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侨、侨眷境外亲友向境内捐赠财产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侨务工作的机构可以协助办理有关入境手续,为捐赠人实施捐赠项目提供帮助,并依法对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进行监督。()
第1题:
归侨、侨眷及其境外亲友在境内投资的企业捐赠的财产用于公益事业的,依法享受所得税优惠。()
第2题:
归侨、侨眷境外亲友捐赠的物资用于国内公益事业的,依法减征或者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
第3题:
归侨、侨眷需要赴境外处分财产或者接受遗产、遗赠、赠与的,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归侨、侨眷的请求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4题: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侨务工作的机构应当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保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的工作,并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归侨、侨眷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5题:
归侨、侨眷及其境外亲友在境内投资的企业捐赠的财产用于公益事业的,不得享受所得税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