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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张某在工作之余从事发明创造。2006年,张某与甲公司订立委托合同,为 甲公司研究开发新产品的外观设计。设计完成后,甲公司认为方案没有达到理想效果,拒绝 支付部分费用。张某遂以自己的名义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2008年1月,张某取得该外 观设计的专利权。2008年3月,乙公司发现张某的外观设计方案与该公司2年前申请的同 主题方案非常相似,于是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张某研究开发的外观设计,其专利申请权属于谁?并说明理由。 (2)外观设计具备哪些实质条

题目
中国公民张某在工作之余从事发明创造。2006年,张某与甲公司订立委托合同,为 甲公司研究开发新产品的外观设计。设计完成后,甲公司认为方案没有达到理想效果,拒绝 支付部分费用。张某遂以自己的名义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2008年1月,张某取得该外 观设计的专利权。2008年3月,乙公司发现张某的外观设计方案与该公司2年前申请的同 主题方案非常相似,于是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张某研究开发的外观设计,其专利申请权属于谁?并说明理由。
(2)外观设计具备哪些实质条件时,可以被授予专利权?
(3)张某的外观设计的专利权是否从2008年1月开始起算?并说明理由。
(4)对于乙公司的申请,如果专利复审委员会做出维持该专利权的决定,乙公司对该 决定不服的,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相似考题

1.2008年5月,甲机电科技公司(简称“甲公司”)的张工程师在执行公司任务过程中,完成了A产品的研究开发。2009年2月,张工程师在办理退休手续后接受乙科技开发公司(简称“乙公司”)的委托单独研制B产品,双方没有约定B产品专利申请权归属。2009年8月,B产品研制成功。2009年11月,甲、乙两公司分别就A产品、B产品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甲公司在申请时发现,丙公司于2009年10月提出专利申请的C产品和A产品属于同样的发明,因此向专利局主张,自己对A产品专利申请享有优先权。2009年6月,张工程师与丁公司订立委托合同,由张工程师为丁公司开发新产品的外观设计。设计完成后,丁公司认为方案没有达到理想效果,拒绝支付部分费用。张工程师遂以自己名义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2011年1月,张工程师取得该外观设计的专利权。2011年3月,戊公司发现张工程师的外观设计方案与该公司2年前申请的同主题方案非常相似,于是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要求:根据以上情况并结合专利法律制度和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张工程师对A产品是否拥有专利申请权?说明理由。(2)张工程师对B产品是否拥有专利申请权?说明理由。(3)如果B产品获得专利权,乙公司享有的权利是什么?请说明理由。(4)甲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对A产品的专利申请享有优先权?甲公司向专利局要求优先权时,应当提供哪些文件资料?(5)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条件是什么?(6)张工程师的外观设计的专利权是否从2011年1月开始起算?说明理由。(7)张工程师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什么为准?(8)如果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维持该专利权的决定,戊公司对该决定不服时,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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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张某是甲期货公司的副总经理,李某是该公司的客户。甲期货公司指派张某为李某提供交易服务。后张某离职到了乙期货公司工作,但甲期货公司和张某都没有将此情况告知李某。李某继续在甲期货公司交易,并继续把下达的指令交给张某,而张某并没有把收到的指令交回甲期货公司,导致了李某的损失。乙公司对此事完全知情并采取默认态度。

    在本案中,( )应承担该损失。

    A.甲期货公司

    B.乙期货公司

    C.张某

    D.张某和乙期货公司


    正确答案:AC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期货侵权纠纷和无效的期货交易合同纠纷案件,应当根据各方当事人是否有过错,以及过错的性质、大小,过错和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确定过错方承担的民事责任。本案中,甲期货公司与张某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及时将该情况通知客户李某,未经通知而对李某造成的损失,应当由甲期货公司和张某共同承担责任。

  • 第2题:

    张某在其专利权被授予公告后,发现某公司正在制造销售的产品与其专利相同,于是向法院起诉该公司侵犯其专利权,对此该公司不可以抗辩的事由是( )。

    A、证明自己享有专用权

    B、请求宣告张某的专利权无效

    C、证明自己不知道有张某的专利权存在

    D、证明自己的产品与张某的专利权不同


    参考答案:C

  • 第3题:

    甲公司研发人员张某在本职工作中作出了一项发明创造。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该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创造

    B.该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甲公司

    C.甲公司就该发明创造申请发明专利的,张某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

    D.该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后,张某享有获得奖励的权利


    参考答案:ABCD

  • 第4题:

    中国公民张某在工作之余从事发明创造。2010年,张某与甲公司订立委托合同,为甲公司研究开发新产品的外观设计。设计完成后,甲公司认为方案没有达到理想效果,拒绝支付部分费用。张某遂以自己的名义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2011年1月,张某取得该外观设计的专利权。2011年3月,乙公司发现张某的外观设计方案与该公司2年前申请的同主题方案非常相似,于是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张某研究开发的外观设计,其专利申请权属于谁?并说明理由。
    2.外观设计具备哪些实质条件时,可以被授予专利权?
    3.张某的外观设计的专利权是否从2011年1月开始起算?并说明理由。
    4.对于乙公司的申请,如果专利复审委员会做出维持该专利权的决定,乙公司对该决定不服的,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答案:
    解析:
    1.如果委托合同约定属于甲公司,则属于曱公司;如果没有约定,专利申请权属于完成外观设计的人张某。
    2.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且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才可以被授予专利权。
    3.不是。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起计算。
    4.乙公司可以自收到专利局维持专利权的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5题:

    张某是甲期货公司的副总经理;李某是该公司的客户。甲期货公司指派张某为李某提供交易服务。后张某离职到了乙期货公司工作,但甲期货公司和张某都没有将此情况告知李某。李某继续在甲期货公司交易,并继续把下达的指令交给张某,而张某并没有把收到的指令交回甲期货公司,导致了李某的损失。乙公司对此事完全知情并采取默认态度。张某以甲公司的名义与李某从事的一系列期货业务行为应当由( )责任。

    A.甲公司承担
    B.离任前由甲公司承担,离任后由乙公司承担
    C.张某承担
    D.离任前由甲公司承担,离任后由张某承担

    答案:A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非期货公司人员以期货公司名义从事期货交易行为,具备合同法第四十九条所规定的表见代理条件的,期货公司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在本题中,已离职张某继续以甲期货公司名义接收李某的交易指示属于表见代理。

  • 第6题:

    2014年6月,张某与甲公司订立委托合同,由张某为甲公司开发新产品的外观设计。2015年10月10日该设计完成,甲公司认为方案没有达到理想效果,拒绝支付部分费用。张某遂决定以自己名义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2015年12月1日,张某以邮寄的方式向中国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外观设计的专利权申请,该局于2015年12月6日收到其申请。2016年1月1日,张某取得该外观设计的专利权。2016年3月,乙公司发现张某的外观设计方案与该公司2年前申请的同主题方案非常相似,于是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根据上述条件回答下列问题:

    下列关于外观设计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外观设计必须以产品为依托
    B. 游离于某一具体产品之外的富有美感的设计,一种纯美术作品不受任何法律的保护
    C. 外观设计以产品的形状. 图案和色彩等为构成要素,以视觉美感为目的,并追求实用功能
    D. 外观设计必须适合于工业应用

    答案:A,D
    解析:
    根据规定,外观设计必须以产品为依托。外观设计一旦离开具体的工业产品就不能称为外观设计了,游离于某一具体产品之外的富有美感的设计,只能认为是一种纯美术作品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外观设计以产品的形状、图案和色彩等为构成要素,以视觉美感为目的,不追求实用功能。外观设计必须适合于工业应用。所谓适合于工业应用是指外观设计可以通过工业手段大量复制。

  • 第7题:

    2014年6月,张某与甲公司订立委托合同,由张某为甲公司开发新产品的外观设计。2015年10月10日该设计完成,甲公司认为方案没有达到理想效果,拒绝支付部分费用。张某遂决定以自己名义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2015年12月1日,张某以邮寄的方式向中国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外观设计的专利权申请,该局于2015年12月6日收到其申请。2016年1月1日,张某取得该外观设计的专利权。2016年3月,乙公司发现张某的外观设计方案与该公司2年前申请的同主题方案非常相似,于是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根据上述条件回答下列问题:

    关于张某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说法正确的是( )。

    A.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是10年,自发明日起计算
    B.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是1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C.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D. 只能是同类产品才属于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

    答案:B,C,D
    解析:
    根据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要受到产品类别的限制,即只能是同类产品才属于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专利权人的期限,又称专利保护期。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是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 第8题:

    甲公司研发人员张某在本职工作中作出了一项发明创造。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该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创造
    • B、该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甲公司
    • C、甲公司就该发明创造申请发明专利的,张某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
    • D、该发明创被授予专利权后,张某享有获得奖励的权利

    正确答案:A,B,C,D

  • 第9题:

    2006年6月,张某与甲公司订立委托合同,由张某为甲公司开发新产品的外观设计。设计完成后,甲公司认为方案没有达到理想效果,拒绝支付部分费用。张某遂以自己名义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2008年1月,张某取得该外观设计的专利权。2008年3月,乙公司发现张某的外观设计方案与该公司2年前申请的同主题方案非常相似,于是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问题: 1.张某接受甲公司委托开发的新产品外观设计,其专利申请权属于谁?说明理由。 2.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实质条件是什么? 3.张某的外观设计的专利权是否从2008年1月开始起算?说明理由。 4.张某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什么为准? 5.如果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维持该专利权的决定,乙公司对该决定不服时,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正确答案: 1.张某接受甲公司委托开发的新产品外观设计,其专利申请权属于张某。根据规定,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的单位或个人。本题中,张某与甲公司并未就专利申请权的归属进行约定,此时张某享有专利申请权。
    2.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实质条件为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3.张某的外观设计的专利权不能从2008年1月开始起算。根据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本题中,2008年1月是张某取得该专利权的时间,并非是申请日,因此并不是专利权期限的起算时间。
    4.张某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5.如果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维持该专利权的决定,乙公司对该决定不服时,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第10题:

    问答题
    2011年6月,张某与甲公司订立委托合同,由张某为甲公司开发新产品的外观设计。设计完成后,甲公司认为方案没有达到理想效果,拒绝支付部分费用。张某遂以自己名义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2013年1月,张某取得该外观设计的专利权。2013年3月,乙公司发现张某的外观设计方案与该公司2年前申请的同主题方案非常相似,于是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并结合专利法律制度的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张某接受甲公司委托开发的新产品外观设计,其专利申请权属于谁?说明理由。 (2)张某的外观设计的专利权是否从2013年1月开始起算?说明理由。 (3)张某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什么为准? (4)如果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维持该专利权的决定,乙公司对该决定不服时.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正确答案: (1)张某接受甲公司委托开发的新产品外观设计,其专利申请权属于张某。根据规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
    (2)张某的外观设计的专利权不能从2013年1月开始起算。根据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本题中,2013年1月是张某取得该专利权的时间,并非是申请日,因此并不是专利权期限的起算时间。
    (3)张某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4)如果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维持该专利权的决定,乙公司对该决定不服时,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对下列哪些情形,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发出无效宣告请求不予受理通知书?()
    A

    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的请求人为美国某公司驻中国代表处

    B

    刘某以某外观设计专利权与其在申请日前已经取得的著作权相冲突为由请求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C

    郭某针对自己拥有的专利权提出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的请求

    D

    裴某和李某共有一项专利权,裴某单独对该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正确答案: A,B
    解析: 美国公司驻中国代表处不具备民事诉讼主体资格,A选择。专利权人只能对自己的专利提起部分无效,C选择。共有专利权人要无效自己的专利,必须同时提起无效请求,D选择。
    《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三章第3.2节:无效宣告请求人资格
    请求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无效宣告请求不予受理:
    (1)请求人不具备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的。
    (2)以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为理由请求宣告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但请求人不能证明是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
    其中,利害关系人是指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就侵犯在先权利的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人。
    (3)专利权人针对其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且请求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所提交的证据不是公开出版物或者请求人不是共有专利权的所有专利权人的。
    (4)多个请求人共同提出一件无效宣告请求的,但属于所有专利权人针对其共有的专利权提出的除外。

  • 第12题:

    问答题
    2016年6月,张某与甲公司订立委托合同,由张某为甲公司开发新产品的外观设计。设计完成后,甲公司认为方案没有达到理想效果,拒绝支付部分费用。张某遂以自己名义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2018年1月,张某取得该外观设计的专利权。2018年3月,乙公司发现张某的外观设计方案与该公司2年前申请的同主题方案非常相似,于是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根据上述情况并结合专利法律制度的规定,分析回答下问题:  (1)张某接受甲公司委托开发的新产品外观设计,其专利申请权属于谁?说明理由。  (2)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实质条件是什么?  (3)张某的外观设计的专利权是否从2018年1月开始起算?说明理由。  (4)张某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什么为准?  (5)如果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维持该专利权的决定,乙公司对该决定不服时,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正确答案:
    (1)张某接受甲公司委托开发的新产品外观设计,其专利申请权属于张某。根据规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
    (2)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实质条件为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3)张某的外观设计的专利权不能从2018年1月开始起算。根据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本题中,2018年1月是张某取得该专利权的时间,并非是申请日,因此并不是专利权期限的起算时间。
    (4)张某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5)如果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维持该专利权的决定,乙公司对该决定不服时,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甲公司长期委托张某向乙公司购头原材料,后因张某有过错,甲公司解除了与张某的委托关系,但并未就此事通知乙公司,后张某仍以甲公司的名义向乙公司购买原材料,甲公司应对张某该行为产生的后果承担民事责任。(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解析:代理关系终止后未采取必要的措施而使第三人仍然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并与之进行法律行为,属于表见代理,这种情况下,被代理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 第14题:

    2015年11月10日,张某与甲电子技术公司终止了劳动合同,之后,张某于2016年12月8日作出了一项与其在甲电子技术公司的本职工作相关的发明创造。那么就该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谁?

    A.甲公司

    B.甲公司和张某

    C.张某

    D.由甲公司和张某协商决定


    参考答案:C

  • 第15题:

    A厂工程师张某1999年6月退休后,在1年之内完成了甲、乙两项发明创造:甲项目是张某退休前承担的本单位新产品开发项目,乙项目是B厂委托张某完成的外观设计方案。 2000年5月,张某将两项目以个人名义申请专利。同年8月,专利局驳回张某甲项目的专利申请。

    根据上述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1.谁是甲、乙两项目的专利申请人?为什么?

    2.申请甲、乙两项目专利,应当分别提交哪些主要文件?

    3.张某对专利局驳回甲项目的专利申请不服时,可以采取哪些救济措施?


    正确答案:
    1.甲项目专利申请人是A厂,因为工程师张某在退休后1年内从事的新产品开发项目是与在 原单位承担的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乙项目的专利申请人是张某或者委托合同约定的单位或者个人。按照规定,个人接受其他单位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发明创造的个人。 
    2.申请甲项目应当提交的主要文件是: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权利要求书等。申请乙项目应当提交的主要文件是: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并且应当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所属的类别。 
    3.张某对专利局驳回甲项目的专利申请不服时,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做出复审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第16题:

    张某是甲期货公司的副总经理,李某是该公司的客户。甲期货公司指派张某为其提供交易服务。后张某离职到了乙期货公司工作,但甲期货公司和张某都没有将此情况告知李某。李某继续在甲期货公司交易,并继续把下达的指令交给张某,而张某并没有把收到的指令交回甲期货公司,导致了李某的损失。乙公司对此事完全知情并采取默认态度。在本案例中,()应承担该损失。

    A.甲期货公司
    B.乙期货公司
    C.张某
    D.张某和乙期货公司

    答案:A,C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期货侵权纠纷和无效的期货交易合同纠纷案件,应当根据各方当事人是否有过错,以及过错的性质、大小,过错和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确定过错方承担的民事责任。本案中,甲期货公司与张某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及时将该情况通知客户关系李某,未经通知后而对李某造成的损失,应当由甲期货公司和张某共同承担责任。

  • 第17题:

    2014年6月,张某与甲公司订立委托合同,由张某为甲公司开发新产品的外观设计。2015年10月10日该设计完成,甲公司认为方案没有达到理想效果,拒绝支付部分费用。张某遂决定以自己名义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2015年12月1日,张某以邮寄的方式向中国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外观设计的专利权申请,该局于2015年12月6日收到其申请。2016年1月1日,张某取得该外观设计的专利权。2016年3月,乙公司发现张某的外观设计方案与该公司2年前申请的同主题方案非常相似,于是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根据上述条件回答下列问题:

    如果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维持该专利权的决定,乙公司对该决定不服时,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A. 1个月
    B. 2个月
    C. 3个月
    D. 6个月

    答案:C
    解析:
    根据规定,对于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以专利复审委员会为被告,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因此,如果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维持该专利权的决定,乙公司对该决定不服时,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第18题:

    2014年6月,张某与甲公司订立委托合同,由张某为甲公司开发新产品的外观设计。2015年10月10日该设计完成,甲公司认为方案没有达到理想效果,拒绝支付部分费用。张某遂决定以自己名义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2015年12月1日,张某以邮寄的方式向中国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外观设计的专利权申请,该局于2015年12月6日收到其申请。2016年1月1日,张某取得该外观设计的专利权。2016年3月,乙公司发现张某的外观设计方案与该公司2年前申请的同主题方案非常相似,于是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根据上述条件回答下列问题:

    张某的外观设计的专利权保护期的起算日是( )。

    A. 2015年10月10日
    B. 2015年12月1日
    C. 2015年12月6日
    D. 2016年1月1日

    答案:B
    解析:
    根据规定,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是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本题中,2015年12月1日是张某申请该专利权的时间,因此选项B正确。

  • 第19题:

    2014年6月,张某与甲公司订立委托合同,由张某为甲公司开发新产品的外观设计。2015年10月10日该设计完成,甲公司认为方案没有达到理想效果,拒绝支付部分费用。张某遂决定以自己名义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2015年12月1日,张某以邮寄的方式向中国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外观设计的专利权申请,该局于2015年12月6日收到其申请。2016年1月1日,张某取得该外观设计的专利权。2016年3月,乙公司发现张某的外观设计方案与该公司2年前申请的同主题方案非常相似,于是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根据上述条件回答下列问题:

    张某接受甲公司委托开发的新产品外观设计,其专利申请权属于( )。

    A. 张某
    B. 甲公司
    C. 张某和甲公司共同所有
    D. 张某和甲公司均不享有

    答案:A
    解析:
    根据规定,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及专利权归属按以下规定办理:(1)如果双方另有协议约定专利申请或专利权归属的,按约定办理。(2)如果没有约定,则申请专利的权利及专利权归受托人所有;受托人转让其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让;受托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本题中,张某与甲公司并未就专利申请权的归属进行约定,此时张某享有专利申请权。

  • 第20题:

    张某是甲公司的研发人员,按照甲公司的安排与乙公司合作开发出了一项新技术,现欲申请专利。以下关于该成果权归属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专利申请权归甲公司
    • B、专利申请权归乙公司
    • C、专利申请权归张某
    • D、专利申请权归甲公司和乙公司

    正确答案:D

  • 第21题:

    单选题
    发明专利权人王某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8个月后,发现甲公司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与其发明专利相同,于是便向法院起诉,控告甲公司侵权。此时,甲公司可以采用的措施是()
    A

    请求专利局撤销王某的专利权

    B

    请求专利局宣告王某的专利权无效

    C

    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撤销王某的专利权

    D

    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王某的专利权无效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某工厂工程师张某于2001年11月以非职务发明名义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了ML-01型人体信息诊断仪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该专利于2003年2月12日被批准并公告。2003年4月,该工厂就“诊断仪”的专利权归属问题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宣告张某的专利权无效并要求专利局确认该诊断仪为工厂的发明。经查,诊断仪属于工程师张某的自选课题,是张某利用业余时间完成的,没有用过单位的材料和设备,但申请专利的费用是张某向工厂借的。专利复审委员会随后作出了维持专利权的决定。张某得知这一情况后主动打电话给工厂,表示愿意放弃专利权。工厂在接到张某电话后的第二天即与某乡镇企业达成了诊断仪专利权转让的口头协议。 请分析案例并回答下列问题: 张某在电话中同意放弃专利权的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是()。
    A

    张某的专利权提前终止

    B

    工厂因此获得了专利申请权

    C

    工厂因此获得了专利权

    D

    对张某的专利权不产生法律上的影响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专利权的提前终止。《专利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1)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2)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因此,本题中张某仅在电话中放弃专利权的行为并不能产生专利权提前终止的法律后果,因此ABC项不正确,而D项正确。

  • 第23题:

    多选题
    下列关于外观设计专利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

    甲就其产品的包装盒获得了外观设计专利,后发现该包装盒上未经许可使用了乙的画作《彩旗》,乙有权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B

    甲公司就其产品包装盒于2014年10月4日在美国申请外观设计专利;2015年5月5日,甲公司在中国提出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可以主张优先权

    C

    甲公司就其生产的咖啡机获得了外观设计专利,乙公司未经许可制造并销售该外观设计专利咖啡机,丙公司从乙公司购买上述咖啡机,放置于公司作为员工周末加班茶歇之用。丙公司侵犯了甲公司的外观设计专利权

    D

    甲公司就某产品包装盒获得了外观设计专利,乙公司未经许可在其公司网站首页发布了该产品包装盒的新年促销活动。乙公司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


    正确答案: D,C
    解析:
    A项,根据《专利法》第23条的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授予条件包括新颖性、独创性和非冲突性。非冲突性,即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本题中,甲的外观设计专利侵犯了乙对画作的著作权,故乙有权申请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B项,《专利法》第29条第1款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本题中,甲公司就其产品包装盒于2014年10月在美国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但在中国提出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时已超过6个月,故无权主张优先权
    C项,《专利法》第11条第2款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由此可见,侵犯外观设计专利的行为包括未经许可的“许诺销售”行为,但不包括未经许可的使用行为。本题中,丙公司从乙公司购买上述咖啡机,放置于公司作为员工周末加班茶歇之用,未侵犯甲公司的外观设计专利权。
    D项,乙公司在其公司网站首页发布了该产品包装盒的新年促销活动,属于未经许可的许诺销售行为,构成专利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