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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合同的约定,2017年1月1日发包方应该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但没有支付。2018年7月1日至8月1日之间,当地发生了特大洪水,导致承包方不能行使请求权。2018年10月15日,承包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发包方支付拖欠的工程款,2018年12月31日法院做出判决。则下面的说法正确的是( )。A:2018年7月1日至8月1日之间诉讼时效中止 B:2018年12月31日起诉讼时效中止 C:2018年10月15日诉讼时效中断 D:2018年7月1日至8月1日之间诉讼时效中断

题目
按照合同的约定,2017年1月1日发包方应该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但没有支付。2018年7月1日至8月1日之间,当地发生了特大洪水,导致承包方不能行使请求权。2018年10月15日,承包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发包方支付拖欠的工程款,2018年12月31日法院做出判决。则下面的说法正确的是( )。

A:2018年7月1日至8月1日之间诉讼时效中止
B:2018年12月31日起诉讼时效中止
C:2018年10月15日诉讼时效中断
D:2018年7月1日至8月1日之间诉讼时效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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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按照合同的约定,2007年1月1日发包方应该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但没有支付。2007年7月1日至8月1日之间,当地发生了特大洪水,导致承包方不能行使请求权。2007年12月3日,承包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发包方支付拖欠的工程款。2007年12月31日法院做出判决。则下面的说法正确的是()

    A 2007年7月1日至8月1日之间诉讼时效中止;

    B2007年12月31日起诉讼时效中止

    C 2007年12月3日诉讼时效中断

    D 2007年7月1日至8月1日之间诉讼时效中断


    正确答案:A
    14.C【解析】《民法通则》第139条规定,在诉讼时效  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  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  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本  题中,诉讼时效期间为普通诉讼时效,即两年,所  以A选项不正确,这个是最容易出错的。《民法通  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  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  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本题中,2007年  12月3日,承包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发包方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因此C选项正确。

  • 第2题:

    按照合同约定,2015年1月1日发包方应该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但没有支付。2015年7月1日至8月1日之间,当地发生了地震,承包方不能行使请求权。2015年12月3日,承包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发包方支付拖欠的工程款,2015年12月31日法院做出判决。则下面的说法正确的是( )。

    A.2015年7月1日至8月1日之间诉讼时效中止
    B.2015年7月1日至8月1日之间诉讼时效中断
    C.2015年12月3日诉讼时效中断
    D.2015年12月31日诉讼时效中止
    E.诉讼时效从2015年1月1日开始

    答案:C,E
    解析:
    (1)诉讼时效中止:1)中止发生时间: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2)中止事由: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2)诉讼时效中断:1)中断事由: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2)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

  • 第3题:

    按照合同的约定,2007 年1 月1 日发包方应该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但没有支付。2008年10 月1 日至11 月1 日之间,当地发生了特大洪水,导致承包方不能行使请求权。2009 年10 月10 日,承包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发包方支付拖欠的工程款,2010 年2 月15 日法院做出判决。则下面的说法正确的是( )。

    A.2008 年10 月1 日至11 月1 日之间诉讼时效中止
    B.承包方在2009 年10 月10 日起诉时,已经过了诉讼时效
    C.2009 年10 月10 日诉讼时效中断
    D.2008 年10 月1 日至11 月1 日之间诉讼时效中断

    答案:C
    解析:

  • 第4题:

    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甲建设单位应于2011年1月12日向乙施工单位支付工程款,但到期却未支付。2011年7月2日至8月6日间,因当地发生了特大洪灾,致乙施工单位无法行使对该项工程款的支付请求权。2011年12月1日,乙施工单位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甲建设单位支付拖欠的该项工程款。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2011年7月2日至8月6日间诉讼时效中止
    B、2011年7月2日至8月6日间诉讼时效中断
    C、2011年12月1日起诉讼时效中止
    D、2011年12月1日起诉讼时效中断

    答案:D
    解析:
    《民法通则》第139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故应选D项。

  • 第5题:

    施工合同中约定按每月确定的工程量支付工程款,发包方没有按期付款,承包方欲请求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该诉讼时效期间应从( )之日算起。

    A.第一次付款期限届满 B.最后一次付款期限届满
    C.每次付款期限届满 D.提交工程款支付申请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 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 第6题:

    按照合同的约定,2007年1月1日发包方应该向包方支付工程款,但没有支付。2007年 7月1日至8月1日之间,当地发生了特大洪水,导致承包方不能行使请求权。2007年12月 3日,承包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发包方支付拖欠的工程款,2007年12月31 日法院作出判决。则下面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2007年7月1日至8月1日之间诉讼时效中止
    B. 2007年12月31日起诉讼时效中止
    C. 2007年12月3日诉讼时效中断
    D. 2007年7月1日至8月1曰之间诉讼时效中断


    答案:C
    解析:

  • 第7题:

    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方不支付工程款,承包方向法院起诉,申请财产保全。在法院查封发包方的商品房以后,发包方向法院仅提供了其与案外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其他证据,案外人也未到庭提出异议,法院能否据此予以解封?


    正确答案: 这个问题涉及财产保全以及被查封财产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封的问题。关于已经与他人签订了买卖合同的商品房是否能被查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该规定第十七条规定:“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从问题所述的情况来看,发包方向法院仅提供了其与案外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案外人也未到庭提出异议,发包人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该房屋已经办理过户,也不能证明案外人已经支付全部房款并实际占有该房屋,并且第三人对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没有过错。因此法院可以查封发包人所有的商品房。发包人要申请被查封的商品房解封,必须提供证据被查封的商品房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该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四)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显然,问题中所述的情况不属于上述规定中的任何一条。因此,发包方仅向法院提供了其与案外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其他证据,尤其是案外人也未到庭提出异议的情况下,法院不应该对被查封的商品房解封。

  • 第8题:

    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了发包方拖延支付工程款地违约情况,则承包方要求发包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可以是()

    • A、提高价格或报酬
    • B、要求发包方提前支付所有工程款
    • C、要求发包方支付逾期利息
    • D、要求发包方降低工程质量标准

    正确答案:C

  • 第9题:

    按照合同的约定,2004年1月1日业主应该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但是却没有支付。2004年7月1日至2004年8月1日之间,当地发生了特大洪水,导致承包商不能行使请求权。2004年12月1日,承包商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业主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则下面的说法正确的是()。

    • A、2004年7月1日至2004年8月1日之间诉讼时效中止
    • B、2004年7月1日至2004年8月1日之间诉讼时效中断
    • C、2004年12月1日起诉讼时效中断
    • D、2004年12月31日起诉讼时效中断

    正确答案:C

  • 第10题:

    单选题
    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了发包方拖延支付工程款地违约情况,则承包方要求发包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可以是()
    A

    提高价格或报酬

    B

    要求发包方提前支付所有工程款

    C

    要求发包方支付逾期利息

    D

    要求发包方降低工程质量标准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按照合同的约定,2012年1月1日业主应该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但是却没有支付。2013年7月1日至8月1日之间,承包商住所地发生了特大洪水,导致承包商不能行使请求权。2013年12月1日,承包商向法院口头提起诉讼并于次日提交了起诉状,要求业主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则下面的说法正确的是()。
    A

    2013年7月1日至8月1日之间诉讼时效中止

    B

    2013年7月1日至8月1日之问诉讼时效中断

    C

    2013年12月1日起诉讼时效中断

    D

    2013年12月2日起诉讼时效中断


    正确答案: B
    解析: 《民法通则》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规定: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的,诉讼时效从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之日起中断。故选项C正确。参见考试用书2Z208023。

  • 第12题:

    单选题
    按照合同的约定,2007年1月1日发包方应该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但没有支付。2007年7月1日至8月1日期间,当地发生了特大洪水,导致承包方不能行使请求权。2007年12月3日,承包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发包方支付拖欠的工程款,2007年12月31日法院作出判决。则下面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2007年7月1日至8月1日期间诉讼时效中止

    B

    2007年12月31日起诉讼时效中止

    C

    2007年12月31日诉讼时效中断

    D

    2007年7月1日至8月1日期间诉讼时效中断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诉讼时效制度。选项A不正确,诉讼时效中止发生在时效期满前6个月;选项B不正确,法院判决与诉讼时效中止无关;选项C正确,承包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效中断;选项D不正确,特大洪水不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 第13题:

    按照合同的约定,2009年1月1日业主应该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但是却没有支付。2009年7月1日至8月1日之间,当地发生了特大洪水,导致承包商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业主支付拖欠的工程款。下面的说法正确的是( )

    A.2009年7月1日至8月1日之间诉讼时效中止

    B.2009年7月1日至8月1日之间诉讼时效中断

    C.2009年12月1日起诉讼时效中断

    D.2009年12月31日起诉讼时效中断


    参考答案C

  • 第14题:

    按照合同的约定,2004年1月1日业主应该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但是却没有支付。2004年7月1日至8月1日之间,当地发生了特大洪水,导致承包商不能行使请求权。2004年12月1日,承包商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要求业主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则下面的说法正确的是()。

    A、2004年7月1日至8月1日之间诉讼时效中止
    B、2004年7月1日至8月1日之间诉讼时效中断
    C、2004年12月1日起诉讼时效中断
    D、2004年12月31日起诉讼时效中断

    答案:C
    解析:
    2018新教材P319《民法通则》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的,诉讼时效从提交起诉状或者口起诉之日起中断。

  • 第15题:

    按照合同的约定,2010年1月1日业主应该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但是却没有支付。2010年7月1日至8月1日之间,当地发生了特大洪水,导致承包商不能行使请求权。2010年12月1日,承包商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业主支付拖欠的工程款,2010年12月31日法院作出判决。则()。

    A.2010年7月1日~8月1日之间诉讼时效中止
    B.2010年7月1日~8月1日之间诉讼时效中断
    C.2010年12月1日起诉讼时效中断
    D.2010年12月31日起诉讼时效中断

    答案:C
    解析:
    2019新版教材P318页
    诉讼时效的中止与中断。诉讼时效中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
    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 第16题:

    根据合同约定,2018 年 1 月 1 日业主应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但却未支付。2020 年7 月 1 日至 8 月 1 日,当地发生了地震,导致承包商不能行使请求权。则下列关于诉讼时效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2020 年 7 月 1 日至 8 月 1 日之间诉讼时效中止
    B.2020 年 7 月 1 日至 8 月 1 日之间诉讼时效中断
    C.2018 年 1 月 1 日诉讼时效中止
    D.2020 年 1 月 1 日之后超出诉讼时效

    答案:A
    解析:
    在诉讼时效期间最后 6 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 第17题:

    按照合同的约定,2007年1月1日是发包方应该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但没有支付。2007年7月1日至8月1日之间,当地发生了特大洪水,导致承包方不能行使请求权。2007年12月3日,承包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发包方支付拖欠的工程款。2007年12月31日法院作出判决。则下面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2007年7月1日至8月1日之间诉讼时效中止
    B. 2007年12月31日起诉讼时效中止
    C. 2007年12月3日诉讼时效中断
    D. 2007年7月1日至8月1日之间诉讼时效中断


    答案:C
    解析:
    2009年建设工程法规真题第14题

    本题考查的是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CD项:本题中,2007年12月3日,承包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发包方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因此诉讼时效中断,C项正确。7月1日至8月1日因不可抗力不能行使请求权,不属于时效中断的情形,因此D项错误。

    AB项:在本题中,请求支付工程款的诉讼时效期间为普通诉讼时效,即2年。2007年7月1日至8日不在诉讼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此A项错误。2007年12月31日法院作出判决,诉讼程序结束,不是诉讼中止的事由。因此B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 第18题:

    某房地产开发商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则在诉讼时效期间发生( )的情况下符合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需要重新计算。

    A、承包商提起诉讼
    B、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
    C、业主书面同意7d后支付工程款
    D、因不可抗力不能行使请求权
    E、发生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

    答案:A,B,C
    解析:
    《民法通则》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 第19题:

    承包方起诉发包方拖延支付工程款,而发包方则以承包方拖延工期,工程质量未达到约定标准为理由,该理由是构成反诉,还是构成抗辩理由?


    正确答案: 对这个问题我认为要区别是工程进度款还是工程结算款。先谈谈进度款:如果施工合同约定工程质量、工期节点是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条件,则当承包人起诉发包方拖延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发包方可以工程质量、工期未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作为抗辩;如果合同并未将工程质量、工期作为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条件,而是单独约定了按形象进度或工程节点或工程施工时间作为付款条件,则发包方不应以工程质量、工期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为由抗辩,而应当按约支付进度款同时承担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责任。
    至于工程结算款,《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因此,工程验收合格是承包人取得工程结算款的前提,在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承包人起诉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发包人可以此抗辩。至于工期问题,如果工程合格则应作为承包人违约处理,根据《合同法》规定,双方应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即发包人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发包人不得以工期延误作为不支付工程价款的抗辩理由。
    这里还要注意一个问题,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如果超过国家合格标准的,则只要工程质量合格,发包人就应当结算、支付工程价款,而不能以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而抗辩,对承包人未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发包人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的质量违约条款追究承包人的责任。
    总结一下,我认为,发包人可以根据合同条款约定或法律规定对承包人提出的工程款支付之诉以质量、工期等进行抗辩,但如果要求承包人承担质量、工期违约责任的,则应当提起反诉。

  • 第20题:

    施工合同中约定按每月确定的工程量支付工程款,发包方没有按期付款,承包方欲请求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该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之日算起。

    • A、第一次付款期限届满
    • B、最后一次付款期限届满
    • C、每次付款期限届满
    • D、提交工程款支付申请

    正确答案:B

  • 第21题:

    某业主没有按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则在诉讼时效期间发生( )的情况下符合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需重新计算。

    • A、不可抗力不能行使请求权
    • B、承包商提起诉讼
    • C、承包商向业主发出支付工程款通知书
    • D、业主书面同意7天后支付工程款
    • E、发生其他

    正确答案:B,C,D

  • 第22题:

    单选题
    某施工合同约定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方累计施工超过6个月,并且每月都向发包方申请、催促支付进度款,但始终得不到支付,为此承包方申请解除合同。该合同解除后,下列行为中错误的是()。
    A

    发包方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

    B

    承包方应该终止履行合同

    C

    发包方应赔偿未支付给承包方损失的费用

    D

    承包方仍可要求结算已完部分的工程费用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按照合同的约定,2004年1月1日业主应该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但是却没有支付。2004年7月1日至2004年8月1日之间,当地发生了特大洪水,导致承包商不能行使请求权。2004年12月1日,承包商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业主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则下面的说法正确的是()。
    A

    2004年7月1日至2004年8月1日之间诉讼时效中止

    B

    2004年7月1日至2004年8月1日之间诉讼时效中断

    C

    2004年12月1日起诉讼时效中断

    D

    2004年12月31日起诉讼时效中断


    正确答案: D
    解析: 只有在诉讼时效的最后6个月由于发生不可抗力等事件引起当事人无法提起诉讼才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止,6个月之外就不是这样了。因此,选项C正确。

  • 第24题:

    问答题
    承包方起诉发包方拖延支付工程款,而发包方则以承包方拖延工期,工程质量未达到约定标准为理由,该理由是构成反诉,还是构成抗辩理由?

    正确答案: 对这个问题我认为要区别是工程进度款还是工程结算款。先谈谈进度款:如果施工合同约定工程质量、工期节点是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条件,则当承包人起诉发包方拖延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发包方可以工程质量、工期未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作为抗辩;如果合同并未将工程质量、工期作为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条件,而是单独约定了按形象进度或工程节点或工程施工时间作为付款条件,则发包方不应以工程质量、工期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为由抗辩,而应当按约支付进度款同时承担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责任。
    至于工程结算款,《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因此,工程验收合格是承包人取得工程结算款的前提,在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承包人起诉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发包人可以此抗辩。至于工期问题,如果工程合格则应作为承包人违约处理,根据《合同法》规定,双方应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即发包人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发包人不得以工期延误作为不支付工程价款的抗辩理由。
    这里还要注意一个问题,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如果超过国家合格标准的,则只要工程质量合格,发包人就应当结算、支付工程价款,而不能以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而抗辩,对承包人未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发包人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的质量违约条款追究承包人的责任。
    总结一下,我认为,发包人可以根据合同条款约定或法律规定对承包人提出的工程款支付之诉以质量、工期等进行抗辩,但如果要求承包人承担质量、工期违约责任的,则应当提起反诉。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