)是某私企老板,年收入约30万元。李太太(38岁)是公务员,年收入在5万元左右。女儿小莉今年12岁。李先生的母亲与李先生一家同住,今年70岁,每月退休费1000元。根据案例回答54~58题。

    李先生在保险理赔时与保险公司产生分歧,李先生有多种方式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下列()方式不妥。
    A:调解
    B:到保险公司示威
    C:仲裁
    D:诉讼

    答案:B
    解析:
    根据可保利益原则,在订立和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可保利益,如果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可保利益,签订的保险合同无效。李先生与自己的侄子不是直系亲属,没有可保利益,不能送保险。


    胆结石不在李先生投保的重大疾病险的承保范围内,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按照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保险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主要包括:①协商;②调解;③仲裁;④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