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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拥有乙公司普通债权100万元,现乙公司被宣告破产,管理人查明甲公司尚欠乙公司20万元运费未付。管理人预计破产清偿率为50%,甲公司要求抵消债务。债权人会议各方为甲公司的债权发生争执,以下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可以抵消20万元债务,并于抵消后拥有30万元破产债权 B.甲公司可以抵消20万元债务,并于抵消后拥有40万元破产债权 C.甲公司可以抵消20万元债务,并于抵消后拥有80万元破产债权 D.甲公司必须偿还20万元债务,并拥有100万元破产债权

题目

甲公司拥有乙公司普通债权100万元,现乙公司被宣告破产,管理人查明甲公司尚欠乙公司20万元运费未付。管理人预计破产清偿率为50%,甲公司要求抵消债务。债权人会议各方为甲公司的债权发生争执,以下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可以抵消20万元债务,并于抵消后拥有30万元破产债权 B.甲公司可以抵消20万元债务,并于抵消后拥有40万元破产债权 C.甲公司可以抵消20万元债务,并于抵消后拥有80万元破产债权 D.甲公司必须偿还20万元债务,并拥有100万元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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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应向乙公司支付货款10万元,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支付货款10万元,乙公司将对甲公司的债权转让给丙公司,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债权到期,甲公司有权以对乙公司的债权抵销对丙公司的债务
    B:甲公司应向乙公司交付100吨一级大米,乙公司应向甲公司交付150吨二级大米,乙公司的债权已经到期,乙公司有权以对甲公司的债权抵销对甲公司的债务
    C:甲公司应向乙公司支付10万元货款,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支付10万元维修费,乙公司被宣告破产,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债权未到期,甲公司无权以对乙公司的债权抵销对乙公司的债务
    D:甲公司应对乙公司支付10万元货款,乙公司应对甲公司支付10万元货款,甲公司的债权已经到期,甲公司通知乙公司20日后甲公司用自己对乙公司的债权抵销对乙公司的债务,甲公司的通知发生抵销的法律效力

    答案:A
    解析:
    抵销必须具备下列要件才能生效:(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第三人的债权,即使取得该第三人的同意,也不能以之为抵销,但是债权让与时,债务人对原债权人享有债权的,得向债权受让入主张抵销。A选项中甲公司与乙公司互负债务,乙公司将对甲公司的债权让与丙公司,甲公司享有以对乙公司的债权抵销对丙公司的债务的权利,所以A选项正确。(2)双方互负的债务,必须是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B选项中甲公司和乙公司互负的债务的标的物的种类相同,但是品质不同,因此不能抵销,所以B选项不正确。(3)必须是自动债权已届清偿期。虽然《合同法》规定双方债权均应届履行期,但因债务人有权抛弃期限利益,在无相反的规定或约定时,债务人可以在清偿期前清偿,所以,受偿债权即使未届清偿期,也允许抵销。但是,在破产程序中,破产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无论是否已届清偿期,均可抵销,所以C选项不正确。(4)必须是依债的性质可以抵销。抵销是单独法律行为,自抵销的通知到达对方时生效。但是抵销不能附期限或者条件,因为抵销的功能,一是节省给付的交换,降低交易成本;二是确保债权的效力,即在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时,如当事人一方只行使自己的债权而不履行自己的债务,那么对方当事人就会受损害,抵销则能克服这一弊端。如果允许抵销附条件或者期限,使抵销的效力不确定,就与抵销的本旨相悖,并且有害于他人的利益。D选项中甲公司的抵销主张附期限,不应发生抵销的效力,所以D选项不正确。

  • 第2题:

    甲煤矿拥有乙钢厂普通债权40万元,现乙钢厂被宣告破产,管理人查明在破产申请受理前甲煤矿尚欠乙钢厂20万元运费未付。预计破产清偿率为50%,甲煤矿要求抵销债务。下列哪一观点正确?()

    A:甲煤矿可以抵销20万元债务,并于抵销后拥有10万元破产债权
    B:甲煤矿可以抵销20万元债务,并于抵销后拥有20万元破产债权
    C:甲煤矿必须偿还20万元债务,并拥有40万元破产债权
    D:甲煤矿在抵销后无须偿还债务,也不拥有破产债权

    答案:B
    解析:
    【考点】抵销。详解:根据《企业破产法》第40条的规定,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1)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2)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3)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的除外。因此,本题中B项正确。

  • 第3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100万元,乙公司欠甲公司工程款100万元,现乙公司的债务已到期,甲公司的债务尚未到期。乙公司通知甲公司债权债务抵销,甲公司以甲、乙公司之前签订的工程合同约定该债务不得抵销为由予以拒绝,要求乙公司先偿还工程款100万元。乙公司以甲公司理由不成立为由没有履行,甲公司遂诉至法院。关于甲、乙公司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乙公司有权主张抵销
    B.乙公司无权主张抵销
    C.甲、乙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已因抵销而消灭
    D.甲、乙公司之间关于工程合同债务不得抵销的约定无效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债的抵销。本题中,乙公司通知甲公司债权债务抵销,违反甲、乙公司之前签订的工程合同约定;且甲公司债权已经到期,享有抵销权;乙公司债权尚未到期,没有抵销权,现在乙公司提出抵销,由于没有抵销权,所以甲、乙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不因抵销而消灭。所以选项A、C错误。另外,民事法律关系讲究意思自治,在没有法律禁止性或限制性规定的情况下,甲、乙公司之间的约定是有效的。所以选项D错误。

  • 第4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20万元的货款一直未还。现丙公司欠甲公司10万元的技术许可费 已经到期,甲公司明确表示放弃对丙的债权。经查,甲公司拥有价值1000万元的高级写字楼 一幢、价值50万元的轿车8部。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乙公司可以对丙公司行使代位权
    B.乙公司可以主张甲公司放弃债权的行为无效
    C.乙公司可以请求法院撤销甲公司放弃债权的行为
    D.甲公司放弃债权的行为有效


    答案:D
    解析:
    【考点】代位权的行使条件
    【解析丨《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 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本案中,甲公司是放 弃到期债权,而非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因此,选项A不正确。《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 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杈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 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 人的行为。本题中,甲公司虽然放弃到期债权,但是其仍有其他财产足以清偿乙的,债权,因此,不会损害债权 人乙,因此甲公司有权放弃其对丙公司的债权是有效的。据此,选项BC错误,D正确。

  • 第5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甲公司卖给乙公司一台机器,总价100 万元,乙公司先支付首付款20 万元,甲公司交付机器,然后乙公司再支付余款80 万元,甲公司交付机器后不久,人民法院受理了乙公司的破产案件,此时乙公司尚有80 万元未支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有权通过乙公司的管理人取回该机器,退回乙公司支付的20 万元
    B.乙公司的管理人有权要求退回该机器,并要求甲公司返还已支付的20 万元货款
    C.甲公司无权要求取回机器,其80 万元债权应当作为乙公司的普通债权申报
    D.甲公司无权要求取回机器,其80 万元债权应当作为乙公司的共益债务

    答案:C
    解析:
    甲公司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只要债务人没有履行完毕,甲公司只能申报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