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中,“隼类”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是()只。
A.5
B.6
C.4
D.10
1.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就“明知”规定为()A、完全明知B、假定明知C、推定明知D、其他明知
2.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就“明知”规定为()A.完全明知B.假定明知C.推定明知D.其他明知
3.某地电缆受到破坏,大面积停电3小时,后查知为邢某偷割电缆所致。邢某被控犯“危害公共安全罪”,处以5年有期徒刑。邢某不服上诉,理由是自己偷割电缆变卖所得仅50元钱,顶多属于“小偷小摸”行为。二审法官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维持原判。对此,下列哪一种理解是错误的?A.法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对邢某行为所作出的判断是一种事实判断B.《关于审理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司法解释C.在这个案件中,法官主要运用了“演绎推理”D.邢某对自己行为的辩解是对法律的认识错误
4.根据《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若采取措施资助恐怖主义活动,但恐怖主义活动最终犯罪中止或未遂,不应以恐怖融资罪定罪。()
第1题: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应认定《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