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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
解析:
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其成立要件为:
(1)侵犯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2)客观方面表现为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这里的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关于经济往来中给予国家工作人员礼物、回扣、手续费,只能在账内公开给予,而不得在账外暗中给予的规定。(3)犯罪主体是自然人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
更多“(2009年真题)简述行贿罪的成立条件。”相关问题
  • 第1题:

    简述行贿罪的特征。


    参考答案:

    概念: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
    本罪具有以下特征:
    1、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谋取不当利益的目的。


  • 第2题:

    简述行贿罪的成立条件


    答案:
    解析:
    (1)犯罪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2)客观方面表现为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也以行贿论。但是,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够成行贿罪。

  • 第3题:

    (2007年真题)简述善意取得的含义与条件。


    答案:
    解析:
    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将其占有的他人的动产不法让与第三人,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即取得该动产的所有权,原动产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的法律制度。善意取得的条件是:(1)标的物须为可以流通的动产。(2)让与人无转移动产所有权的权利。(3)受让人通过有偿行为取得动产。(4)受让人取得动产时出于善意。
    注:上面所列为《物权法》通过之前的善意取得概念和构成要件,但《物权法》通过之后,善意取得的概念和构成要件已经发生变化,故考生不能再按照上面给出的标准答案复习,而应当按照《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来确定善意取得的概念和构成要件。根据《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或不动产的占有人,在不法将其占有的他人动产或不动产让与第三人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时系出于善意,即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原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的法律制度。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为:(1)标的物必须是依法可以流通的动产或不动产。(2)受让人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时须出于善意。所谓善意,即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让与人为非所有人。(3)以合理的价格转让财产。即受让人通过有效交换支付了合理价款。(4)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即善意取得的财产已经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对于动产,必须发生了该财产占有的实际移转;对于不动产,善意取得获得的财产依照法律规定已经办理登记。

  • 第4题:

    (2007年真题)简述转化型抢劫罪的成立条件。


    答案:
    解析:
    《刑法》第269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理论上也称这一条为转化型抢劫罪的规定。适用这一规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行为人必须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任何一种犯罪行为。(2)行为人的目的是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3)行为人.凶须是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

  • 第5题: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没有对应的行贿罪,即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中给予财物的请托人,不成立行贿罪。()


    正确答案:正确

  • 第6题:

    if(5+3){执行语句;}对if条件判断正确的是()。

    • A、条件为真,成立
    • B、条件为假,不成立
    • C、条件没法判断
    • D、其它都不对

    正确答案:A

  • 第7题:

    问答题
    (15年4月真题)简述道德产生所需要的条件。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09年10月真题)简述五四运动爆发的社会历史条件。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9题:

    多选题
    关于甲投案以及乙归案后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07年真题]
    A

    甲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被迫投案,不应认定为自首

    B

    甲提供线索致使乙被抓获的行为属于立功

    C

    乙对贩卖毒品罪成立自首

    D

    乙对行贿罪不成立自首


    正确答案: B,A
    解析:
    一般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即自首对于动机并无限制,只要符合自动投案的条件,仍然可以成立自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及《刑法》第68条第1款,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①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②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③阻止他人犯罪活动;④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⑤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A项,甲虽然是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被迫投案,但是从一般自首的构成要件来看,其构成一般自首
    B项,甲在投案自首以后,提供线索协助司法机关将乙捉拿归案,该行为成立立功
    CD两项,乙在归案后交代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就此罪成立自首。但行贿的犯罪事实司法机关已经掌握且是被动归案,因而不成立自首。

  • 第10题:

    多选题
    乙的行为构成(  )。[2008年真题]
    A

    贪污罪

    B

    职务侵占罪

    C

    行贿罪

    D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正确答案: C,A
    解析:
    本题中,乙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甲以钱财,构成行贿罪。乙与甲共同侵占单位50万元的行为,共同犯罪是指二人(包括单位犯罪主体)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根据《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乙与甲构成共同犯罪,应当对乙定贪污罪共犯。

  • 第11题:

    问答题
    简述行贿罪的特征。

    正确答案: 概念: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
    本罪具有以下特征:
    1、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谋取不当利益的目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11年10月真题)简述人生价值实现的条件和方法。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3题:

    《刑法》规定,行贿罪的成立条件之一必须是谋取( )。

    A.正当利益

    B.不正当利益

    C.个人利益

    D.私人利益


    正确答案:B

  • 第14题:

    (2009年真题)简述法人成立的条件。


    答案:
    解析:
    法人成立的条件包括:
    (1)依法成立。一是指法人的目的、成立宗旨、经营范围等,不得违反宪法和其他法律规定。二是指其成立的审核和登记程序要合法。
    (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必要的财产或经费是法人的物质保障,是指与法人开展的各项业务相适应的一定数量的财产或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法人的名称是法人的标志,法人对其享有专用权。法人的组织机构是对内管理法人事务、对外代表法人从事民衷活动的机构。法人的场所是法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地方。
    (4)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是具有独立人格的民事主体,对自己的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里的民事责任是指财产责任。

  • 第15题:

    (2010年真题)简述防卫过当的成立条件。


    答案:
    解析:
    (1)必须有不法侵害存在,并且不法侵害正在进行。(2)只能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不能及于第三者。(3)必须出于正当防卫的目的,即是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4)其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且造成重大损害。

  • 第16题:

    (2005年真题)我国刑法规定的一般累犯的成立条件及累犯的法律后果。


    答案:
    解析:
    (1)前罪和后罪都是故意犯罪。
    (2)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3)后罪发生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以内。
    (4)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5)对于累犯,不得适用缓刑。
    (6)对于累犯,不得适用假释。

  • 第17题:

    简述委付以及成立条件。


    正确答案: 委付是指保险标的发生推定全损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将保险标的的一切权益(包括标的的所有权力和义务)转移给保险人,而请求保险人按保险金额全数赔付的行为。
    委付构成的条件有四条:
    ①委付必须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申请;(保险人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
    ②委付应是保险标的的全部;
    ③委付不得附有条件;
    ④委付必须经过保险人同意才生效。(保险人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

  • 第18题:

    简述定金合同成立和生效的条件。


    正确答案:(1)定金合同是要式合同;
    (2)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
    (3)定金合同的标的只限于金钱,且数额不得超过法定比例。

  • 第19题:

    问答题
    简述战时缓刑的适用条件。[2010年真题]

    正确答案:
    战时缓刑是指在战时,对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没有现实危险的犯罪军人,暂缓其原判刑罚的执行,允许其戴罪立功,确有立功表现时,可以撤销原判刑罚,不以犯罪论处的制度。战时缓刑的适用条件包括:
    (1)必须是在战时
    这是缓刑适用的时间条件,在和平时期或非战时条件下,不能适用此种缓刑。根据我国《刑法》第451条的规定,战时是指国家宣布进入战争状态、部队受领作战任务或者遭敌突然袭击时。部队执行戒严任务或者处置突发性暴力事件时,以战时论。
    (2)只能是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军人
    这是缓刑适用的对象条件,不是犯罪的军人,或者虽是犯罪的军人,但被判处的刑罚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不能适用缓刑。同时,根据我国《刑法》第74条的规定,构成累犯的犯罪军人应同样不适用于战时缓刑。
    (3)必须是在战争条件下宣告缓刑没有现实危险
    这是战时适用缓刑最关键的条件。即使是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军人,若被判断为适用缓刑具有现实危险,也不能宣告缓刑。因为,战时缓刑的适用,是将犯罪军人继续留在部队,并在战时状态下执行军事任务,若宣告缓刑具有现实的危险,则会在战时状态下危害国家的军事利益。至于宣告缓刑是否有现实危险,则应根据犯罪军人所犯罪行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以及犯罪军人的悔罪表现和一贯表现作出综合评判。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多选题
    渎职罪包括(  )。[2019年真题]
    A

    行贿罪

    B

    玩忽职守罪

    C

    滥用职权罪

    D

    受贿罪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致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根据刑法分则第九章第397~419条的规定,渎职罪包括37种具体的犯罪,具体罪名有: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徇私枉法罪等。AD两项属于贪污贿赂罪。

  • 第21题:

    问答题
    简述债权转让的概念和条件。[2008年真题]

    正确答案:
    债的转让,专指债的主体变更,即债权人或债务人的变更,其实质为债权或债务的移转。债权转让属于债的转让的三种具体情形之一。
    (1)债权转让的概念
    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指不改变债的内容,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移转给第三人享有,其实质是债权人的变更
    (2)债权转让的条件
    债权转让合同作为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签订的以债权移转为内容的协议,必须具备四个条件才能生效:
    ①须当事人之间达成合意。债权让与时,让与人与受让人应订立债权让与合同。该债权让与合同应具备合同的有效要件。
    ②须有有效债权的存在。债权让与合同的目的是转让债权,因而必须有有效债权存在。若转让人不享有有效债权,该让与合同当然无效。
    ③须所让与的债权具有可让与性。债权为财产权,一般具有可让与性,债权人得将其债权让与他人。但是并非所有的债权都具有可让与性。对于不具有可让与性的债权,债权人不得转让。
    ④法律规定应经国家有关机关批准或具有特别要式程序的合同,债权转让协议仍需原批准机关批准或履行特别要式程序。
    ⑤债权让与需要通知债务人,但其效力不受债务人是否同意的影响。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试论述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2017年真题]

    正确答案:
    《刑法》第20条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人所实施的制止其不法侵害且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正当防卫的成立必须具备下列成立条件:
    (1)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
    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是正当防卫最基本的前提条件。这一条件具体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①有不法侵害行为。不法侵害行为,是指人所实施的对国家、公共利益和公民个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的侵袭和损害行为。不法侵害行为的程度,通常限于具有暴力性、破坏性、紧迫性的不法侵害行为。
    ②不法侵害必须是实际存在的。不法侵害实际存在,是指不法侵害是一种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不是想象的、推测的。
    (2)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
    正当防卫只能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实行,这是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是指不法侵害已经开始,尚未结束。一般来说,不法侵害已经开始是指不法侵害人已经着手直接实施侵害行为,但是,对于某些危险的犯罪,虽然犯罪行为还没有着手实行,但已经对合法权益造成了紧迫的威胁,也应视为不法侵害已经开始。不法侵害尚未结束,是指不法侵害行为或其导致的危险状态尚在继续中,防卫人可以用防卫手段予以制止或排除。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要求,不能进行事先防卫和事后防卫。事先防卫,是指不法侵害尚未开始时进行的防卫;事后防卫,是指在不法侵害已经结束后进行的防卫。
    (3)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行
    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行,这是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对于不法侵害人以外的任何人,都不能进行防卫。
    (4)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是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非出于上述目的的下列两种行为不是正当防卫:①防卫挑拨,即行为人出于侵害目的,以故意挑衅、引诱等方法促使对方进行不法侵害,尔后借助防卫加害对方的行为;②相互的非法侵害行为,即双方都出于侵害对方的非法意图而发生的相互侵害行为。
    (5)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是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重大损害,是区别防卫的合法与非法、正当与过当的一个标志。在我国刑法学界主要有“客观需要说”“基本适应说”和“相当说”三种主张。其中,“相当说”的主张较为科学、合理。此种观点认为,必要限度原则上应以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为标准,同时要求防卫行为与不法侵害行为在手段、强度等方面,不存在过于悬殊的差异。根据相当说的主张及我国《刑法》第20条第2款的规定,防卫行为只要为制止不法侵害行为所必需,并且根据不法侵害发生的环境、防卫人与不法侵害人的力量对比等客观因素判断,防卫行为的性质、手段、强度及造成的损害没有明显超过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及可能造成的损害,或者虽然防卫行为的性质、手段、强度及造成的损害明显超过不法侵害,但实际造成的损害并不算重大的,均属正当防卫的范围,而不能认为防卫过当。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10年真题)简述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设立条件。

    正确答案: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