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题:
问答题
简述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区别。
正确答案:
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主要区别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渊源的不同。大陆法系表现为成文法,其法律以成文法即制定法的方式存在。英美法系的法律渊源既包括各种制定法,也包括判例,而且,判例所构成的判例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2)法律结构的不同。大陆法系承袭古代罗马法的传统,在法律体系的结构上有公法与私法的划分;而在英美法系,虽然也受到大陆法系的影响,但是其法律体系的主要分类是普通法与衡平法。
(3)法官权限的不同。大陆法系强调法官只能适用法律而不能创造法律。英美法系的法官不仅适用法律,也在一定的范围内创造法律。
(4)诉讼程序的不同。大陆法系的诉讼程序以法官为重心,突出法官的职能,具有纠问程序的特点;英美法系的诉讼程序以原告、被告及其辩护人和代理人为重心,法官只是双方争论的“仲裁人”而不能参与争论,具有对抗式的特点。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