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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下列民事法律行为中,属于附期限法律行为的是(  )。 A.甲对乙承诺,如果明年乙获得博士学位,甲即赠给乙宝马车一辆 B.甲、乙约定,如果明天下雪,则甲将其滑雪板租给乙 C.甲、乙约定,若甲的儿子明年大学毕业回到本市工作,则乙将承租的房屋退还给甲 D.甲对乙承诺,下次下雨时送给乙一把折叠雨伞

题目
(2014年)下列民事法律行为中,属于附期限法律行为的是(  )。

A.甲对乙承诺,如果明年乙获得博士学位,甲即赠给乙宝马车一辆
B.甲、乙约定,如果明天下雪,则甲将其滑雪板租给乙
C.甲、乙约定,若甲的儿子明年大学毕业回到本市工作,则乙将承租的房屋退还给甲
D.甲对乙承诺,下次下雨时送给乙一把折叠雨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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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民事法律行为均可以附期限。()


    参考答案:错

  • 第2题:

    下列关于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B、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C、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生效
    D、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答案:C
    解析:
    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

  • 第3题: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属于:

    A、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B、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
    C、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
    D、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

    答案:A
    解析: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下列民事法律行为无效: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单独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除外;④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⑤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
    参见教材第444页。

  • 第4题:

    孙某与赵某约定,赵某若于年内结婚,孙某将把其名下一套房屋借给赵某使用1年。该约定的性质是( )。

    A.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B.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C.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D.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答案:B
    解析:
    (1)选项AB:“年内结婚”,不一定能实现,属于附条件;(2)选项CD:借用合同虽为单务合同,但属于多方民事法律行为。

  • 第5题:

    甲、乙约定,如果甲的儿子回国,甲将终止与乙之间的委托合同,在甲的儿子没有回国之前,则该约定属于(  )。

    A.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
    B.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
    C.附延缓条件民事法律行为
    D.一直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答案:A,D
    解析:
    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表现在,该民事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未生效,条件成就,该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条件不成就,则一直不生效。附解除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表现在,该民事法律行为已经成立并生效,条件成就时,该民事法律行为效力解除;条件不成就时,该民事法律行为一直有效。

  • 第6题:

    甲与乙约定:若乙能通过2016年CPA经济法的考试,那么甲就将其某处的一套房子赠与乙。关于该约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该约定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该约定属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C.该民事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尚未生效
    D.该民事法律行为未成立、未生效

    答案:A,C
    解析:
    (1)选项AB: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必须是将来不确定的事实,即有可能发生也有可能不发生;而期限是将来一定会发生的。所以乙能否通过2016年CPA经济法的考试是“条件”而非“期限”;(2)选项CD:在延缓条件成就之前,民事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是效力一直处于停止状态。条件成就之后,民事法律行为发生法律效力。

  • 第7题:

    甲、乙商定,半年后乙出租给甲一套房子,这属于( )


    A.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C.附撤销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D.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答案:B
    解析: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附条件的法律行为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法律行为中特别约定一定的条件,并把这个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法律效力发生、变更、消灭的依据的法律行为。附期限的法律行为则以一定期限的到来为依据。本题中“半年后”属于期限。所以选B项。

  • 第8题: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正确答案: 指的是当事人为民事法律行为设定一定的期限,并把期限的到来作为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发生或者消灭的前提。

  • 第9题:

    陈某答应儿子,若儿子考上名牌大学,就带他出国旅游。陈某对儿子的这种行为属于()。

    • A、附义务的民事法律行为
    • B、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 C、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 D、附权利的民事法律行为

    正确答案:C

  • 第10题:

    单选题
    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行为,属于(  )。
    A

    无效的民事行为

    B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C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D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

    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

    B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

    C

    所附条件尚未成就的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

    D

    因重大误解而为的民事法律行为


    正确答案: A
    解析:
    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种类包括: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②以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③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④违反强制性规定或者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AD两项,属于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C项,所附条件尚未成就,民事法律行为尚未生效,谈不上无效。

  • 第12题:

    问答题
    简述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期限的异同。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3题:

    甲与乙签订了一份租房合同,协议规定:如果甲在三个月内与丙结婚,将租用乙的两居室。这一民事行为属于()。

    A.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C.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D.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答案:A,C
    解析:
    本题考核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甲在三个月内与丙结婚是不确定的事实,所以双方所作约定是条件,并且是延缓条件,在双方约定的条件成就时才发生法律效力。

  • 第14题:

    甲、乙二人约定,如果30天内下雨,甲就将送给乙一把雨伞,该约定(  )。
    A.属于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属于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C.属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D.既不是附条件、也不是附期限的约定


    答案:A
    解析:
    【精解】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与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的根本区别在于,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中所附条件具有或然性,即条件的发生具有不确定性,而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中所附期限的发生是必然的,故本题属于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延缓条件的特征在于,该民事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尚未生效,条件不成就则该民事法律行为永远处于成立状态,条件一经成就,该民事法律行为才能生效。故选A项。解除条件的特征在于,该民事法律行为已经成立并生效,条件不成就则永远处于生效状态,条件一经成就,则效力解除。

  • 第15题:

    甲、乙双方约定:如果15天内下雨,甲将送给乙一把雨伞。该约定属于(  )。
    A.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C.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D.成立但未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答案:A,D
    解析:
    【精解】该题属于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而不是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因为15天内是否下雨并不确定,假如将该题表述改为:“如果天下雨,将送给一把雨伞”,这就是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希望考生注意差别。由于该题表述的赠与合同已经成立,但尚未生效,故为延缓条件,故选A项和D项。

  • 第16题: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答案:
    解析: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在民事法律行为中规定一定的条件,并把该条件的成就或不成就作为确定行为人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发生法律效力或者失去法律效力的根据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在民事法律行为中约定一定期限,并把该期限的到来作为行为人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发生、变更、消灭的前提的民事法律行为。期限和条件既有相同之处,又有区别。相同之处在于二者都是对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某种限制,都是期待中的未来事实。其区别在于:期限是确定的,将来一定到来的;而条件则属将来是否发生不确定的事实。

  • 第17题:

    甲、乙订立借款5000元的合同,但约定乙须“在合同订立15日后方能取款”,该借款合同履行(  )。

    A.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
    B.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
    C.附延缓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D.该民事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未生效

    答案:B,C,D
    解析:
    A项错在:甲、乙的约定期限是必然到来的,故为附期限,而不是附条件。所谓延缓期限,是指民事法律行为虽然已经成立,但在所附期限到来之前不发生法律效力,待期限届至时,行为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才开始发生法律效力;所谓解除期限,是指在约定的期限到来时,该民事法律行为所确定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法律效力消灭。附解除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期限到来之前,行为人已经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这种法律效力一直延续到所附的期限届满时终止。

  • 第18题:

    甲将自己的汽车借给乙,约定下雨时乙必须将车返还。该合同属于(  )。


    A.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C.附延缓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D.附解除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答案:D
    解析:
    本题属于基本概念辨析题,考核的知识点是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关于该知识的阐述同上题,不再赘述。本题中,“约定下雨时乙必须将车返还”,“下雨”是必然会到来的,所以不属于条件,可以排除选项A、B;附延缓期限(又称附始期)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在期限到来时民事法律行为开始发生效力,附解除期限(又称附终期)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在期限到来时本来已经发生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终止效力。本题中,“下雨”这个期限到来时乙将车返还,这样会使已经发生的借车关系终止。因此选项C被排除,选项D是正确的。 对于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辨析题,出题概率是较高的,应认真对待。如2003年统考第8题:甲乙双方约定,松花江一解冻,乙就租给甲一条渔船。甲乙间的租赁行为属于:A.附积极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B.附消极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C.附延缓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D.附解除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答案选C。
    【评注】注意理解和区分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并应准确掌握各类型民事行为的具体含义和效力。

  • 第19题:

    买卖房屋必须向房管部门登记过户始发生效力,故房屋买卖行为属于()

    • A、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 B、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 C、一般的民事法律行为
    • D、特殊的民事行为

    正确答案:C

  • 第20题:

    什么是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正确答案: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指的是当事人为民事法律行为设定一定的期限,并把期限的到来作为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发生或者消灭的前提。

  • 第21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在民事法律行为中约定一定期限,并把该期限的到来作为行为人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发生、变更、消灭的前提的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期限可以分为:始期与终期;确定期限与不确定期限

    B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在民事法律行为中规定一定条件,并且把条件成就或者不成就作为确定行为人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发生法律效力或失去法律效力的根据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可以分为:延缓条件与解除条件;肯定条件与否定条件

    C

    无效民事行为是指欠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不产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其从行为开始时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D

    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正确答案: D
    解析: 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属于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 第22题:

    单选题
    甲与乙约定,如乙生产的产品达到同家A级标准,甲则予以包销。该行为 ( )
    A

    是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

    是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C

    是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D

    既不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也不是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买卖房屋必须向房管部门登记过户始发生效力,故房屋买卖行为属于()
    A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B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C

    一般的民事法律行为

    D

    特殊的民事行为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单选题
    法律行为的效力发生于期限的到来,期限到来之前,民事法律行为成立但不生效,这种民事法律行为属于(  )。
    A

    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

    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C

    附延缓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D

    附解除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正确答案: A
    解析: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法律行为的效力发生或者消灭取决于某一特定期限的到来。以期限对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影响为标准,期限分为两种:①延缓期限。法律行为的效力发生于期限的到来,期限到来之前,民事法律行为成立但不生效;②解除期限。法律行为的效力解除于期限的到来,期限到来之前,民事法律行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