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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女士于2004年5月从某商场购买一套化妆品,使用后皮肤红肿出疹,就医不愈且花费巨大。2005年4月,孙女士在与商场多次交涉无果的情形下,将商场诉至法院。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孙女士可要求商场承担违约责任B.孙女士可要求商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C.孙女士可以申请国家赔偿D.孙女士只能自认倒霉

题目

孙女士于2004年5月从某商场购买一套化妆品,使用后皮肤红肿出疹,就医不愈且花费巨大。2005年4月,孙女士在与商场多次交涉无果的情形下,将商场诉至法院。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孙女士可要求商场承担违约责任

B.孙女士可要求商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C.孙女士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D.孙女士只能自认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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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孙女士于2004年5月1日从某商场购买一套化妆品,使用后皮肤红肿出疹,就医不愈花费巨大。2005年4月,孙女士多次交涉无果将商场诉至法院。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孙女士可以要求商场承担违约责任

    B.孙女士可以要求商场承担侵权责任

    C.孙女士可以要求商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D.孙女士可以要求撤销合同


    正确答案:AB

  • 第2题:

    孙某和杨某签订了一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杨某从孙某处购买房屋一套,价款为人民币500000元,10日后交货,随后二人去相关部门进行了预告登记。次日,张某找到孙某,表示也想购买该房屋,并承诺付给孙某700000元人民币。孙某当场便和张某签订了合同,并和张某办理了登记手续。根据规定,该房屋应当归(  )所有。

    A.孙某
    B.杨某
    C.张某
    D.杨某和张某共同

    答案:A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本题中,虽然孙某和张某签订了协议并办理了登记手续,但是孙某和杨某事先进行了预告登记,孙某和张某的房屋买卖行为不得对抗预告登记,其行为无效,张某对房屋不享有所有权;孙某和杨某二人尚未对房屋买卖进行登记,房屋所有权不发生转移,杨某对房屋也不享有所有权,所有权仍然归孙某。

  • 第3题:

    20、甲某从某商场购买一套化妆品,使用后皮肤过敏溃烂,就医治疗花费巨大,多次交涉无果后,甲某将商场诉至法院。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可以要求商场承担违约责任

    B.甲可以要求商场承担违约责任

    C.甲可以要求撤销合同

    D.甲可以要求商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组成计税价格=20×8.3(1+40%)/ (1-30%)=332(万元) 应纳增值税=332×17%=56.44(万元) 应纳消费税=332×30%=99.6 (万元)

  • 第4题:

    孙女士于2004年5月1日从某商场购买一套化妆品,使用后皮肤红肿出疹,就医不愈花费巨大。2005年4月,孙女士多次交涉无果将商场诉至法院。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孙女士可以要求商场承担违约责任
    B:孙女士可以要求商场承担侵权责任
    C:孙女士可以要求商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D:孙女士可以要求撤销合同

    答案:A,B
    解析:
    【考点】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规则【详解】《合同法》第44条第1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本题中孙女士与某商城之间的化妆品买卖合同已成立生效并由双方交易完成,因此孙女士不能要求商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选项C错误。对于商场出售化妆品导致孙女士身体受到的伤害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据此,孙女士有权要求商场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选择要求商场承担侵权责任。因此,选项A、B正确。由于本题中孙女士与商场签订合同过程中不存在《合同法》第54条中规定的可撤销事由,因此孙女士不能要求撤销合同,选项D错误。

  • 第5题:

    2018年3月1日某化妆品公司发布一条广告称:水晶四季是引进韩国全新技术专业消除眼袋、黑眼圈以及眼周暗沉的一套化妆品。一套只需100元,随到随购,数量不限,订购热线010-88888888,免费送货上门。蒋女士于2018年5月2日得知立即拨打电话表示购买,该化妆品公司于5月2日送货上门。根据合同法律制度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该广告属于要约邀请
    B.蒋女士发出承诺应当以书面的形式作出
    C.该化妆品买卖合同于2018年5月2日成立
    D.蒋女士可以在2018年5月3日撤回承诺

    答案:C
    解析:
    (1)选项A:该广告内容具体确定(有具体的价格等),且表达出一经接受即受约束的意思表示(明示“随到随购,数量不限”),所以属于要约;(2)选项B: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通知的方式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3)选项C:承诺生效,合同成立;(4)选项D: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