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指出,宪法第六十五条第四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 )的职务。”
A.行政机关
B.监察机关
C.审判机关
D.检察机关
第1题:
《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指出,宪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中“国家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修改为“国家倡导( ),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
A.社会主义荣辱观
B.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C.社会主义道德观
D.社会主义文明观
第2题:
《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指出,宪法第二十七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 )宣誓。”
A.司法
B.就职
C.党员
D.宪法
第3题:
第4题:
《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指出,宪法第三条第三款“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修改为:“国家行政机关、( )、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A.权力机关
B.监察机关
C.审议机关
D.仲裁机关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