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题:
简述居间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1)居间合同的概念。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居间合同中,接受委托报告订立合同机会或者提供交易媒介的一方为居间人,给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2)居问合同的特征。①居间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和不要式合同。②居间合同是以促使一合同成立为目的的合同。③居间人的权利实现具有不确定性。④居间人不以他人名义或以自己名义代为订约,此与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行纪合同中的行纪人均有所不同,但应允许居间人兼为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