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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丁按份共有一栋房屋,份额相同。为提高该房屋使用价值,甲向乙、丙、丁提议拆旧翻新。在共有人之间未就该事项作出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下列表述中,符合《物权法》规定的是()。 A.即使乙、丙、丁不同意,甲仍可以拆旧翻新 B.只要乙、丙、丁中有一人同意,甲就可以拆旧翻新 C.只要乙、丙、丁中有二人同意,甲就可以拆旧翻新 D.只有乙、丙、丁均同意,甲才可以拆旧翻新

题目
甲、乙、丙、丁按份共有一栋房屋,份额相同。为提高该房屋使用价值,甲向乙、丙、丁提议拆旧翻新。在共有人之间未就该事项作出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下列表述中,符合《物权法》规定的是()。
A.即使乙、丙、丁不同意,甲仍可以拆旧翻新
B.只要乙、丙、丁中有一人同意,甲就可以拆旧翻新
C.只要乙、丙、丁中有二人同意,甲就可以拆旧翻新
D.只有乙、丙、丁均同意,甲才可以拆旧翻新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C
解析:
更多“甲、乙、丙、丁按份共有一栋房屋,份额相同。为提高该房屋使用价值,甲向乙、丙、丁提议拆旧翻新。在共有人之间未就该事项作出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下列表述中,符合《物权法》规定的是()。 ”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乙、丙、丁4人按份共有一艘轮船,甲占该船70%份额。现甲欲用该船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如各共有人事先对此事项未作约定,则甲的抵押行为( )。A.须经乙、丙、丁一致同意B.须经乙、丙、丁巾份额最大的一人同意C.须经乙、丙、丁中的两人同意D.无须经乙、丙、丁同意


    正确答案:D
    《物权法》规定,处分按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与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甲占有70%的份额,且各共有人事先对此事项未作约定,故甲同意即可,无需再征求其他共有人的意见。 

  • 第2题:

    甲、乙二人以按份共有的形式共有一间房屋,后甲、乙二人将该房屋出租给丙,约定的租期是3年。在丙的租期到期前,甲以共有人的名义同丁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对此,下列哪项表述是正确的?( )

    A.甲与丁的合同无效
    B.乙可以撤销甲与丁的合同有效
    C.若丁最终取得该房屋所有权的,丙的房屋租赁合同依然有效
    D.若丁最终取得该房屋所有权的,丁可以要求丙搬出该房屋

    答案:C
    解析:
    本题涉及按份共有人的权限以及“买卖不破租赁”规则。本题中,甲、乙二人以按份共有的形式共同所有一间房屋,甲只能处分自己对该房屋的所有权份额,故甲与丁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包含了对乙的份额的无权处分。根据《合同法》第44条的规定,无权处分人可以行使追认权以使该无权处分合同有效,故A、B两项皆错误,不选。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中第20条的规定可知,租赁在前的,房屋所有权的转移不影响租赁合同的继续履行,故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故本题正确选项为C。

  • 第3题:

    甲、乙、丙、丁4人按份共有一艘轮船,甲占该船70%份额。现甲欲用该船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如各共有人事先对此事项未作约定,则甲的抵押行为()

    A.须经乙、丙、丁一致同意
    B.无须经乙、丙丁同意
    C.须经乙、丙、丁中份额最大的一人同意
    D.须经乙、丙、丁中的两人同意

    答案:B
    解析:
    《物权法》规定,处分按份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甲占该船70%份额,已经超过了三分之二,所以无须经乙、丙、丁同意。

  • 第4题:

    甲、乙、丙、丁按份共有一栋房屋,份额比例为:10%、20%、30%和40%。甲拟将自己的份额转让给戊。在共有人之间未就该事项作出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下列表述中,符合物权法规定的是( )。

    A.若乙、丙、丁不同意转让,则甲不得将份额转让给戊
    B.乙、丙、丁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C.丙不同意该转让,可以要求法院撤销甲和戊之间的买卖合同
    D.若乙和丁愿意购买该份额,则应当由丁行使优先购买权,因丁的共有份额最高

    答案:B
    解析:
    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按份共有,份额的转让是自由的,只不过需要保护其他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选项C错误,丙不同意转让的话,他可以行使优先购买权,即便他的优先购买权受到了侵害,他也只能主张赔偿损失,但无权要求法院撤销甲和戊之间的买卖合同。选项D错误,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先协商,协商不成,按转让时各自的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 第5题:

    (2008年)甲、乙、丙、丁按份共有一栋房屋,份额相同。为提高该房屋使用价值,甲向乙、丙、丁提议拆旧翻新。在共有人之间未就该事项做出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下列表述中,符合物权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即使乙、丙、丁不同意,甲仍可以拆旧翻新
    B.只要乙、丙、丁中有一人同意,甲就可以拆旧翻新
    C.只要乙、丙、丁中有二人同意,甲就可以拆旧翻新
    D.只有乙、丙、丁均同意,甲才可以拆旧翻新

    答案:C
    解析:
    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拆旧翻新)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 第6题:

    甲、乙、丙、丁按份共有一艘货船,份额分别为10%、20%、30%、40%。甲欲将其共有份额以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丁,价款一次付清。下列有关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

    A.如果共有人之间没有特殊约定,乙、丙有权主张优先购买
    B.如果共有人之间没有特殊约定,甲应当征得乙、丙同意
    C.如果甲、丁未通知乙、丙即完成份额转让,乙、丙有权主张甲、丁之间的转让无效
    D.如果乙、丙也想购买,乙、丙、丁三人应当按转让时各自份额比例分别购入甲转让的份额

    答案:A,B,C,D
    解析:
    (1)选项ACD:按份共有人“之间”转让共有份额,其他按份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按份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2)选项B:不论按份共有人对外转让,还是对内转让,都没有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要求。

  • 第7题:

    甲、乙、丙共同共有一套房屋,需经重大修缮后出卖给丁。根据《物权法》,在共有人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下列关于该房屋的重大修缮和出卖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出卖房屋应当经甲、乙、丙2/3以上同意
    B.出卖房屋应当经甲、乙、丙过半数同意
    C.甲、乙、丙都有权独自决定对房屋的重大修缮
    D.对房屋的重大修缮应当经甲、乙、丙一致同意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共同共有人的权利和义务。根据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做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 第8题:

    甲和乙共有房屋三间,出租给丙开办商店。现甲要向丁借款5万元,在丁的要求下,征得乙的同意后,甲将其在上述三间房屋中的共有份额抵押给戊,并在通知丙后,到房屋管理局作了登记。对其中的法律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房屋抵押后,甲、乙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 B、房屋抵押后,甲、乙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随之终止
    • C、由于房屋是共有的,所以不得抵押
    • D、在乙以出卖共有份额的方式实现该抵押权时,甲、乙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即告终止
    • E、在乙以出卖共有份额的方式实现该抵押权时,如果乙和第三人愿意以同一价格购买,则应卖给乙

    正确答案:A,E

  • 第9题:

    甲、乙、丙三人共有一套房屋,甲有50%份额,乙有30%份额,丙有20%分额,这套房屋租赁给丁期间,甲欲转让其份额,乙、丙、丁均主张优先购买权。该优先购买权应由( )。

    • A、丁行使
    • B、乙、丙行使
    • C、丁、乙抓阉决定
    • D、甲决定

    正确答案:B

  • 第10题:

    单选题
    甲、乙、丙三人共有一辆车,甲占有30%份额,乙占有50%份额,丙占有20%份额,丁向丙表示愿意以高价买下该车,丙十分动心。在共有人未就该事项做出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丙应当取得甲、乙二人同意后方可将该车转让给丁

    B

    丙取得甲的同意即可将该车转让给丁

    C

    丙取得乙的同意即可将该车转让给丁

    D

    丙无须取得甲、乙的同意即可将该车转让给丁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甲、乙、丙按份共有一套房屋,三人各占1/3份额,三方无其他约定。为提高房屋的价值,甲主张对此房进行重大修缮,乙表示赞同,但丙反对。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

    因没有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甲、乙不得装修

    B

    因甲、乙的份额合计已达2/3,故甲、乙可以装修

    C

    甲、乙只能在自己的应有部分上装修

    D

    若甲、乙坚持装修,则需先分割共有房屋


    正确答案: C
    解析: 对房屋的重大修缮,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2/3)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 第12题:

    单选题
    甲、乙和丙于2012年3月签订了散伙协议,约定登记在丙名下的合伙房屋归甲、乙共有。后丙未履行协议。同年8月,法院判决丙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丙仍未办理。9月,丙死亡,丁为其唯一继承人。12月,丁将房屋赠给女友戊,并对赠与合同作了公证。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2012年3月,甲、乙按份共有房屋

    B

    2012年8月,甲、乙按份共有房屋

    C

    2012年9月,丁为房屋所有人

    D

    2012年12月,戊为房屋所有人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甲、乙、丙、丁按份共有一栋房屋,份额相同。由于近日房价持续上扬,甲向乙、丙、丁提议将该房屋卖出,以赚取差价。在共有人之间未就该事项作出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下列表述中,符合《物权法》规定的是( )。

    A.即使乙、丙、丁不同意,甲仍可以将该房卖出

    B.只要乙、丙、丁中有一人同意,甲就可以将该房卖出

    C.只要乙、丙、丁中有两人同意,甲就可以将该房卖出

    D.只有乙、丙、丁均同意,甲才可以将该房卖出


    正确答案:C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 第14题:

    甲、乙、丙、丁4人按份共有一艘轮船,甲占该船70%份额。现甲欲用该船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如各共有人事先对此事项未作约定,则甲的抵押行为(  )。

    A.须经乙、丙、丁一致同意
    B.无须经乙、丙、丁同意
    C.须经乙、丙、丁中份额最大的一人同意
    D.须经乙、丙、丁中的两人同意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按份共有。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处分按份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甲占该船70%份额",达到了份额三分之二以上,所以无须经过他人同意了。

  • 第15题:

    甲、乙、丙、丁按份共有一房屋,甲占该房屋70%份额,现甲欲将该房作抵押向银行借款500万元,如各共有人事先对此未做约定,则甲的抵押行为( )。

    A.须经乙、丙、丁一致同意
    B.须经乙、丙、丁中的两人同意
    C.须经乙、丙、丁中份额最大的一人同意
    D.无须经乙、丙、丁同意

    答案:D
    解析:
    【知识点】 所有权;
    《物权法》规定,处分按份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题中,甲占该房屋70%份额,已超过三分之二,因此无需经其他共有人同意。

  • 第16题:

    甲、乙、丙三人共有一头牛,甲占有30%份额,乙占有50%份额,丙占有20%份额,丁向丙表示愿意以高价买下该牛,丙十分动心。在共有人未就该事项作出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丙应当取得甲、乙二人同意后方可将该牛转让给丁
    B.丙取得甲的同意即可将该牛转让给丁
    C.丙取得乙的同意即可将该牛转让给丁
    D.丙无须取得甲、乙的同意即可将该牛转让给丁

    答案:C
    解析:
    按份共有人处分共有物的,应当经占“份额”(而非“人数”)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题考查:所有权

  • 第17题:

    甲、乙、丙、丁四兄弟共同继承一套房屋,四人未约定共有类型。为提高该房屋出租 时的租金,甲向乙、丙、丁提议进行装修并安装壁炉,四人未就该事项作出明确约定。下列 表述中,符合物权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即使乙、丙、丁不同意,甲仍可以安装壁炉
    B.只要乙、丙、丁中有一人同意,甲就可以安装壁炉
    C.只要乙、丙、丁中有二人同意,甲就可以安装壁炉
    D.只有乙、丙、丁均同意,甲才可以安装壁炉

    答案:D
    解析:
    甲乙丙丁为家庭关系,继承的遗产属于家庭关系中的共有,未约定共有类型的 情形下,应推定为共同共有。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进行重大修缮,应经全体共同共有 人一致同意,故 D 选项正确。

  • 第18题:

    甲、乙和丙于2018年3月签订了散伙协议,约定解散后登记在丙名下的合伙房屋归甲、乙共有。5月,合伙正式解散,但丙并未履行协议。9月,丙死亡,丁为其唯一继承人。12月,丁将房屋赠给女友戊,并对赠与合同作了公证,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2018年3月,甲、乙按份共有房屋
    B.2018年5月,甲、乙按份共有房屋
    C.2018年9月,丁为房屋所有人
    D.2018年12月,戊为房屋所有人

    答案:C
    解析: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本题中,丙并未将房屋过户至甲、乙名下,甲、乙并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故2018年9月丁为房屋所有权人,丁、戊的赠与合同虽经公证,但仍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所有权亦不转移。

  • 第19题:

    甲、乙、丙共同共有一套房屋,需经重大修缮后出卖给丁。根据《物权法》,在共有人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下列关于该房屋的重大修缮和出卖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出卖房屋应当经甲、乙、丙2/3以上同意
    B、出卖房屋应当经甲、乙、丙过半数同意
    C、甲、乙、丙都有权独自决定对房屋的重大修缮
    D、对房屋的重大修缮应当经甲、乙、丙一致同意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共同共有人的权利和义务。根据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做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 第20题:

    甲、乙和丙于2012年3月签订了散伙协议,约定登记在丙名下的合伙房屋归甲、乙共有。后丙未履行协议。同年8月,法院判决丙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丙仍未办理。9月,丙死亡,丁为其唯一继承人。12月,丁将房屋赠给女友戊,并对赠与合同作了公证。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2012年3月,甲、乙按份共有房屋
    • B、2012年8月,甲、乙按份共有房屋
    • C、2012年9月,丁为房屋所有人
    • D、2012年12月,戊为房屋所有人

    正确答案:C

  • 第21题:

    甲和乙共有房屋三间,出租给丙开办商店。现丁要向戊借款5万元,在丁的要求下,征得乙的同意后,甲将其在上述三间房屋中的共有份额抵押给戊,并在通知丙后,到房屋管理局作了登记。对其中的法律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房屋抵押后,甲、乙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 B、在以出卖共有份额的方式实现该抵押权时,如果乙与丙都愿意以同一价格购买,则应卖给乙
    • C、在以出卖共有份额的方式实现该抵押权时,如果乙与丙都愿意以同一价格购买,则应卖给丙
    • D、在以出卖共有份额的方式实现该抵押权时,甲、乙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即告终止
    • E、房屋抵押后,甲、乙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即告终止

    正确答案:A,B

  • 第22题:

    单选题
    甲、乙二人以按份共有的形式共有一间房屋,后甲、乙二人将该房屋出租给丙,约定租期3年。在丙的租期到期前,甲以共有人的名义同丁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对此,下列哪项表述是正确的?(  )
    A

    甲与丁的合同无效

    B

    乙可以撤销甲与丁的合同有效

    C

    若丁最终取得该房屋所有权的,丙的房屋租赁合同依然有效

    D

    若丁最终取得该房屋所有权的,丁可以要求丙搬出该房屋


    正确答案: C
    解析:
    AB两项,《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本题中,甲、乙二人以按份共有的形式共同所有一间房屋,甲只能处分自己对该房屋的所有权份额,甲与丁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包含了对乙的份额的无权处分,因此甲与丁的合同部分有效、部分效力待定
    CD两项,最高人民法院《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20条规定,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第23题:

    单选题
    甲、乙、丙、丁4人按份共有一艘轮船,甲占该船70%的份额。现甲欲用该船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如各共有人事先对此事项未作约定,则甲的抵押行为(  )。[2011年真题]
    A

    须经乙、丙、丁一致同意

    B

    须经乙、丙、丁中份额最大的一人同意

    C

    须经乙、丙、丁中的两人同意

    D

    无须经乙、丙、丁同意


    正确答案: D
    解析:
    《物权法》规定,处分按份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甲占该船70%的份额,有权处分共有的动产。

  • 第24题:

    单选题
    甲、乙、丙、丁按份共有一房屋,甲占该房屋70%的份额,现甲欲将该房作抵押向银行贷款500万元。如各共有人事先对此事未做约定,则甲的抵押行为(  )。
    A

    须经乙、丙、丁一致同意

    B

    须经乙、丙、丁中的两人同意

    C

    须经乙、丙、丁中份额最大的一人同意

    D

    无须乙、丙、丁同意


    正确答案: B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