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引入了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而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市场主体独立,那么就必须健全公司法人格制度,请分析公司法人格否认是否与之矛盾,如何理解二者的关系?
第1题:
现代企业制度是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能与市场经济体制衔接的公司法人制度。()
第2题:
简答题二: 简述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法理根据和适用要件。
第3题:
公司法是商法中最为重要的单行法,我国公司法目前面临着改革,请你查阅资料,就公司法的热点问题如公司人格否认制度、股东代表诉讼、小股东利益保护、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独立董事制度等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完善对策等方面写一篇不少于2000字的作业。
第4题:
6、关于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论述正确的有:()
A.公司人格否认通过公司登记注销完成。
B.在2005年10月《公司法》修改之前,我国实践中已经存在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
C.债权人未造成损害时,不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D.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在英美等国家又称为“刺破公司面纱”制度。
第5题:
试着评价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