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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哪个行政区划界线的变更不是由国务院审批的?()A、地级市B、县C、直辖市D、自治区

题目
下列哪个行政区划界线的变更不是由国务院审批的?()

A、地级市

B、县

C、直辖市

D、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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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必须由国务院审批的行政区划变更事项?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事项

    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设立、撤销、更名和隶属关系的变更

    自治州、自治县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

    县、市、市辖区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


    答案:D

    [解析]县、市、市辖区的行政区域界线变更权,国务院可以授予省级政府行使。

     

  • 第2题:

    根据《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关于我国行政区划变更的法律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5年)

    A.甲县欲更名,须报该县所属的省级政府审批
    B.乙省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应由全国人大审议决定
    C.丙镇与邻近的一个镇合并,须报两镇所属的县级政府审批
    D.丁市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由国务院授权丁市所属的省级政府审批

    答案:D
    解析:
    《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第7条规定:“下列行政区划的变更由国务院审批:……(二)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设立、撤销、更名和隶属关系的变更以及自治州、自治县、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根据上述规定,甲县欲更名,应由国务院审批,故A项错。乙省行政区域的变更,应由国务院审批,故B项错。《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第9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设立、撤销、更名,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据此,丙镇与邻近的一个镇合并,须报两镇所属的省级政府审批,故C项错。
    《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第8条规定:“县、市、市辖区的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批准变更时,同时报送国务院备案。”据此,D项正确,当选。

  • 第3题:

    根据《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关于我国行政区划变更的法律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市欲更名,须报该县所属的省级政府审批
    B.乙省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应由国务院决定
    C.丙镇与邻近的一个镇合并,须报两镇所属的市级政府审批
    D.丁市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由丁市所属的省级政府审批

    答案:B
    解析:
    ①市级行政区域的更名由国务院决定,A 选项错误;②省级行政区域的界线变更由国务院决定,故B 选项正确;③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界线变更等事宜均由省级政府审批。故C 选项错误;④D 选项需要国务院授权,故错误。记住两头,省级的设立、撤销、更名,特别行政区的成立,由全国人大决定;乡级行政区域一切都归省政府审批。中间部分统统都归国务院审批。

  • 第4题:

    根据《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关于我国行政区划变更的法律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甲县欲更名,须报该县所属的省级政府审批
    B.乙省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应由全国人大审议决定
    C.丙镇与邻近的一个镇合并,须报两镇所属的县级政府审批
    D.丁市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由国务院授权丁市所属的省级政府审批

    答案:D
    解析:
    《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第7条规定:“下列行政区划的变更由国务院审批:……(二)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设立、撤销、更名和隶属关系的变更以及自治州、自治县、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根据上述规定,甲县欲更名,应由国务院审批,故A项错。乙省行政区域的变更,应由国务院审批,故B项错。《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第9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设立、撤销、更名,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据此,丙镇与邻近的一个镇合并,须报两镇所属的省级政府审批,故C项错。
    《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第8条规定:“县、市、市辖区的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批准变更时,同时报送国务院备案。”据此,D项正确,当选。

  • 第5题:

    根据《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关于我国行政区划变更的法律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县欲更名,须报该县所属的省级政府审批

    B.乙省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应由全国人大审议决定

    C.丙镇与邻近的一个镇合并,须报两镇所属的县级政府审批

    D.丁市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由国务院授权丁市所属的省级政府审批



    答案:D
    解析:
    行政区域的变更包括行政区域的设立、调整、撤销和更名。这些都必须根据一定的法律程序进行。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其法律程序包括:1.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设立、撤销、更名,特别行政区的成立,应由全国人大审议决定。2.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设立、撤销、更名或者隶属关系的变更,自治州、自治县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县、市的行政区域界线的重大变更,都须经国务院审批。3.县、市、市辖区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由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4.乡、民族乡、镇的设立、撤销、更名或者变更行政区域的界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A项:根据上述第2项的规定,甲县欲更名,须报国务院审批。故A项错误。B项:根据上述第2项的规定,乙省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须报国务院审批。故B项错误。C项:根据上述第4项的规定,丙镇与邻近的一个镇合并,须报省级人民政府审批,故C项错误。D项:根据上述第3项的规定,丁市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由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故D项正确。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