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题试题]甲因涉嫌入户抢劫被公安机关贪污逮捕,在侦查期间,甲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后侦查机关查明了甲的身份情况,甲的父亲为其聘请了辩护律师乙,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乙提出申请,要求西安公诉人丙回避,理由是丙偏袒本案被害人,不公正。后甲以乙法律水平不高为由,拒绝其继续为自己辩护,并决定不再聘请律师,而是自己行使辩护权,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侦查机关对甲的年龄认定有误,甲在实施抢劫时不满14周岁。
83.公安机关的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A.侦查羁押期间自查清身份之日起计算
B.查清身份前,不允许其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C.查清甲身份以前,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
D.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可以按甲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本题考核的考点是犯罪嫌疑人身份不明情况的处理。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而既然可以移送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当然可以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了,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D。
第1题:
甲因抢劫他人财物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在侦查期间,甲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对于该案,公安机关的做法正确的有()。
A.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甲真实身份之日起计算
B.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按甲自报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C.因未查清甲的真实身份后,一直未移送审查起诉
D.在查清甲的真实身份之前,中止其他侦查活动
第2题:
第3题:
被决定予以强制隔离戒毒的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查清其身份后通知。
第4题:
胡某(男,48岁),因涉嫌抢劫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在侦查期间,胡某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公安机关应如何计算胡某的羁押期限?
第5题:
某甲因抢劫他人财物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在侦查期间,某甲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对于该案,公安机关的做法正确的有()
第6题:
甲因涉嫌抢劫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在侦查期间,甲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对此公安机关下列处理方式中正确的是。()
第7题:
甲因抢劫他人财物被某县公安机关依法提请批准逮捕,在侦查期间,甲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对于该案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第8题:
3月1日,甲因抢劫他人财物被某县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在侦查期间,甲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直到5月2日公安机关才查清甲的真实身份。对于该案,公安机关应当()。
第9题:
甲因抢劫他人财物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在侦查期间,甲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对于该案,公安机关的做法正确的有()。
第10题:
犯罪嫌疑人甲在实施抢劫时被当场抓获并被刑事拘留,后被逮捕。甲拒不说出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其侦查羁押期限应从()。
第11题:
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抢夺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在侦查期间,李某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对于该案件,下列做法错误的是()
第12题:
对
错
第13题:
第14题:
王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拘留。但是,该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公安机关应当:()
第15题:
甲因抢劫被某县公安局依法逮捕,在侦查期间,甲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对该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第16题:
甲因涉嫌抢劫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在侦查期间,甲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对此公安机关下列处理方式中正确的是()
第17题:
胡某(男,48岁),因涉嫌抢劫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在侦查期间,胡某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问:公安机关应如何计算胡某的羁押期限?
第18题:
胡某(男,48岁),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在侦查期间,胡某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公安机关应如何计算胡某的羁押期限?
第19题:
2011年3月1日,某甲因抢劫他人财物被K县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在侦查期间,某甲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直到5月2日公安机关才查清甲的真实身份。对于该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如何处理()
第20题:
甲因涉嫌抢劫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在侦查期间,甲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对此公安机关下列处理方式中正确的是()。
第21题:
甲涉嫌聚众斗殴罪被A县公安局刑事拘留,但因甲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可以不予通知甲的家属。
第22题:
甲因入室盗窃被某区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在侦查期间,甲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对于本案,公安机关应当()。
第23题:
甲某因盗窃被某县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在侦查期间,甲某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对于本案,公安机关做法正确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