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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次保密检查中,检查组工作人员发现某局干部赵某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上存储有大量涉密文件资料,立即采取了断网、封存计算机等紧急措施。后经查明,这些所谓的“涉密文件资料”,都是李某旅游之后自己所写的日决,并存储在单位计算机上。李某主观上认为,把这些日记标注为国家秘密,有利于自己妥善保管。李某的行为不违反保密法。()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题目
在一次保密检查中,检查组工作人员发现某局干部赵某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上存储有大量涉密文件资料,立即采取了断网、封存计算机等紧急措施。后经查明,这些所谓的“涉密文件资料”,都是李某旅游之后自己所写的日决,并存储在单位计算机上。李某主观上认为,把这些日记标注为国家秘密,有利于自己妥善保管。李某的行为不违反保密法。()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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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以下属于保密违法行为的是 ()

    A.私自买卖涉密地图

    B.利用连接互联网计算机存储、处理绝密文件

    C.将涉密计算机连接互联网

    D.按照国家有关涉密载体销毁的规定对涉密载体进行销毁


    参考答案:ABC

  • 第2题:

    根据《保密法》,下列关于保密行为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A.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属于世露国家秘密行为
    B.音像制品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按照涉密资料进行保管
    C.将手机连接到涉密计算机上充电,不会发生泄密
    D.U盘上的涉密信息,只要执行删除程序就不可恢复
    E.两人出差同行,可以携带密件到购物、餐饮等公共场所

    答案:C,D,E
    解析:
    考核《保密法》中禁止的保密行为。于机连接到涉密计算机上充电,等同于间接地连接到互联网,容易产生泄密;U盘上的涉密信息,执行删除程序后可以恢复,同样容易造成失泄密;两人出差同行,携带密件不允许到公共场所。

  • 第3题:

    5、知名画家赵某把自己写的一幅字送给喜欢收藏字画的李某,李某一直珍藏在家中。在一次李某自办的珍藏画展中,李某将赵某的这幅字放在了展览会的中心位置供人欣赏,以下选项中对李某的行为判断错误的是()

    A.侵犯了赵某的署名权

    B.侵犯了赵某的展览权

    C.侵犯了赵某的发行权

    D.不侵权


    王某仍享有展览权

  • 第4题:

    被告人李某,男,37岁,某劳动局财务科出纳员。1997年11月,某市人民政府委托建设银行发行该市奖券,每张奖券为30元,中奖者一等奖奖金为5万元,二等奖奖金为3万元,单位和个人均可购买。购买时不留印鉴,买后不挂失,并要求开奖后头一天,各单位必须将本单位购买的奖券全部封存登记。该劳动局代为职工买了一部分奖券之后,部分职工不愿意买,因此,财务科又将这部分奖券原价收回,作为本单位购买的奖券,委托李某保管,但没有封存登记。1998年11月,中奖号码公布之后,被告人李某发现自己负责保管的单位奖券中有一张中了二等奖。李某将没有中奖的自己的奖券替换了这张已经中奖的单位奖券。由于该奖券由劳动局统一从某职工手中回购所得,因此,劳动局职工很快知道了本单位有一张奖券中了二等奖,但李某保管的奖券中却并没有中二等奖的奖券。李某因害怕而不敢去银行兑换奖金。后单位领导找李某谈话,李某觉得不妙,主动将该奖券交给局领导,并承认了自己偷换奖券的事实。
    问: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犯罪,应该如何定罪量刑?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李某构成贪污罪。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在本案中,李某是在国家机关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的便利,非法占有其单位所有的公共财物,数额较大,达到3万元,符合贪污罪的构成要件,成立贪污罪。
    (1)李某属于贪污中止。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因而没有完成犯罪的犯罪停止形态。在本案中,李某侵占了单位的奖券,必须到银行兑奖后,其犯罪行为才会完成。在犯罪的过程中,李某自动放弃犯罪,并将奖券返还给单位,符合犯罪中止的条件,故属于贪污中止。
    (2)李某有自首情节。自首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后自动归案,并如实交代自己犯罪行为的行为。在本案中,李某在犯贪污罪之后,主动向有关单位领导投案,并且如实交代了自己偷换奖券的事实,符合自首的成立条件。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中止的,如果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犯罪分子自首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所以,在本案中,李某的行为没有造成损害,并且属于犯罪较轻的情形,所以,对于李某应当免除处罚。

  • 第5题:

    根据《保密法》,下列关于保密行为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A: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属于泄露国家秘密行为
    B:音像制品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按照涉密资料进行保管
    C:将手机连接到涉密计算机上充电,不会发生泄密
    D:U盘上的涉密信息,只要执行删除程序就不可恢复
    E:两人出差同行,可以携带密件到购物、餐饮等公共场所

    答案:C,D,E
    解析:
    《保密法》第二条,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选项A正确。第二十七条,报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编辑、出版、印制、发行,广播节目、电视节目、电影的制作和播放,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公共信息网络及其他传媒的信息编辑、发布,应当遵守有关保密规定。选项B正确。第二十四条,机关、单位应当加强对涉密信息系统的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①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②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③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④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⑤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因此,选项CD是错误的。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第6项,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的。E选项中携带密件到购物、餐饮等公共场所属于私人交往,所以属于违法行为。因此,选项E错误。本题答案为C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