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怀孕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委托人民政府指定的省级医院进行病情诊断或者妊娠检查。()
第1题:
下列情况属于不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的有:( )
A.罪犯甲因强奸罪共犯被判处无期徒刑但正在哺乳的妇女
B.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乙患有严重疾病,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C.罪犯丙因交通肇事被判有期徒刑3 年,性格温和,但是最近因患病经常大小便失禁,生活不能自理
D.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丁在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
【答案】:D
【详解】:《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因此,ABC都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无期徒刑只有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才能适用暂予监外执行,故D不可以暂予监外执行,D正确。
【相关考点梳理】司法考试中对于监外执行还需要掌握一下几点
1. 执行机关的区别
2.第255条: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的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决定或者批准机关提出书面意见。为新增条款,人民检察院对监狱,看守所的监督是提出书面意见而不是具有批准决定权。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遇到暂予执行的题干,首先考虑是否是有期或者拘役的刑种,其他刑种除了无期是哺乳或者怀孕的情形,其他的都不成立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严重疾病的标准是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下列对于鉴定的认识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已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提出其身患严重疾病,要求取保候审时,需要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或出具证明文件
B.正在服有期徒刑的罪犯李某在服刑期间,提出自己患有严重疾病,要求监外执行的,需要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出具证明文件
C.侦查机关应当将当作证据使用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王某
D.对犯罪嫌疑人冯某的精神病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