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新闻单位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转播类服务的,到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履行备案手续。()
第1题:
地(市)级以上广播电台、电视台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转播类服务的,到省级以上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履行备案手续。()
第2题:
用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电影电视剧类节目和其它节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管理规定。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播出时政类视听新闻节目,应当是地(市)级以上广播电台、电视台制作、播出的节目和中央新闻单位网站登载的时政类视听新闻节目。()
第3题:
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应当依照《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取得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颁发的()。
A、《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B、《文化经营许可证》
C、《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D、《互联网视听节目许可证》
第4题: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应当按照《许可证》载明或备案的事项开展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并在播出界面显著位置标注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批准的播出标识、名称、《许可证》或备案编号。()
第5题:
未按照许可证载明或备案的事项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或违规播出时政类视听新闻节目的,由县级以上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