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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夺政治权利,即在一定期限内对犯罪人剥夺参加政治活动和参加国家管理的权利的刑罚方法,主要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和其他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人。()

题目

剥夺政治权利,即在一定期限内对犯罪人剥夺参加政治活动和参加国家管理的权利的刑罚方法,主要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和其他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人。()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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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根据《刑法》的规定,侮辱国旗构成犯罪的,对犯罪人( )。

    A.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B.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C.应当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

    D.可以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


    参考答案:D

  • 第2题:

    张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那么他可以行使下列哪些权利和自由?

    A、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B、参加劳动
    C、参加游行和示威
    D、出版书籍

    答案:A,B
    解析:
    根据《刑法》第54条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因此,受教育权和劳动权不在被剥夺之列。

  • 第3题:

    下列有关剥夺政治权利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刑法总则规定,对于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因此,对于严重盗窃、故意重伤等犯罪分子,也可以附加 剥夺政治权利
    B.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执行完毕之日或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C.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无权参加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D.刑法总则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但如果人民法院对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则不能再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答案:A,B,C,D
    解析:
    。(1)选项A:最高人民法院1997年12月23日《关于对故意伤害、盗窃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能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问题的批复》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不过,即使不了解这个司法解释也能选对此项。 (2)选项B:《刑法》第诉条。(3)选项D:附加刑或者附加于主刑适用,或者单摔适用,不能再作为附加刑的附加而适用。故选项D正确。本题的问题可能出在选项C上,因为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可否参加村委会的选举在《刑法》 上没有规定,刑法教材也没有涉及。《刑法》的“破坏选举罪”则专门针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与国家机关领导人的选举(《刑法》第:256条),因此大多数考生都没有注意被剥夺的选举权是否包括对村委会委员的选举权。《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2条明确规定被剥夺政治权利犯罪分子,无权参加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因此选项D也正 确。

  • 第4题:

    下列关于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计算正确的是:( )

    A.甲因犯煽动分裂国家罪,被判处管制2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1年,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从管制执行之日起计算

    B.乙因犯为境外窃取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附加剥夺政治权利2年,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从拘役执行完毕或者假释之日起计算

    C.丙因犯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年,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从有期徒刑执行完毕或者假释之日起计算

    D.丁因犯诽谤罪,被单独判处剥夺政治权利1年,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正确答案:ACD
    根据《刑法》第55条的规定,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A正确。根据《刑法》第58条的规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拘役不适用假释。B错,C正确。单独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应从判决确定之日起执行。D正确。

  • 第5题:

    关于剥夺政治权利期限的说法,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A.犯罪人单独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或者主刑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而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
    B.犯罪人被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
    C.犯罪人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D.犯罪人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无期徒刑的,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与主刑期相同

    答案:D
    解析:
    根据《刑法》第57条第2款的规定,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