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题:
问答题
某居民企业是设在西部地区的国家鼓励类企业,在境外A、B两国分别设有分支机构,2015年和2016年发生以下经济事项:(1)2015年境内所得500万元,在A国的分支机构取得生产经营所得120万元,A国公司所得税税率为40%;在A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30万元,A国预提所得税税率20%;从B国分支机构分回利润40万元,已在B国纳税12万元。(2)2016年境内所得650万元,从A国分回股息红利32万元(已在A国缴纳20%的预提所得税),B国分支机构当年出现经营亏损25万元。要求:分别计算2015年和2016年该企业汇总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正确答案:
(1)2015年汇总缴纳所得税的计算:①A国已纳税款扣除限额=(500+120+30)×25%×[(120+-30)÷(500+120+30)]=37.5(万元)在A国已纳税款=120×40%+30×20%=54(万元)A.国已纳税款54万元高于扣除限额37.5万元,2015年应按限额37.5万元扣除,超过限额的16.5万元当年不得扣除,可以结转以后五年补扣。②B国应纳税所得额=40+12=52(万元)B.国已纳税款扣除限额=(500+52)×25%×[52÷(500+52)]=13(万元)在B国已纳税款12万元,低于扣除限额13万元,可全额扣除。③2015年度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500×15%+(120+30+52)×25%-37.5-12=76(万元)提示:西部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2011—2020年适用税率15%。P299(2)2016年汇总缴纳所得税的计算:①A国应纳税所得额=32÷(1-20%)=40(万元)②在A国已纳税款=40×20%=8(万元)③境外不同国家之间的盈亏不能相互弥补④A国已纳税款扣除限额=(650+40)×25%×[40÷(650+40)]=10(万元)在A国已纳税款8万元低于扣除限额10万元,已纳税款8万元可据实扣除。同时2015年A国已纳税款超过扣除限额的16.5万元部分准予在2016年度补扣2万元。⑤2016年度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650×15%+40×25%-8-2=97.5(万元)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