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规定,对依法收回的闲置土地,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采取下列哪些方式利用?
A.依据国家土地供应政策,确定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开发利用;
B.纳入政府土地储备
C.对耕作条件未被破坏且近期无法安排建设项目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委托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单位或者个人组织恢复耕种
D.依法转让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单选题】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以下有关闲置土地管理规定的说法错误的是:
A.已动工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
B.延长动工期限。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动工开发、竣工期限和违约责任。从补充协议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起,延长动工开发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C.未动工满两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费不得列入生产成本
D.闲置土地依法处置后土地权属和土地用途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据实地现状在当年土地变更调查中进行变更,并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