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恒大公司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后,安荣区百川公司又提出天龙公司欠其20万元货款,到期无力归还,因此,百川公司采取与恒大公司同样的实现债权的方式,向该人民法院起诉。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如果对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各自提起的诉讼合并审理,本案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是( )。 A.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是必要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建华公司是被告,天龙公司为第三人 B.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是必要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天龙公司是被告,建华公司为第三人 C.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是普通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建华公司是被告,天龙公司为第三人 D.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是普通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天龙公司是被告,建华公司为第三人
第1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元,一直无力偿付,现丙公司欠甲公司20万元,已经到期,但甲公司一直怠于行使对丙公司的债权,乙公司遂依法提起诉讼。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乙公司应当以丙公司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
B.乙公司应当以甲公司为被告,提起撤销权诉讼
C.乙公司提起诉讼的行为引起乙公司对甲公司的债权诉讼时效发生中断
D.乙公司提起诉讼的行为引起甲公司对丙公司的债权诉讼时效发生中断
第2题:
在本案中,由于丙公司持保函提货,致使甲公司未能收到乙公司的全部货款。甲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应以谁为被告( )
A.以乙公司为被告
B.以丁公司为被告
C.以丙公司为被告
D.以乙和丁公司为共同被告
提单作为物权凭证,在国际贸易中承运人只能将货物交给持有有效提单的人,本案中丙公司凭借乙公司的保函将货物提走,丁公司作为承运人应当承担第一位的责任,至于丁公司与乙公司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另一法律关系。因此甲公司应以丁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B项是正确答案
第3题:
滨海市安平区天龙公司欠安华区恒大公司货款人民币50万元,安乐区建华公司欠安平区天龙公司货款人民币100万元,此两项货款均已届还款期限,但尚未偿还。恒大公司急于用款,经调查了解天龙公司无力还款,便多次催促天龙公司向建华公司索还欠款,天龙公司置之不理。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76.在已知天龙公司无力还款的情况下,恒达公司欲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行使代位权,如果提起诉讼,本案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是( )。
A.恒大公司是原告,建华公司是被告,恒大公司在起诉时将天龙公司列为第三人
B.恒大公司是原告,天龙公司是被告,恒大公司在起诉时将建华公司列为第三人
C.恒大公司是原告,天龙公司和建华公司是被告
D.恒大公司是原告,建华公司是被告,恒大公司在起诉时未将天龙公司列为第三人,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天龙公司为第三人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代位权诉讼的当事人地位。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D。
第4题:
如果恒大公司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后,安荣区百川公司又提出天龙公司欠其20万元货款,到期无力归还,因此,百川公司采取与恒大公司同样的实现债权的方式,向该人民法院起诉。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如果对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各自提起的诉讼合并审理,本案中当事人诉讼地位是( )。
A.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是必要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建华公司是被告,天龙公司为第三人
B.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是必要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天龙公司是被告,建华公司为第三人
C.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是普通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建华公司是被告,天龙公司为第三人
D.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是普通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天龙公司是被告,建华公司为第三人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共同诉讼。必要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同一的,法院必须合一审理并合一判决的共同诉讼。普通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2人以上,共同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当事人也同意合并审理的诉讼。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甲乙两公司签订买卖合同,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买卖合同中签署了“同意承担付款保证责任”的字样,并加盖了丙公司的印章。后乙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甲公司仅以丙公司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丙公司承担支付货款的义务。据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第8题:
安平区人民法院
安华区人民法院
安乐区人民法院
安平区人民法院和安乐区人民法院
第9题:
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是必要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建华公司是被告,天龙公司为第三人
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是必要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天龙公司是被告,建华公司为第三人
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是普通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建华公司是被告,天龙公司为第三人
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是普通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天龙公司是被告,建华公司为第三人
第10题:
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的,法院对其提出的清算申请不予受理,在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再进行对公司进行清算
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
原告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告知其他股东,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
经人民法院调解公司收购原告股份的,自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原告可以公司收购其股份为由对抗公司债权人
第11题:
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的,法院对其提出的清算申请不予受理,在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再进行对公司进行清算
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
原告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告知其他股东,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
经人民法院调解公司收购原告股份的,自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原告可以公司收购其股份为由对抗公司债权人
第12题:
以仲裁委为被告提起诉讼
以乙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
以乙公司和仲裁委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
以乙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并将仲裁委追加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第13题:
对光大公司就此事申请复议,并拒不缴纳税款的做法,表述正确的是:( )
A.光大公司有权申请复议,但是不能拒不缴纳税款和滞纳金
B.光大公司无权申请复议
C.光大公司有权申请复议,复议期间,有权不缴纳税款和滞纳金
D.光大公司有权直接提起诉讼
第14题:
人民法院受理周某、吴某诉乙市某运输公司案件后,一审程序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是()。
A.周某、吴某可以成为普通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乙市某运输公司是被告
B.周某、吴某是必要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乙市某运输公司是被告
C.周某、吴某可以成为普通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乙市某运输公司是被告,甲市某化学制品公司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周某、吴某是必要的共同诉讼的共向原告,乙市某运输公司是被告,甲市某化学制品公司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第15题:
恒大公司提起诉讼,对本案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有( )。
A.安平区人民法院
B.安华区人民法院
C.安乐区人民法院
D.安平区人民法院和安乐区人民法院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地域管辖。合同纠纷的管辖为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因为是追索欠款的纠纷,履行地就是被告住所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第16题:
如果在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提起的诉讼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得知天龙公司与建华公司之间的债务关系存在争议,并根据双方签订的仲裁协议正在进行仲裁,人民法院对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提出的诉讼正确的处理办法有( )。
A.诉讼中止
B.诉讼终结
C.继续审理
D.驳回起诉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仲裁与诉讼之间的关系。由于仲裁排除诉讼管辖,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起诉的被告为建华公司,其与天龙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纠纷约定了仲裁管辖,建华公司可以仲裁协议对抗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的起诉。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第17题:
第18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逾期未还,乙银行起诉。法院判决甲公司向乙银行偿还本息合计300万元。判决生效后,甲公司拒不履行,法院遂根据乙银行的申请,在强制执行中扣押了甲公司存放在丙公司仓库中的钢材100吨。丁公司闻讯赶来,提出执行异议对钢材主张权利。执行法院经审查认为该执行异议理由充分,遂裁定中止执行。乙银行对此裁定不服,欲提起诉讼。关于乙银行拟提起的诉讼,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第19题:
恒大公司是原告,建华公司是被告,恒大公司在起诉时将天龙公司列为第三人
恒大公司是原告,天龙公司是被告,恒大公司在起诉时将建华公司列为第三人
恒大公司是原告,天龙公司和建华公司是被告
恒大公司是原告,建华公司是被告,恒大公司在起诉时未将天龙公司列为第三人,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天龙公司为第三人
第20题:
诉讼中止
诉讼终结
继续审理
驳回起诉
第21题:
恒通公司应按照取得远大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恒通公司应按照取得远大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恒通公司应在远大公司实现净利润时确认投资收益
恒通公司应在远大公司宣告分配属于投资后实现的现金股利时确认投资收益
第22题:
乙公司应当以丙公司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
乙公司应当以甲公司为被告,提起撤销权诉讼
乙公司提起诉讼的行为引起乙公司对甲公司的债权诉讼时效发生中断
乙公司提起诉讼的行为引起甲公司对丙公司的债权诉讼时效发生中断
第23题:
周某、吴某可以成为普通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乙市某运输公司是被告
周某、吴某是必要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乙市某运输公司是被告
周某、吴某可以成为普通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乙市某运输公司是被告,甲市某化学制品公司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周某、吴某是必要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乙市某运输公司是被告,甲市某化学制品公司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