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变更民族成份,应当由( )提出申请。
A.本人
B.其父母
C.其学校老师
D.其所在的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
第1题:
《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份,应当由()提出申请。
A.其父母
B.其本人
C.其祖父母
D.其兄弟姐妹
第2题:
《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未满十八岁的公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其民族成份一次。“下列情况”是指()。
A.父母婚姻关系不变,但其按程序申请变更的;
B.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直接抚养的一方不同的;
C.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继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D.其民族成份与养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第3题:
《关于中国公民确定民族成份的规定》规定,不同民族的公民结婚所生子女,或收养其他民族的幼儿,其民族成份在满十八周岁以前由父母或养父母商定,满十八周岁者由本人决定,年满()者不再更改民族成份。
A.十九周岁
B.二十周岁
C.二十二周岁
第4题:
《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未满十八岁的公民,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变更其民族成份()次。
A.一次
B.两次
C.三次
D.多
第5题:
《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第7条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其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的两年内,可以依据其父或者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
A.一次
B.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