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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晚上,田某从同学家归来,路过一条偏僻的胡同时,从胡同口处跳出一个持刀青年黄某。黄某持刀逼向田某,并让他交出钱和手机。田某见状扭头就跑,结果跑进了死胡同,而黄某持刀紧随其后。慌乱害怕中,田某拿起墙角的一根木棒,向黄某挥去,黄某应声倒下。田某立即向派出所报案,后经查验,黄某已死亡。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田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应当免除法律责任 B.田某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但仍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C.田某的行为属于自助行为,符合自助免责的条件 D.田某虽然在事实上造成了黄某的死亡,但其

题目
一天晚上,田某从同学家归来,路过一条偏僻的胡同时,从胡同口处跳出一个持刀青年黄某。黄某持刀逼向田某,并让他交出钱和手机。田某见状扭头就跑,结果跑进了死胡同,而黄某持刀紧随其后。慌乱害怕中,田某拿起墙角的一根木棒,向黄某挥去,黄某应声倒下。田某立即向派出所报案,后经查验,黄某已死亡。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田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应当免除法律责任
B.田某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但仍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C.田某的行为属于自助行为,符合自助免责的条件
D.田某虽然在事实上造成了黄某的死亡,但其不具备法律上应负责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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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审和乙在激烈吵架之后回家。后来甲发现乙肩扛斧头朝自己家方向走来,认为乙前来报复,便持木棒埋伏在路旁,在乙经过时,甲突然跳出用木棒猛击乙的头部,致乙重伤,甲的行为不成立正当防卫

    B.甲在家中遭到乙持刀行凶的袭击,奋起自卫,在将乙打昏在地以后,害怕将来遭到乙的报复,便用绳子将乙勒死,甲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C.某天晚上田某从同学家归来,路过一条偏僻的胡同时,从胡同口处跳出一个持刀青年黄某抢劫。田某见状扭头就跑,结果跑进了死胡同,而黄某持刀紧随其后,慌乱害怕中,田某拿起墙角的一根木棒向黄某劈去,黄某应声倒下。田某立即向派出所投案,后经查验,黄某弓死亡,田某的行为不属于防卫过当。

    D.某日晚,赖某见两男青年正在侮辱他的女朋友,即上前制止,被其中一男青年殴打被迫还手。对打时,便衣警察黄某路过,见状抓住赖的左肩,但未表明公安人员的身份。赖某误以为黄是帮凶。便拔刀刺黄左臂一刀逃走。赖某的行为属于假想防卫


    正确答案:ACD
    《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A项中甲的行为不成立正当防卫。B项中甲将乙打昏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后来将乙勒死的行为属于故意杀人的犯罪行为.不属于防卫过当。C项中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对抢劫行为防卫致侵害人死亡,不存在防卫过当的问题。D项中赖某对便衣警察是否为侵害人的同伙在认识上有过失,但对便衣警察的伤害行为却是故意的.而不是过失;赖某打击便衣警察的行为属于假想防卫。

  • 第2题:

    某机关职员田某和胡某是夫妻关系。该机关主管张某因态度粗暴、工作方法简单,与同事关系紧张。一日,因新职员田某的一点小过错,张某即对其当众训斥,因以前张某曾追求过田某之妻胡某而没有结果,田某认为这是张某借机报复。从此,田某对张某怀恨在心,并消极怠工,上班经常迟到。田某越是消极怠工,张某越是对其当众训斥,而田某愈发认为张某是故意刁难自己,同自己故意过不去。某年某月,张某因经济问题被立案审查,田某以为时机已到,为把张某彻底搞垮、搞臭,遂与妻子胡某商量,捏造张某犯罪事实:某年某月某日,张某把田某之妻胡某骗至宿舍中强行奸淫。周密计划后,田某、胡某遂向有关机关告发了张某。


    正确答案:
    答:田某、胡某的行为构成了诬告陷害罪。诬告陷害罪是指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处分而捏造事实,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他人有罪的行为。本罪的特点是:(1)犯罪对象是特定他人,如果捏造犯罪事实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作虚假告发,但没有指向任何具体的人,则不构成犯罪。(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假借司法机关以达到诬陷之目的的行为。这种行为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捏造犯罪事实;二是向有关国家机关或单位作虚假告发。二者缺一不可。行为人如果捏造的不是犯罪事实:虽有使他人受到刑事处罚之目的,也不构成犯罪。(3)本罪在主题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使特定的他人受到刑事处分的目的。但事实上被诬陷人是否受到刑事处分,不影响本罪成立。如果行为人并无使他人受到刑事处罚的目的,只是意图损坏他人名誉或使其受纪律处分,不构成本罪。认定本罪,须注意其与报复陷害罪的区别。所谓报复陷害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两罪的主要区别有:
    (1)犯罪对象的范围不同,前者可以是任何人,无身份限制;后者的对象只限于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2)犯罪的行为方式不同,报复陷害罪必须是利用职务、滥用职权,进行报复陷害;诬告陷害的行为,是否利用职权,对构成犯罪与否,没有影响。(3)犯罪故意的内容不同,报复陷害罪的行为人有陷害他人的目的,但并非限于让被害人受到刑事处罚;诬告陷害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具有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处分的目的。(4)犯罪主体不同。

  • 第3题:

    一天晚上,田某从同学家归来,路过一条偏僻的胡同时,从胡同口处跳出一个持刀青年黄某。黄某持刀逼向田某,并让他交出钱和手机。田某见状扭头就跑,结果跑进了死胡同,而黄某持刀紧随其后。慌乱害怕中,田某拿起墙角的一根木棒,向黄某挥去,黄某应声倒下。田某立即向派出所报案,后经查验,黄某已死亡。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田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应当免除法律责任
    B.田某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但仍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C.田某的行为属于自助行为,符合自助免责的条件
    D.田某虽然在事实上造成了黄某的死亡,但其不具备法律上应负责的条件

    答案:A,B,C
    解析:
    考查法律责任。黄某的行为属正当防卫,是合法行为,因此不存在法律责任。

  • 第4题:

    农民田某于2004年去外国打工时在途中遇海难失踪,从此杳无音讯。2009年其妻胡某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田某死亡,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宣告田某死亡。由于年幼的女儿田燕一直身体不好,家中又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给田燕治病,2010年胡某将田燕送给膝下无子的邻村姚某收养,并办理了合法的手续。2011年,失踪多年的田某突然返回,法院随即撤销了对田某的死亡宣告。田某要求与胡某恢复夫妻关系,并提出田燕的收养未征得他的同意,违反我国《收养法》,是无效的,要求撤销收养合同。胡某不同意恢复夫妻关系,姚某不同意撤销收养合同,田某诉至法院。 问: (1)田某与胡某间的夫妻关系是否可以恢复? (2)田燕的送养是否有效?


    答案:
    解析:
    (1)田某与胡某间的夫妻关系自动恢复。根据《民法总则》第51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2)本案中,田燕的送养是合法有效的,田某不得要求撤销收养。《民法总则》第52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关系无效。”

  • 第5题:

    2009年8月5日上午,田某和朋友在家喝完酒后骑车去商场买东西,从商场出来后,听见张某说:“你车胎没气了。”田某低头看车胎有气,遂与张某争吵并厮打在一起。民警赵某正在执勤中,见状即上前将田某抱住,并说:“我是派出所的,别动。”田某想要挣脱,赵某便将田某的腰带抽出,将其左手套住,正欲套右手时,田某向反方向用力,失去平衡,头部着地倒下。赵某遂将田某送至医院。经鉴定,田某视神经萎缩。田某于是向公安局提出赔偿请求。则本案中(  )。

    A.派出所民警在执行职务过程中造成田某伤害,公安机关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B.赵某的行为是正当的职权行为,不具有违法性
    C.田某的身体伤害与民警赵某的行为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所以公安机关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D.如果公安机关逾期不予赔偿,田某只能向上级机关申请复议

    答案:B
    解析:
    赵某是为了制止田某与张某的厮打而作出的将田某抱住的行为,具有正当性,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 第6题:

    房地产经纪人张某、李某共同发起设立了一家合伙制房地产经纪机构(以下简称甲机构),办理了备案手续,并聘用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田某作为机构负责人。赵某来到甲机构的门店,想把自己的房子以3000元/月的价格出租。田某向赵某提出,如果按3000元/月的价格租出房子后,赵某需支付700元作为个人奖励,赵某同意了田某的要求。田某代表甲机构同赵某签订了居间合同。一个星期后,田某把赵某的房子以3000元/月的价格租给了钱某,赵某与钱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为此赵某向田某支付了700元奖励费。然而,租赁合同签订后的第三天,黄某来到甲机构,告诉田某他才是这个房子的所有者,要求撤销该租赁合同。

    关于田某收取奖励费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有(  )。

    A.田某向赵某收取700元作为奖励费是合理的
    B.应由甲机构向赵某收取700元奖励费
    C.田某应将700元交给甲机构,由甲机构决定田某可以获得多少奖励
    D.田某不应收取700元奖励费

    答案:D
    解析:
    由于房地产经纪业务是由房地产经纪机构统一承接的,房地产经纪合同是在委托人与房地产经纪机构之间签订的,因此,由房地产经纪机构统一向委托人收取佣金等服务费用,并出具相应的发票。房地产经纪机构收取佣金后再按约定向具体承接和执行经纪业务的房地产经纪人员支付相应的报酬,报酬的计算方式可以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与房地产经纪人员协商约定。报酬的具体金额或比例由双方约定,但应符合当地当时提供同类服务的社会正常水平。题中,田某不应该以个人名义收取赵某的奖励费,甲机构也不能收取奖励费,只能按照约定收取相应的佣金。

  • 第7题:

    黄某脾气暴躁,经常殴打妻子谢某,与其子黄甲(19岁)关系也很僵。一天由于谢某外出有事忘了做饭,黄某便拿起锅铲追打谢某,黄甲见状过来拉黄某,不小心将黄某拉倒在地,结果黄某越发生气就转而用菜刀追砍黄甲并将黄甲的手砍伤,黄甲路过门口时情急随手拿起一根木棒朝黄某回击,结果击中黄某头部将其打倒在地上。谢某怕黄某醒来更加凶狠报复,便拿起黄某手里的菜刀朝黄某的头部砍了十几刀。经查黄某在被黄甲击倒在地时,由于后脑磕到水泥地导致脑出血,就已经死亡。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黄甲属于防卫过当,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谢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B:黄甲属于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谢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C:黄甲属于正当防卫,谢某的行为为防卫不适时,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D:黄甲属于正当防卫,谢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答案:C
    解析:
    【考点】正当防卫的成立要件。详解:黄甲针对黄某正在实施的不法侵害采取的手段是合适的,而在情势紧迫的情况下用木棍随手回击没有超过必要限度,故黄某的死亡应为意外事件;谢某在黄某的不法侵害已经结束的情况下进行防卫,属于事后防卫,由于黄某已经死亡,所以构成对象不能犯的故意杀人罪(未遂)。

  • 第8题:

    共用题干
    田某是甲房地产经纪机构(以下简称甲机构)的注册房地产经纪人。田某接待了欲出售房产的胡某。经过详细的洽谈,田某代表甲机构同胡某签订了房地产销售代理合同,并通过多个渠道将信息发布出去。几天后,田某通知胡某,赵某欲购买该房。正在外地出差的胡某询问田某可否代理自己同赵某谈判,田某拒绝了,回答说交易谈判应由本人出面。
    胡某与赵某经过谈判,房屋最终以89万元成交。但在办理过户手续时,交易中心以该房屋还有租客为由,告知田某和胡某不能进行交易。田某认为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故意刁难,因此与工作人员发生争执。胡某与承租人协商,承租人表示愿意以89万元的价格购买该房,事后赵桌不得不将房地产出价提高到90万元才使承租人放弃购买权,从而购买了该房产。3个月后,该房屋完成了交易过户。田某按成交价的2%向胡某收取了佣金。又按成交价的1%向赵某收取了佣金。

    下列关于田某收取佣金的表述中,正确的为(  )。
    A:田某这样收取佣金是合理的
    B:田某应该按照相同的数额分别向胡某和赵某收取佣金
    C:田某只能向胡某收取佣金,不能向赵某收取佣金
    D:田某向胡某所要的佣金应该略高于向赵某收取的佣金

    答案:A
    解析:

  • 第9题:

    田华是市体育学校武术班的学生,一天晚上,田华从同学家玩耍归来,路过一条偏僻的胡同时,从胡同的一个岔口处跳出一个持刀的青年黄某。黄某把刀逼向田华并让他交出口袋里所有的钱和自戴的手表。田华扭头就跑,结果跑进了死胡同,而黄某持刀紧随其后,慌乱害怕中,田华拿起靠在墙角的一根木棒。向黄某挥去,黄某应声倒下。田华十分害怕,立即向附近派出所投案,后经查验,黄某已死亡。田华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为什么?


    正确答案: 田华的行为是正当防卫。根据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本案中,田华对正在进行持刀抢劫的黄某采取防卫行为,失手将之打死,属于正当防卫。

  • 第10题:

    黄某饮酒后开车途经一路口,停车等候红绿灯,此时,田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由于车速过快,追尾撞到黄某的轿车,造成摩托车驾驶员田某当场死亡。经检验,黄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80毫克/100毫升。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黄某不构成犯罪
    • B、黄某构成交通肇事罪
    • C、黄某构成危险驾驶罪
    • D、对黄某应当以交通肇事罪和危险驾驶罪数罪并罚

    正确答案:C

  • 第11题:

    多选题
    一天晚上,田某从同学家归来,路过一条偏僻的胡同时,从胡同口处跳出一个持刀青年黄某。黄某持刀逼向田某并让他交出钱和手机。田某见状扭头就跑,结果跑进了死胡同,而黄某持刀紧随其后。慌乱害怕中,田某拿起墙角的一根木棒,向黄某挥去,黄某应声倒下。田某立即向派出所报案,后经查验,黄某已死亡。对此,下列哪些评论是不正确的?()
    A

    田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应当免除法律责任

    B

    田某的行为虽然属于正当防卫,但仍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C

    田某的行为属于自助行为,符合自助免责的条件

    D

    田某虽然在事实上造成了黄某的死亡,但其不具备法律上应负责的条件


    正确答案: C,A
    解析: 考查法律责任。

  • 第12题:

    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甲和乙在激烈吵架之后回家。后来甲发现乙肩扛斧头朝自己家方向走来,认为乙前来报复,便持木棒埋伏在路旁,在乙经过时,甲突然跳出用木棒猛击乙的头部,致乙重伤,甲的行为不成立正当防卫

    B.甲在家中遭到乙持刀行凶的袭击,奋起自卫,在将乙打昏在地以后,害怕将来遭到乙的报复。便用绳子将乙勒死。甲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C.某天晚上,田某从同学家归来,路过一条偏僻的胡同时,从胡同口处跳出一个持刀青年黄某抢劫。田某见状扭头就跑,结果跑进了死胡同,而黄某持刀紧随其后,慌乱害怕中,田某拿起墙角的一根木棒向黄某劈去。黄某应声倒下。田某立即向派出所投案,后经查验,黄某已死亡。田某的行为不属于防卫过当

    D.某日晚,赖某见两男青年正在侮辱他的女朋友,即上前制止,被其中一男青年殴打被迫还手。对打时,便衣警察黄某路过,见状抓住赖的左肩,但未表明公安人员的身份。赖某误以为黄是帮凶。便拔刀刺黄左臂一刀逃走。赖某的行为属于假想防卫


    正确答案:B
    《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从上述法条可以看出,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有:(1)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2)不法侵害正在进行;(3)具有防卫意识;(4)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进行防卫;(5)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A项中甲的行为不符合条件(2),属于防卫不适时,不成立正当防卫。B项中甲将乙打昏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后来将乙勒死的行为属于故意杀人的犯罪行为,不属于防卫过当。故B项符合题目要求,当选。C项中田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对抢劫行为防卫致侵害人死亡,不存在防卫过当的问题。D项中赖某对便衣警察是否为侵害人的同伙在认识上有过失,但对便衣警察的伤害行为却是故意的,而不是过失;赖某打击便衣警察的行为属于假想防卫。

  • 第13题:

    一天深夜,小王从朋友家归来,路过一条偏僻的胡同时,从胡同口处跳出一个持刀青年张某,张某把刀逼向小王并让他交出钱和手机。小王扭头就跑,结果不小心在慌乱中跑进了死胡同,而张某持刀紧随其后,慌乱害怕中,小王随手拿起墙角的一根木棒,向张某挥去,张某应声倒下。小王立即向派出所投案,后经查验,张某已死亡。小王的行为是( )

    A. 正当防卫
    B. 故意杀人
    C. 防卫过当
    D. 意外事件

    答案:A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法律知识的刑法。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是针对一般不法侵害行为而言。刑法第20条第3款特别规定:“对正在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对这类犯罪,任何公民都有实行无限防卫的权利,无论采取何种防卫手段、也不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何种严重的损害,都属于正当防卫。[其它选项分析]B项: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C项: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D项: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所以选择A选项。

  • 第14题:

    一天晚上,田华从同学家归来,路过一条偏僻的胡同时,从胡同口处跳出一个持刀青年黄某。黄某把刀逼向田华并让他交出钱和手表。田华扭头就跑,结果跑进了死胡同,而黄某持刀紧随其后,慌乱害怕中,田华拿起墙角的一根木棒。向黄某挥去,黄某应声倒下。田华立即向派出所投案,后经查验,黄某已死亡。本案中,田华的行为

    A.属于紧急避险
    B.属于正当防卫
    C.应负刑事责任
    D.不负刑事责任

    答案:B,D
    解析:
    本题考核的知识点是:正当防卫。
    【正确分析】《刑法》明文规定了两种排除犯罪的事由,即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本案中,田华的行为是正当防卫。根据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綁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本案中,田华对正在进行持刀抢劫的黄某采取防卫行为,将之打死,属于正当防卫。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D选项。
    【干扰分析】A选项本案田华的行为不属于紧急避险。C选项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 第15题:

    田某和罗某为夫妻共同居住在工厂职工宿舍。某日,田某下班回家后发现,同事张某正在从妻子罗某身上下来并在提裤子,罗某大喊:“他强奸了我,别让他跑了。”田某遂与张某发生争吵、扭打,田某打不过张某,便上厨房拿起菜刀砍中张某头、颈j上肢等部位,致张某当场死亡。田某和罗某拿走张某身上随身携带的5000元钱连夜潜逃回贵州老家,在看到通缉令后田某和罗某在家人陪同下前往派出所交代了杀人的事实。 请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田某的行为如何定罪? (2)罗某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与不构成均需说明理由) (3)田某和罗某是否构成自首?


    答案:
    解析:
    (1)田某构成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应当数罪并罚。田某回家时张某对妻子的不法侵害行为已经结束,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田某看到妻子被强奸心生愤怒产生了杀人的故意,并实施了杀人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田某和妻子在张某死亡后,又一同拿走张某随身携带的财物,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二者成立共同犯罪。 (2)罗某构成盗窃罪,但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罗某只是让丈夫阻止张某逃跑,并非是教唆丈夫杀人,所以不是故意杀人罪的教唆犯。罗某作为旁观者,夫妻之间没有制止对方违法犯罪行为的义务,所以罗某不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罗某和丈夫田某一起拿走张某身上随身携带的财物,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二者成立共同犯罪。 (3)田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交代了故意杀人罪的犯罪事实,就故意杀人罪成立自首,但没有交代盗窃罪的犯罪事实,就盗窃罪不能成立自首。罗某不构成故意杀人罪,所以其交代故意杀人的事实,不成立自首,而其又没有交代盗窃的犯罪事实,就盗窃罪也不能成立自首。

  • 第16题:

    房地产经纪人张某、李某共同发起设立了一家合伙制房地产经纪机构(以下简称甲机构),办理了备案手续,并聘用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田某作为机构负责人。赵某来到甲机构的门店,想把自己的房子以3000元/月的价格出租。田某向赵某提出,如果按3000元/月的价格租出房子后,赵某需支付700元作为个人奖励,赵某同意了田某的要求。田某代表甲机构同赵某签订了居间合同。一个星期后,田某把赵某的房子以3000元/月的价格租给了钱某,赵某与钱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为此赵某向田某支付了700元奖励费。然而,租赁合同签订后的第三天,黄某来到甲机构,告诉田某他才是这个房子的所有者,要求撤销该租赁合同。

    关于甲机构和田某关系的说法,正确的为(  )。

    A.甲机构聘用田某作为负责人是合适的
    B.甲机构应当承担田某代其同赵某签订经纪合同的相关责任
    C.田某对甲机构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D.田某对甲机构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答案:B
    解析:
    A项,田某只具有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能独立完成房地产经纪业务的一般性工作,并在房地产经纪人的指导下,完成较复杂的房地产经纪业务,甲机构聘其为负责人不合适。B项,房地产经纪人员在执业活动中由于故意或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由房地产经纪机构统一承担责任,房地产经纪机构应首先对委托人进行赔偿,然后,再向承办该业务的房地产经纪人员进行追偿。CD两项,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原则上以个人财产对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如果合伙人是以家庭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出资并把合伙收益用于家庭或夫妻生活的,应以家庭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对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田某只是甲机构的员工,对其债务没有责任。

  • 第17题:

    房地产经纪人张某、李某共同发起设立了一家合伙制房地产经纪机构(以下简称甲机构),办理了备案手续,并聘用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田某作为机构负责人。赵某来到甲机构的门店,想把自己的房子以3000元/月的价格出租。田某向赵某提出,如果按3000元/月的价格租出房子后,赵某需支付700元作为个人奖励,赵某同意了田某的要求。田某代表甲机构同赵某签订了居间合同。一个星期后,田某把赵某的房子以3000元/月的价格租给了钱某,赵某与钱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为此赵某向田某支付了700元奖励费。然而,租赁合同签订后的第三天,黄某来到甲机构,告诉田某他才是这个房子的所有者,要求撤销该租赁合同。

    关于田某这一经纪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有(  )。

    A.田某在这一经纪业务的过程中,没有做好房地产权属调查
    B.即使钱某没有提出看房,田某也应带领其看房
    C.如果经纪合同中没有要求甲机构查验租赁房屋的产权状况,则田某和甲机构均没有责任
    D.如果赵某不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则田某协助达成的房屋租赁合同肯定为无效合同

    答案:A,B,D
    解析:
    ABC三项,房地产经纪机构与委托人签订房屋出售、出租经纪服务合同,应当查看委托出售、出租房屋的实体及房屋权属证书,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等有关资料。房地产经纪机构与委托人签订房屋承购、承租经纪服务合同,应当查看委托人身份证明等有关资料。D项,房屋产权清晰是成交的前提条件。如果不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则其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 第18题:

    田某是甲房地产经纪机构(以下简称甲机构)的注册房地产经纪人。田某接待了欲出售房产的胡某。经过详细的洽谈,田某代表甲机构同胡某签订了房地产销售代理合同,并通过多个渠道将信息发布出去。几天后,田某通知胡某,赵某欲购买该房。正在外地出差的胡某询问田某可否代理自己同赵某谈判,田某拒绝了,回答说交易谈判应由本人出面。胡某与赵某经过谈判,房屋最终以89万元成交。但在办理过户手续时,交易中心以该房屋还有租客为由,告知田某和胡某不能进行交易。田某认为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故意刁难,因此与工作人员发生争执。胡某与承租人协商,承租人表示愿意以89万元的价格购买该房,事后赵某不得不将房地产出价提高到90万元才使承租人放弃购买权,从而购买了该房产。3个月后,该房屋完成了交易过户。田某按成交价的2%向胡某收取了佣金。又按成交价的1%向赵某收取了佣金。

    下列关于田某收取佣金的表述中,正确的为(  )。

    A.田某这样收取佣金是合理的
    B.田某应该按照相同的数额分别向胡某和赵某收取佣金
    C.田某只能向胡某收取佣金,不能向赵某收取佣金
    D.田某向胡某所要的佣金应该略高于向赵某收取的佣金

    答案:A
    解析:
    《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规定,房地产买卖代理服务收费为成交总价的0.5%~2.5%,房地产租赁代理收费为半个月到1个月的房租。所以,田某按成交价的2%向胡某收取佣金是合理的。

  • 第19题:

    房地产经纪人张某、李某共同发起设立了一家合伙制房地产经纪机构(以下简称甲机构),办理了备案手续,并聘用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田某作为机构负责人。赵某来到甲机构的门店,想把自己的房子以3000元/月的价格出租。田某向赵某提出,如果按3000元/月的价格租出房子后,赵某需支付700元作为个人奖励,赵某同意了田某的要求。田某代表甲机构同赵某签订了居间合同。一个星期后,田某把赵某的房子以3000元/月的价格租给了钱某,赵某与钱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为此赵某向田某支付了700元奖励费。然而,租赁合同签订后的第三天,黄某来到甲机构,告诉田某他才是这个房子的所有者,要求撤销该租赁合同。(2010年真题)

    关于田某收取奖励费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有( )。

    A.田某向赵某收取700元作为奖励费是合理的
    B.应由甲机构向赵某收取700元奖励费
    C.田某应将700元交给甲机构,由甲机构决定田某可以获得多少奖励
    D.田某不应收取700元奖励费

    答案:D
    解析:
    由于房地产经纪业务是由房地产经纪机构统一承接的,房地产经纪合同是在委托人与房地产经纪机构之间签订的,因此,由房地产经纪机构统一向委托人收取佣金等服务费用,并出具相应的发票。房地产经纪机构收取佣金后再按约定向具体承接和执行经纪业务的房地产经纪人员支付相应的报酬,报酬的计算方式可以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与房地产经纪人员协商约定。报酬的具体金额或比例由双方约定,但应符合当地当时提供同类服务的社会正常水平。题中,田某不应该以个人名义收取赵某的奖励费,甲机构也不能收取奖励费,只能按照约定收取相应的佣金。

  • 第20题:

    一天晚上,田某从同学家归来,路过一条偏僻的胡同时,从胡同口处跳出一个持刀青年黄某。黄某持刀逼向田某并让他交出钱和手机。田某见状扭头就跑,结果跑进了死胡同,而黄某持刀紧随其后。慌乱害怕中,田某拿起墙角的一根木棒,向黄某挥去,黄某应声倒下。田某立即向派出所报案,后经查验,黄某已死亡。对此,下列哪些评论是不正确的?()

    • A、田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应当免除法律责任
    • B、田某的行为虽然属于正当防卫,但仍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 C、田某的行为属于自助行为,符合自助免责的条件
    • D、田某虽然在事实上造成了黄某的死亡,但其不具备法律上应负责的条件

    正确答案:A,B,C

  • 第21题:

    田某欲将自己的智能手机赠与高某,并在与高某签订赠与合同时将智能手机交付于高某。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田某不可以撤销对高某的赠与并请求高某返还财产的情形是()。

    • A、高某故意伤害田某,致田某残疾
    • B、高某在与田某的儿子发生纠纷时,将田某的儿子打成重伤
    • C、田某、高某关系恶化
    • D、高某对田某有扶养义务,高某未履行该义务

    正确答案:C

  • 第22题:

    多选题
    一天晚上,田华从同学家归来,路过一条偏僻的胡同时,从胡同口处跳出一个持刀青年黄某。黄某把刀逼向田华并让他交出钱和手表。田华扭头就跑,结果跑进了死胡同,而黄某持刀紧随其后,慌乱害怕中,田华拿起墙角的一根木棒。向黄某挥去,黄某应声倒下。田华立即向派出所投案,后经查验,黄某已死亡。本案中,田华的行为()
    A

    属于紧急避险

    B

    属于正当防卫

    C

    应负刑事责任

    D

    不负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 D,C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