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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关于执行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 执行是法院运用国家强制力进行的行为B 执行是法院强迫义务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过程C 只要法律文书生效就可以执行D 执行时法院应权利人申请而采取的措施

题目

下面关于执行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 执行是法院运用国家强制力进行的行为

B 执行是法院强迫义务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过程

C 只要法律文书生效就可以执行

D 执行时法院应权利人申请而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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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C
更多“下面关于执行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 执行是法院运用国家强制力进行的行为B 执行是法院强迫义务人 ”相关问题
  • 第1题:

    负责执行的法院在对死刑犯王某准备执行死刑之前,突然发现王某除了贪污罪之外,还犯有受贿罪,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A:负责执行的法院可以立刻停止执行
    B:负责执行的法院应当把请求停止执行死刑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层报最高人民法院审批
    C:最高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
    D:最高人民法院确认原裁判没有错误,应当裁定继续执行原核准死刑的裁判,并交付执行死刑

    答案:B
    解析:
    【考点】死刑停止执行的程序。详解:《刑事诉讼法解释》第418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在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执行前,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暂停执行,并立即将请求停止执行死刑的报告和相关材料层报最高人民法院:(1)罪犯可能有其他犯罪的;(2)共同犯罪的其他犯罪嫌疑人到案,可能影响罪犯量刑的;(3)共同犯罪的其他罪犯被暂停或者停止执行死刑,可能影响罪犯量刑的;(4)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5)罪犯怀孕的;(6)判决、裁定可能有影响定罪量刑的其他错误的。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可能影响罪犯定罪量刑的,应当裁定停止执行死刑;认为不影响的,应当决定继续执行死刑。A错误,是“应当暂停执行死刑”。B正确,应选。《刑事诉讼法解释》第421条规定:对下级人民法院报送的停止执行死刑的调查结果和意见,由最高人民法院原作出核准死刑判决、裁定的合议庭负责审查,必要时,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故C错误。《刑事诉讼法解释》第422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停止执行死刑的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确认罪犯怀孕的,应当改判;(2)确认罪犯有其他犯罪,依法应当追诉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死刑,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3)确认原判决、裁定有错误或者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需要改判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死刑,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4)确认原判决、裁定没有错误,罪犯没有重大立功表现,或者重大立功表现不影响原判决、裁定执行的,应当裁定继续执行死刑,并由院长重新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故D错误。

  • 第2题:

    执行程序指的是人民法院的执行机构运用国家强制力,强制义务人履行( )所确定的义务的程序。

    A、文书
    B、生效并具给付内容的法律文书
    C、法院的判决书
    D、生效的仲裁裁决书

    答案:B
    解析:
    执行程序,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机构依照法定的程序,对发生法律效力并具有给付内容的法律文书,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具有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履行其给付义务的行为。

  • 第3题:

    4、‍下列关于执行行为异议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

    A.执行行为异议的主体只能是当事人

    B.执行行为异议的目的在于纠正执行违法行为‍

    C.执行行为异议的提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D.法院裁定驳回执行行为异议后,异议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执行行为异议的主体只能是当事人

  • 第4题:

    执行程序指的是人民法院的执行机构运用国家强制力,强制义务人履行( )所确定的义务的程序。

    A.文书
    B.生效的法律文书
    C.法院的判决书
    D.生效的仲裁裁决书

    答案:B
    解析:
    执行程序,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机构依照法定的程序,对发生法律效力并具有给付内容的法律文书,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具有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履行其给付义务的行为。

  • 第5题:

    关于执行异议的说法,正确的有:

    A.执行异议需要在执行的过程中提出

    B.执行异议应当向执行法院提出

    C.法院对执行行为异议和案外人执行标的异议的处理不同

    D.执行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


    执行异议需要在执行的过程中提出;执行异议应当向执行法院提出;法院对执行行为异议和案外人执行标的异议的处理不同;执行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