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甲因房屋装修,欠乙10万元装修款。同年10月20日,甲向丙借款10万元,约定将甲的房屋抵押给丙,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同年12月1日,甲又向丁借款20万元,约定将该套房屋抵押给丁,并于次日办理了抵押登记。合同还约定,甲到期不向丁偿还借款的,房屋即归丁所有。2009年1月12日,甲又向戊借款20万元,约定将该套房屋抵押给戊,并于同日办理了抵押登记。后甲因病死亡,除了该套房屋之外,没有留下其他财产,也无其他债务。该房屋经过拍卖,获得价款50万元。这50万元应如何在甲的四个债权人之间进行分配( )。
A.乙10万元,丙10万元,丁20万元,戊10万元
B.乙0元,丙10万元,丁20万元,戊20万元
C.乙5万元,丙5万元,丁20万元,戊20万元
D.丁独得50万元,乙、丙、戊均为0元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