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庭对简易处理的案件可以用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送达裁决书。()
第1题:
仲裁庭对简易处理的案件可以用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送达仲裁文书,但送达()除外。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下列关于简易程序的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A.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只要当事人各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就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B.以捎口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送的开庭通知,未经当事人确认或者没有其他证据足以证明当事人已经收到的,人民法院不得将其作为按撤诉处理和缺席判决的.根据
C.原告提供了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但法院无法向被告直接送达或者留置送达应诉通知书的,仍可以按照简易程序审理
D.发回重审的案件可以按照简易程序审理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