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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市A区的大地公司与甲市B区的云海公司签订了一份书面财产租赁合同,约定将云海公司的机械设备拿到C区和D区使用,大地公司支付租金。后来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大地公司提起诉讼,那么对此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A区人民法院B.B区人民法院C.C区人民法院D.D区人民法院

题目

甲市A区的大地公司与甲市B区的云海公司签订了一份书面财产租赁合同,约定将云海公司的机械设备拿到C区和D区使用,大地公司支付租金。后来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大地公司提起诉讼,那么对此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A.A区人民法院

B.B区人民法院

C.C区人民法院

D.D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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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甲市A区的大地公司与甲市B区的云海公司签订了一份书面财产租赁合同,约定将云海公司的机械设备 ”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市仲裁委员会就A公司与B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作出裁定,裁定A公司返还B公司三合板材1000张。A公司拒绝履行裁决。于是B公司先后向A公司住所地甲市乙区和A公司三合板仓库所在地的甲市丙区法院申请执行。本案应由哪一个地方的法院执行?( )

    A.甲市乙区

    B.甲市丙区

    C.乙区和丙区共同管辖

    D.甲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A
    A。根据《民诉意见》第256条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201条第2款规定的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包括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人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当事人分别向上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由最先接受申请的人民法院执行。因此,甲市乙区和甲市丙区都有管辖权,但因为甲市乙区先接受了申请,所以本仲裁裁决的执行应由,甲市乙区来执行。

  • 第2题:

    (四)住所地在H省K市L区的甲公司与住所地在F省E市D区的乙公司签订了一份钢材买卖合同,价款数额为90万元。合同在B市C区签订,双方约定合同履行地为W省Z市Y区,同时约定如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由B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钢材质量问题,甲公司与乙公司发生争议,甲公司欲申请仲裁解决。因B市有两个仲裁机构,分别为丙仲裁委员会和丁仲裁委员会(两个仲裁委员会所在地都在B市C区),乙公司认为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无效,欲向有关机构申请确认仲裁条款无效。


    如仲裁条款被确认无效,甲公司与乙公司又无法达成新的协议,甲公司欲向法院起诉乙公司。关于对本案享有管辖权的法院,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H省K市L区法院
    B、F省E市D区法院
    C、W省Z市Y区法院
    D、B市C区法院

    答案:B,C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可知,被告住所地F省E市D区法院与合同履行地W省Z市Y区法院对本案享有管辖权。

  • 第3题:

    甲市仲裁委员会就A公司与B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作出裁定,裁定A公司返还B公司三合板材1000张。A公司拒绝履行。于是B公司先后向A公司住所地甲市乙区和A公司三合板仓库所在地的甲市丙区的基层法院申请执行。本案应由哪一法院执行?( )

    A.甲市乙区基层法院
    B.甲市丙区基层法院
    C.乙区和丙区基层法院共同管辖
    D.甲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执行仲裁裁决的管辖法院。根据《民诉解释》第463条的规定及《仲裁法解释》第29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本题中,被执行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都是甲市中级人民法院,D项正确。

  • 第4题:

    北京市a区甲公司与大连市b区乙公司在大 连市c区签订购买鲜活鱼的合同,约定由乙公司负责 送货,并且必须在7月2日前将货物送到北京市d区 水产品市场。于是乙公司找到大连市e区的丙运输 公司,与其签订了 1份运输合同,合同约定由丙公司将 乙公司在大连市f区的货物于7月1日前运至北京市 d区水产品市场。后丙公司以注册地在大连市b区的 车辆进行运输。该车在从大连向北京运输途中,行至 天津附近发生车祸,车、货俱损。7月2日,甲公司收 到残损货物,于是便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而乙 公司得知货物损失后,也要求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丙公司则以车祸责任不在己方为由拒绝赔偿,甲公司、 乙公司都欲向法院起诉。
    如果甲公司与乙公司未约定管辖法院,则对 甲、乙之间的合同纠纷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a.北京市a区人民法院
    b.大连市b区人民法院
    c.大连市c区人民法院
    d.北京市d区人民法院


    答案:B,D
    解析:
    。如无协议管辖,则按照法定管辖确定法 院管辖权,B项为被告住所地;D项为已经明确约定的 合同履行地,且合同已开始履行。

  • 第5题:

    张某与甲保险公司签订了保险合同,后因保险合同纠纷张某拟提起民事诉讼。经查张某住所地为甲市A区,甲保险公司住所地为甲市B区,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为甲市C区。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对该案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只有甲市C区人民法院,其他法院均无管辖权。(  )


    答案:错
    解析: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本题中,甲市B区人民法院也有管辖权。

  • 第6题:

    甲市的A公司与乙市的B公司在丙市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合同履行地在丁市,后因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A公司诉至法院。对该诉讼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有()。

    • A、甲市人民法院
    • B、乙市人民法院
    • C、丙市人民法院
    • D、丁市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B,D

  • 第7题:

    甲市A区的美味海鲜城和乙市B区的蟹王公司签订了一份水产买卖合同,约定在未来的3个月内由蟹王公司为美味海鲜城每月提供大闸蟹100公斤。但蟹王公司只负责将货物运送至甲市B区,由美味海鲜城到B区取货。但合同签订之后,大闸蟹价格突然暴涨,蟹王公司后悔,称无法履行协议。美味海鲜城欲起诉蟹王公司,请问如何确定本案的管辖地?()

    • A、由甲市A区法院管辖
    • B、由乙市B区法院管辖
    • C、由甲市B区法院管辖
    • D、甲市B区法院和乙市B区法院均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B

  • 第8题:

    北京市A区甲公司与大连市B区乙公司在大连市C区签订购买鲜活鱼的合同,约定由乙公司负责送货,并且必须在7月2日前将货物送到北京市D区水产品市场。于是乙公司找到大连市E区的丙运输公司,与其签订了一份运输合同,合同约定由丙公司将乙公司在大连市F区的货物于7月1日前运至北京市D区水产品市场。后丙公司以注册在大连市B区的车辆进行运输。该车在从大连向北京运输途中,行至天津A区与居住在天津B区的王某的车辆相撞,车、货俱损。后相撞车辆被马上带往位于天津C区的保险公司进行车辆毁损鉴定,7月2日,甲公司收到残损货物;于是便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而乙公司得知货物损失后,也要求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丙公司则以车祸责任不在己方为由拒绝赔偿,甲公司、乙公司都欲向法院起诉。请回答下列问题:如果甲公司与乙公司未约定管辖法院,则对甲、乙之间的合同纠纷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A、北京市A区人民法院
    • B、大连市B区人民法院
    • C、大连市C区人民法院
    • D、北京市D区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B,D

  • 第9题:

    问答题
    A市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运输合同,约定,乙公司负责在1个月内将甲公司从B市丙公司购买的200吨钢材运回A市交给甲公司,运费为X元,由甲公司先行支付。如果乙公司未能在1个月内将钢材运回A市并交给甲公司,则由乙公司负责赔偿X元给甲公司。合同订立后,甲公司足额交纳了运费,乙公司如期将钢材运回,但却拒绝将这批钢材交付给甲公司,理由是甲公司没有履行过去欠乙公司的一笔债务,要将钢材留置。同时书面通知甲公司在3个月内偿还那笔债务,否则乙公司将拍卖钢材。甲公司不同意,遂提起诉讼。 本案中,乙公司是否有权留置这批钢材?

    正确答案: 留置权为法定担保权,其成立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依据《担保法》第84条的规定,留置权只限于在法律明文规定的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以及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其他合同的范围内行使。《担保法》第82条:“本法所称留置,是指依照本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解释》第109条:“债权人的债权已届清偿期,债权人对动产的占有与其债权的发生有牵连关系,债权人可以留置其所占有的动产。”结合这两条规定可知,留置权的产生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即债权债务及债权人对于标的物占有的取得,均基于同一原因事实即同一个合同而发生的,才可成立留置权。本案中,乙公司留置甲公司钢材的合同确实是运输合同,符合留置权的适用范围,但乙公司据以留置的债权却并非由此运输合同所致,而是另外的合同发生的。在该运输合同中,甲公司已提前付清了运费,满足了乙公司因此合同产生的债权,不发生不履行债务的留置前提,因此,乙公司无权留置这批钢材。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甲家具厂与乙运输公司签订了一份家具运输合同,约定由乙运输公司将一批家具在约定期限内送至S市M区交给收货人丙.乙按时将货物运至约定地点却无人到此收货,则 ( )
    A

    乙公司应当将家具运回甲公司,并要求甲公司承担运费

    B

    乙公司可以向S市M区的相关部门提存这批家具

    C

    乙公司直接将家具放置于S市M区某仓库,并口头通知甲即可

    D

    乙公司应当在S市M区等到收货人丙出现为止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甲市A区的美味海鲜城和乙市B区的蟹王公司签订了一份水产买卖合同,约定在未来的3个月内由蟹王公司为美味海鲜城每月提供大闸蟹100公斤。但蟹王公司只负责将货物运送至甲市B区,由美味海鲜城到B区取货。但合同签订之后,大闸蟹价格突然暴涨,蟹王公司后悔,称无法履行协议。美味海鲜城欲起诉蟹王公司,请问如何确定本案的管辖地?()
    A

    由甲市A区法院管辖

    B

    由乙市B区法院管辖

    C

    由甲市B区法院管辖

    D

    甲市B区法院和乙市B区法院均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 B
    解析: 考查合同案件的管辖权,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合同未实际履行,且双方当事人住所地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第12题:

    单选题
    某市仲裁委员会就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作出裁定,裁定甲公司向乙交付服装1000件,甲拒绝履行裁决。于是乙公司先后向甲公司住所地A市B区和甲公司仓库所在地的A市C区的基层法院申请执行。本案应由哪一个地方的法院执行?()
    A

    A市B区

    B

    A市C区

    C

    B区和C区共同管辖

    D

    B区和C区都没有管辖权,本案由A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仲裁裁决执行程序。根据《民诉意见》第256条的规定及《仲裁法解释》第29条规定,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由于A市B区和A市C区是被执行人住所地和被执行财产所在地,因此,A市中级人民法院既是被执行人住所地所在的中级人民法院也是被执行财产地所在的中级人民法院,D项正确。

  • 第13题:

    北京市A区甲公司与大连市B区乙公司在大连市C区签订购买鲜活鱼的合同,约定由乙公司负责送货,并且必须在7月2日前将货物送到北京市D区水产品市场。于是乙公司找到大连市E区的丙运输公司,与其签订了一份运输合同。合同约定由丙公司将乙公司位于大连市F区的货物于7月1日前运至北京市D区水产品市场。后丙公司以注册在大连市B区的车辆进行运输。该车在从大连向北京运输途中.行至天津A区与居住在天津B区的王某的车辆相撞,车、货俱损,相撞车辆被马上带往位于天津C区的保险公司进行车辆毁损鉴定。7月2日,甲公司收到残损货物,于是便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而乙公司得知货物损失后,也要求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丙公司则以车祸责任不在已方为由拒绝赔偿,甲公司、乙公司都欲向法院起诉。请回答下列问题:
    ●如果甲公司与乙公司未约定管辖法院,则对甲乙之间的合同纠纷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A.北京市A区人民法院
    B.大连市B区人民法院
    C.大连市C区人民法院
    D.北京市D区人民法院

    答案:B,D
    解析:
    考查合同纠纷的管辖。如无协议管辖,则按照法定管辖确定法院管辖权,B项为被告住所地;D项为已经明确约定的合同履行地,且合同已经开始履行。

  • 第14题:

    住所位于我国A市B区的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在我国M市N区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美国乙公司在我国C市D区设有代表处。甲公司因乙公司提供的产品质量问题诉至法院。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

    A.M市N区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B.C市D区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C.法院向乙公司送达时,可向乙公司设在C市D区的代表处送达
    D.如甲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应当在一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综合考查涉外民事诉讼在管辖、送达和期间上的特殊规定。《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题中,并未说明本案属于重大涉外案件,故在基层法院管辖。M市N区属于合同签订地,C市D区属于代表机构所在地,两个区的法院都有管辖权,因此A和B选项是正确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7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因此C选项是正确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9条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提起上诉。需要注意的是,“30日”的特别规定只能适用于在我国领域内无住所当事人,只看住所,不看国籍,如果当事人在我国有住所,仍然要适用国内民事诉讼的一般规定,即15日。因此,D选项是正确的。

  • 第15题:

    位于甲市A区的黑马运输公司与位于甲市B区的某保险公司签订了一份保险合同, 为其公司的一辆东风大卡投保。某日,该东风大卡从甲市A区出发,运载一批货物去往乙市C区,途中遇大雨,山石滑坡,在丙市D区发生保险事故。其后黑马运输公司与保险公司因保险理赔事宜发生纠纷,黑马运输公司欲起诉保险公司,请问下列哪个法院没有管辖权?( )
    A.甲市A区人民法院 B.甲市B区人民法院
    C.乙市C区人民法院 D.丙市D区人民法院


    答案:A
    解析:
    考点:保险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讲解:根据《民诉意见》第25条的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 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黑马运输公司欲起诉保险公司,甲市B区是被告住所地,乙市C区是运输目的地,丙市D区是保险事故发生地,因此以上三地的人民法院对案件享有管辖权,甲市A区作为原告住所地没有管辖权。答案选A。

  • 第16题:

    北京市a区甲公司与大连市b区乙公司在大 连市c区签订购买鲜活鱼的合同,约定由乙公司负责 送货,并且必须在7月2日前将货物送到北京市d区 水产品市场。于是乙公司找到大连市e区的丙运输 公司,与其签订了 1份运输合同,合同约定由丙公司将 乙公司在大连市f区的货物于7月1日前运至北京市 d区水产品市场。后丙公司以注册地在大连市b区的 车辆进行运输。该车在从大连向北京运输途中,行至 天津附近发生车祸,车、货俱损。7月2日,甲公司收 到残损货物,于是便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而乙 公司得知货物损失后,也要求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丙公司则以车祸责任不在己方为由拒绝赔偿,甲公司、 乙公司都欲向法院起诉。
    如果甲公司与乙公司在合同中约定管辖法 院,下列哪些约定法院符合法律规定?( )
    a.北京市a区人民法院
    b.大连市b区人民法院
    c.大连市f区人民法院
    d.北京市d区人民法院


    答案:A,B,C,D
    解析:
    。合同的双方当亊人可以在书面合同 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 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故A、B、C选 项正确。购销合同中采取送货方式的,货物送达地属 于合同履行地,因此D选项也正确。

  • 第17题:

    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钢材购销合同,A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交付钢材后,B公司拒绝履行自己的对待给付义务,A公司遂向B公司住所地甲市C区人民法院起诉。在被告答辩期间,被告B公司住所地迁至甲市D区,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本案应移送至甲市D区人民法院管辖
    • B、本案应当由甲市C区人民法院与D区人民法院的共同上级法院E法院管辖
    • C、本案仍为甲市C区人民法院管辖
    • D、本案应当由E法院指定管辖

    正确答案:C

  • 第18题:

    甲公司承建乙公司的住宅小区工程,后来双方因工程索赔问题导致纠纷,甲公司决定起诉乙公司。甲公司在H市登记注册,乙公司的住所地位于S市E区,该住宅小区位于S市F区,而双方的工程承包合同又是在S市G区签订的。请问,甲公司应当向( )起诉。

    • A、H市中级人民法院
    • B、S市E区基层人民法院
    • C、S市F区基层人民法院
    • D、S市G区基层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某市仲裁委员会就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作出裁定,裁定甲公司向乙交付服装1000件,甲拒绝履行裁决。于是乙公司先后向甲公司住所地A市B区和甲公司仓库所在地的A市C区的基层法院申请执行。本案应由哪一个地方的法院执行?()

    • A、A市B区
    • B、A市C区
    • C、B区和C区共同管辖
    • D、B区和C区都没有管辖权,本案由A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D

  • 第20题:

    多选题
    北京市A区甲公司与大连市B区乙公司在大连市C区签订购买鲜活鱼的合同,约定由乙公司负责送货,并且必须在7月2日前将货物送到北京市D区水产品市场。于是乙公司找到大连市E区的丙运输公司,与其签订了一份运输合同,合同约定由丙公司将乙公司在大连市F区的货物于7月1日前运至北京市D区水产品市场。后丙公司以注册在大连市B区的车辆进行运输。该车在从大连向北京运输途中,行至天津A区与居住在天津B区的王某的车辆相撞,车、货俱损。后相撞车辆被马上带往位于天津C区的保险公司进行车辆毁损鉴定,7月2日,甲公司收到残损货物;于是便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而乙公司得知货物损失后,也要求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丙公司则以车祸责任不在己方为由拒绝赔偿,甲公司、乙公司都欲向法院起诉。请回答下列问题:如果甲公司与乙公司在合同中约定管辖法院,下列哪些约定法院符合法律规定?()
    A

    北京市A区人民法院

    B

    大连市B区人民法院

    C

    大连市F区人民法院

    D

    北京市D区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判断题
    张某与甲保险公司签订了保险合同,后因保险合同纠纷张某拟提起民事诉讼。经查张某住所地为甲市A区,甲保险公司住所地为甲市B区,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为甲市C区。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对该案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只有甲市C区人民法院,其他法院均无管辖权。()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本题中,甲市B区人民法院也有管辖权。

  • 第22题:

    多选题
    甲市A区的大地公司与甲市B区的云海公司签订了一份书面财产租赁合同,约定将云海公司的机械设备拿到C区和D区使用,大地公司支付租金。后来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大地公司提起诉讼,那么对此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2006年真题]
    A

    A区人民法院

    B

    B区人民法院

    C

    C区人民法院

    D

    D区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意见》第21条规定,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另有规定的除外。

  • 第23题:

    单选题
    甲公司承建乙公司的住宅小区工程,后来双方因工程索赔问题导致纠纷,甲公司决定起诉乙公司。甲公司在H市登记注册,乙公司的住所地位于S市E区,该住宅小区位于S市F区,而双方的工程承包合同又是在S市G区签订的。请问,甲公司应当向( )起诉。
    A

    H市中级人民法院

    B

    S市E区基层人民法院

    C

    S市F区基层人民法院

    D

    S市G区基层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