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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打着介绍婚姻的幌子,不顾妇女甲的反对,强行将其出卖给男子乙。对张某应当以( )追究刑事责任。A.拐卖妇女罪B.非法拘禁罪C.诈骗罪D.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题目

张某打着介绍婚姻的幌子,不顾妇女甲的反对,强行将其出卖给男子乙。对张某应当以( )追究刑事责任。

A.拐卖妇女罪

B.非法拘禁罪

C.诈骗罪

D.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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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A
更多“张某打着介绍婚姻的幌子,不顾妇女甲的反对,强行将其出卖给男子乙。对张某应当以( )追究刑事责 ”相关问题
  • 第1题:

    以介绍婚姻为名,采取非法扣押身份证件、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或者利用妇女人地生疏、语言不通、孤立无援等境况,违背妇女意志,将其出卖给他人的,应当以()追究刑事责任。

    A、诈骗罪

    B、拐卖妇女罪

    C、绑架罪

    D、非法拘禁罪


    参考答案:B

  • 第2题:

    1980年初,张某强奸某妇女并将其杀害。1996年末,张某因酒后驾车致人重伤。两案在2007年初被发现。关于张某的犯罪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应当以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和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数罪并罚
    B: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C: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D:不应当追究任何刑事责任

    答案:A,B,D
    解析:
    【考点】追诉时效【详解】追诉时效,是刑法规定的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此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超过了此期限,司法机关就不能再追究刑事责任。因此,超过追诉时效,意味着不能行使求刑权、量刑权与行刑权,因而导致刑罚消灭。根据1979年《刑法》第76条和1997年《刑法》第87条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本案中,张某在1980年强奸妇女并将其杀害。张某出于灭口的动机,在实施强奸行为后,杀死被害人,应分别认定为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实行数罪并罚。根据1979年《刑法》第132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因而故意杀人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死刑,追诉时效为20年。根据1979年《刑法》第139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而强奸罪的法定最高刑是10年,诉讼时效是15年。1996年末,张某因酒后驾车致人重伤,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1979年《刑法》第113条的规定,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见法定最高刑不满5年有期徒刑,追诉时效为5年。另根据1979年《刑法》第78条第2款和1997年《刑法》第89条第2款的规定,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即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的追诉时效便中断,其追诉时效从后罪成立之日起重新计算。在前罪的追诉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时,如果后罪的法定最高刑轻于前罪,后罪的追诉期限届满,而前罪的追诉期限未满,则只追究前罪的刑事责任。具体到本案,张某于1980年实施了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但张某在1996年又犯了交通肇事罪。这时,强奸罪的追诉时效已经届满,但故意杀人罪的追诉时效尚未届满,因此故意杀人罪的追诉时效中断,即先前的追诉期限从1996年重新开始计算,故意杀人罪再经过20年才不被追诉。到2007年,后罪(交通肇事罪)已超过5年的追诉期限,但前罪(故意杀人罪)没有超过追诉期限。在这种情况下,只能追究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不能再追究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因而C的说法是正确的,A、B、D的说法是错误的。所以答案是ABD。

  • 第3题:

    甲市居民张某与乙市居民李某在丙市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张某将一辆汽车以10万元的价格卖给李某,双方在丁市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后张某反悔并告知李某自己已将汽车卖给他人。若李某欲追究张某的违约责任,应向()起诉。

    A.甲市法院
    B.乙市法院
    C.丙市法院
    D.丁市法院

    答案:A
    解析:
    2020版教材P307
    《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 第4题:

    1980年初,张某强奸某妇女并将其杀害。1996年末,张某因酒后驾车致人重伤。两案在2007年初被发现。关于张某的犯罪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应当以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和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数罪并罚

    B.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C.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D.不应当追究任何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ABD

  • 第5题:

    1980年初,张某强奸某妇女并将其杀害。1996年末,张某因酒后驾车致人重伤。两案在2007年初被发现。关于张某的犯罪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应当以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和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数罪并罚
    B.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C.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D.不应当追究任何刑事责任


    答案:C
    解析:
    解析:张某强奸某妇女并将其杀害,构成强奸罪与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该强奸罪不具有从重处罚情节,故法定最高刑为10年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死刑。根据《刑法》第87条规定,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为20年。《刑法》第89条第2款规定,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本案中,1980年至1996年经过了16年,在新罪发生时,故意杀人罪的追溯时效还没有过,而强奸罪的追溯时效已经过,不能再追究其强奸罪的刑事责任。另外,故意杀人罪的追溯时效在时效期内因又犯交通肇事罪而重新计算,即从1996年开始重新计算故意杀人罪的追溯时效。从1996年末到2007年案发经过了11年,故意杀人罪的追溯时效没有经过,因此,依然要对其故意杀人行为追究刑事责任。
    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这里并没有加重处罚情节,故法定最高刑为3年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87条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5年。从1996年末到2007年案发经过了11年,故2007年初发现该交通肇事罪时已经过追诉时效,对张某的交通肇事行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A、B、D项说法错误,c项说法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