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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患者因急病被送至医院,医院根据病情决定采取手术治疗,但患者及其家属坚决不同意手术方案。医院多时劝说无效,患者最终死亡。对于此结果,医院应承担部分赔偿责任。()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题目
某患者因急病被送至医院,医院根据病情决定采取手术治疗,但患者及其家属坚决不同意手术方案。医院多时劝说无效,患者最终死亡。对于此结果,医院应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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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患者,男,56岁,因肝癌在某三甲医院进行手术治疗,术前医生告知家属患者为癌症晚期,术后效果可能不佳,家属同意手术,手术顺利。术后3个月患者死亡,家属认为手术未成功,要求赔偿。上述情况属于:

    A.医疗纠纷
    B.医疗过失
    C.医疗过错
    D.医疗事故

    答案:A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生物医学知识。
    第二步,医疗纠纷是指基于医疗行为,在医方(医疗机构)与患方(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之间产生的因对治疗方案与治疗结果有不同的认知而导致的纠纷等。题干中,手术顺利,但家属认为未成功,要求赔偿,属于医疗纠纷。A项正确。
    因此,选择A选项。

  • 第2题:

    田某突发重病神志不清,田父将其送至医院,医院使用进口医疗器械实施手术,手术失败,田某死亡。田父认为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一系列违规操作,应对田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医疗损害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由患方承担举证责任
    B、医院实施该手术,无法取得田某的同意,可自主决定
    C、如因医疗器械缺陷致损,患方只能向生产者主张赔偿
    D、医院有权拒绝提供相关病历,且不会因此承担不利后果

    答案:A
    解析:
    选项A正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据此可知,医疗损害责任适用的是一般过错责任原则,原则上受害人就医疗机构的过失、医疗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负有举证责任,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选项B错误,《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该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据此可知,医院实施该手术,若无法取得田某的同意,应当取得田某近亲属的书面同意。
    选项C错误,《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选项D错误,《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

  • 第3题:

    1、田某突发重病神志不清,田父将其送至医院,医院使用进口医疗器械实施手术,手术失败,田某死亡。田父认为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一系列违规操作,应对田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医疗损害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由患方承担举证责任。

    B.医院实施该手术,无法取得田某的同意,可自主决定。

    C.如因医疗器械缺陷致损,患方只能向生产者主张赔偿。

    D.医院有权拒绝提供相关病历,且不会因此承担不利后果。


    A

  • 第4题:

    王某因患病在本地医院住院治疗,期间突然病情恶化,医院紧急将其送往省会医院,省会医院确认病情后认为需立即手术治疗,由于王某家在偏远的山区,送往省会医院无家属陪同。省会医院手术医生只好将手术风险告知陪送前来的当地医院主治医生张某:由于患者体质较弱,手术后有可能导致败血症死亡。张某考虑到手术较急,无法通知患者家属立即到场,认为治病要紧,便代表患者家属在术前谈话记录上签字。王某手术后,终因败血症医治无效死亡,为此,王某之父要求张某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张某的签字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B:张某的签字行为构成侵权,应承担赔偿责任
    C:张某的签字行为构成无因管理,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D:张某的签字行为构成无因管理,但应给予王某之父适当补偿

    答案:C
    解析:
    无因管理是行为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需要具备四个要件:(1)须有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2)须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意思;(3)须管理事务的行为有利于本人并不得违反本人明示或可推知的意思,但是替本人履行法定或道德上的义务以及救助自杀的除外;(4)须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无因管理的成立除要求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且管理他人事务无法律上的义务外,还要求管理人主观上为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本题中张某代病人家属在医院谈话记录上签字,并没有法定的义务和约定的义务,但是在为避免病人的利益有更大的损失而管理病人的事务,虽进行手术有导致患者死亡的危险,但也只有尽快进行手术才有可能挽救患者的生命,也就是说被告有管理的意思,而其管理的事务确为病人的利益而非为自己的利益,符合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无因管理的成立排除了无权代理和侵权行为的成立,并且只要管理人尽了注意义务,就无需赔偿本人的损失。因此,C项正确。

  • 第5题:

    田某突发重病神志不清,田父将其送至医院,医院使用进口医疗器械实施手术,手术失败,田某死亡。田父认为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一系到违规操作,应对田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医疗损害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由患方承担举证责任
    B.医院实施该手术,无法取得田某的同意,可自主决定
    C.如因医疗器械缺陷致损,患方只能向生产者主张赔偿
    D,医院有权拒绝提供相关病历,且不会因此承担不利后果

    答案:A
    解析:
    患方也可向医院追偿,C错误。医院应提供病历,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