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有先后履行顺序时,若后给付义务人的财产在合同订立后明显减少,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危险时,先给付义务人有权在对方履行或提供担保前,中止自己的履行。()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不安抗辩权,又称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义务。
第4题:
第5题:
无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债务人在对方未履行或未提出履行之前,拒绝履行的权利是()
A不安抗辩权
B先履行抗辩权
C同时履行抗辩权
D后履行抗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