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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5】(5分)招标人的招标做法还有哪些不正确之处,请逐一说明。

题目

【问题5】(5分)

招标人的招标做法还有哪些不正确之处,请逐一说明。


相似考题

4.阅读以下说明,根据要求回答问题l~问题3。(25分) 【说明】 Q省电子政务外网建设项目全部由省财务专项资金支出。《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十报告》已经主管部门批准,现决定对该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承建单位,确定了投标保证金的数目,并委托某工程咨询单位为该项工程编制标底。招标人于2012年2月8日在国家级报刊上发布了招标公告,并规定2012年3月5日17时为投标截止时间。该项目确定的招标工作步骤是.①发放招标邀请书一②发布招标公告一③召开标前会议(先进行现场踏勘)一④投标人进行质疑澄清一⑤接受投标书一⑥开标一⑦投标单位资格预审一⑧评标一⑨确定中标单位并发放中标通知书一⑨签订合同。 甲、乙、丙、丁、戊、己等6家公司购买了招标文件,并于2012年3月5日l7时前提交了投标文件,但是投标人戊、己由于银行手续方面的问题,分别于2012年3月5日l7时5分、l7时30分才提交投标保证金。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省公证处到场监督。开标前招标代理机构组建了9人评标委员会,其中包括建设方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共4人,本省本行业专家共5人。在开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所有投标人对原招标件未规定的售后服务时间进行书面承诺并补充提交;唱标结果甲、乙、丙、丁等4个单位的投标报价均在3500万元以上(含),但由工程咨询单位编制的标底为l500万元,甲、乙、丙、丁的投标价与标底相差1500万元以上(含),引起了投标人的异议。这4家投标单位向该省有关部门投诉,认为该工程咨询单位在编制标底的过程中,漏算了多项材料、设备、软件等费用,并少算了部分工作量。为此,招标人请求省内的权威部门对原标底进行了复核。2012年6月5日,该权威部门拿出复核报告,证明该工程咨询单位在编制标底的过程中确实存在这4家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复核标底与原标底相差近l500万元。 由于上述问题久拖不决,因此招标人决定终止本次招标,重新进行招标。 【问题1】(7分) (1)该项目确定的招标工作步骤的排列顺序存在不妥之处,请给出正确的排列顺序。(3分) (2)对于信息系统集成项目,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时,一般会考查哪些方面的主要因素?(4分) 【问题2】(7分) 由于上述问题久拖不决,因此招标人决定终止本次招标,重新进行招标”,这种做法是否妥当?如果重新进行招标,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能否要求招标人赔偿,为什么?如果不能重新进行招标,请简要说明理由。 【问题3】(11分) (1)投标人戊、己的投标文件应当如何处理?结合你的项目管理经验,请简要说明理由。(3分) (2)结合你的项目管理经验,请简要说明该项目的招标过程中存在哪些不妥之处,请逐一说明并给出对应的正确做法或简要说明理由。(8分)

更多“【问题5】(5分)招标人的招标做法还有哪些不正确之处,请逐一说明。 ”相关问题
  • 第1题:

    招标人的招标做法还有哪些不正确之处,请逐一说明。


    正确答案:(1)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是错误的开标会应由招标人主持。 (2)由招标代理机构组建评标委员会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应当由招标人组建。 (3)评标委员会应由5人以上单数而不是双数组成招标人的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的专家不得超过总人数的1/3招标人代表有6人进入评标委员会超过了1/3。
    (1)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是错误的,开标会应由招标人主持。 (2)由招标代理机构组建评标委员会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应当由招标人组建。 (3)评标委员会应由5人以上单数,而不是双数组成,招标人的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的专家不得超过总人数的1/3,招标人代表有6人进入评标委员会,超过了1/3。 解析:要求找出招标人的招标做法还有哪些不正确之处。主要涉及到一些招投标过程要特别注意的一些时间参数。

  • 第2题:

    试题一(20 分)

    阅读下列说明,回答问题 1 至问题 3,将解答填入答题纸的对应栏内。

    [说明]

    某市政务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全部由政府投资。建设单位甲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监理公司丙承担这个项目建设过程的监理工作,并签订了委托监理合同。建设项目招标时,应甲方要求,丙方编写了招标文件。在招标文件中有以下几项主要内容:

    1.项目的技术要求

    2.项目工程的设计说明

    3.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

    4.投标报价要求

    5.评标标准

    6.承建单位的实施组织设计

    7.确保项目工程质量、进度的技术措施

    8.材料、设备、系统软件的供应方式

    9.关键工序、关键部位的实施要求

    招标人于 2007 年 7 月 21 日在国家级报刊上发布了招标公告,并规定 2007 年 8 月15 日 14 时为投标截止时间。A、B、C、D、E 等 5 家公司购买了招标文件。招标人对投标单位就招标文件所提出的所有问题统一做了书面答复,如表 1-1 所示,并以备忘录的形式分发给各投标单位。

    在书面答复投标单位的提问后,招标人组织各投标单位进行了现场踏勘。并于 8月5 日招标人书面通知各投标单位,由于某种原因,决定将机房工程从原招标项目范围内删除。

    A、B、C、D、E 等5 家公司于 2007 年8月 15 日 14时前提交了投标文件。开标前招标代理机构组建了 5 人评标委员会。 由于项目资金比较紧张, 为了评标时能够统一意见,建设单位安排信息中心主任和总工程师参加评标委员会(包括在 5 人委员会内) 。经过评标委员会的评选最终 B 单位以低于成本 150 万元的投标价一举中标。

    [问题1](6 分)

    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文件中内容有哪些不妥?为什么?还应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

    [问题2](5 分)

    单位 B 中标是否妥当?为什么?

    [问题 3](9 分)

    招标人的招标做法还有哪些不正确之处,请逐一说明。


    正确答案:

  • 第3题:

    某市政府投资的一建设工程项目,项目法人单位委托某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代理项目施工招标,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了招标控制价。招标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
    事件1:招标信息在招标信息网上发布后,招标人考虑到该项目建设工期紧,为缩短招标时间,而改用邀请招标方式,并要求在当地承包商中选择中标人。
    事件2:资格预审时,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了15 个潜在投标人资格,筛选了10 家单位,并向剩余5 家发出了未通过资格预审的通知,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同时向5 家提供了合格的10 家的资料,用以证明这10 家相对优秀。
    事件3:招标代理机构设定招标文件出售的起止时间为3 日;在出售标书时公布了招标控制价总价,同时要求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候要递交投标保证金,金额按照控制价的5%标准计取。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要超过投标有效期30 天。
    事件4:开标后,招标代理机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技术专家2 人、经济专家3 人、招标人代表1 人,该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1 人组成。
    事件5: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向其提出降价要求,双方经过多次谈判,签订了书面合同,合同价比中标价降低2%。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3 周后,退还了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问题: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对技术复杂或者无法精确拟定技术规格的项目,招标人可以分两阶段进行招标。请简述招标做法。
    2.指出事件1 中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3.说明事件2 中招标代理机构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4.指出事件3、事件4 中招标代理机构行为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5.指出事件5 中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问题1:
    对技术复杂或者无法精确拟定技术规格的项目,招标人可以分两阶段进行招标。
    第一阶段,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的要求提交不带报价的技术建议,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技术建议确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编制招标文件。
    第二阶段,招标人向在第一阶段提交技术建议的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包括最终技术方案和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第二阶段提出。
    问题2:
    事件1 中:
    (1)“招标人把招标方式改为邀请招标方式”不妥,因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应当公开招标,如果项目技术复杂,工期要求比较紧,可以报请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才能进行邀请招标。
    (2)“要求在当地承包商中选择中标人”不妥,因招标人不得对投标人实行限制、歧视待遇。
    (3)“招标信息在招标信息网上发布”不妥,招标公告必须在指定媒介发布。
    问题3:招标人把合格的10 家信息给未中标5 家不妥,因为投标人和潜在投标人的信息要保密。
    问题4:
    事件3 中:
    (1)“招标文件出售的起止时间为3 日”不妥,因招标文件自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至不得少于5 日。
    (2)公布招标控制价总价不妥,应该公布控制价分项组成和总价
    (3)递交投标保证金时间不妥,应当在递交投标书时或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保证金。
    (4)投标保证金计算金额不妥。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5)要求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比投标有效期长30 天不妥,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事件4 中:
    (1)“开标后组建评标委员会”不妥,因评标委员会应于开标前组建。
    (2)“招标代理机构组建了评标委员会”不妥,因评标委员会应由招标人负责组建。
    (3)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不妥,“该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1 人”不妥,因项目主管部门的人员不得担任监管项目的评委。
    问题5:
    事件5 中:
    (1)“向其提出降价要求”不妥,因为法规规定:确定中标人后,不得就报价、工期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2)“双方经多次谈判,签订了书面合同,合同价比中标价降低2%”不妥,因为法规规定: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30 日内,招标人与中标人依据招标文件与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内容的其他协议。
    (3)“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3 周后,退还了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妥,因为法规规定: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 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 第4题:

    从所介绍的背景资料来看,在该项目的招标投标程序中哪些方面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请逐一说明。


    正确答案:(1)招标人不应仅宣布4家承包商参加投标。《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拆封、宣读。 (2)评标委员会委员不应全部由招标人直接指定。按规定讦标委员会中的技术、经济专家一般招标项目应采取在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本项目显然属于一般招标项目。 (3)如果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由评标委员会定标是对的;否则就是错误的。
    (1)招标人不应仅宣布4家承包商参加投标。《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拆封、宣读。 (2)评标委员会委员不应全部由招标人直接指定。按规定,讦标委员会中的技术、经济专家,一般招标项目应采取在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本项目显然属于一般招标项目。 (3)如果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由评标委员会定标是对的;否则,就是错误的。 解析:招标人不应仅宣布4家承包商参加投标。《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拆封、宣读。按国际惯例,虽然承包商A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撤回投标文件,但仍应作为投标人宣读其名称,但不宣读其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一般招标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在招标过程中,一般而言,评标委员会的工作是讦标,其结果是推荐1~3人的中标候选人,并表明排列顺序;而定标是招标人的权力,按规定应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但是,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 第5题:

    某市政府投资的一个建设工程项目,项目法人单位委托某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代理项目施工招标,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了招标控制价。招标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
    事件1:招标信息在招标信息网上发布后,招标人考虑到该项目建设工期紧,为缩短招标时间,而改用邀请招标方式,并要求在当地承包商中选择中标人。
    事件2:资格预审时,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了各个潜在投标人的专业、技术资格和技术能力。
    事件3:招标代理机构设定招标文件出售的起止时间为3个工作日,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为120万元。
    事件4:开标后,招标代理机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技术专家2人、经济专家3人、招标人代表1人、该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1人组成。
    事件5: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向其提出降价要求,双方经过多次谈判,签订了书面合同,合同价比中标价降低2%。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3周后,退还了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问题:
    1.说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主要依据。
    2.指出事件1中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3.说明事件2中招标代理机构在资格预审时还应审查哪些内容。
    4.指出事件3、事件4中招标代理机构行为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5.指出事件5中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问题1: 工程招标控制价的主要编制依据如下: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
    (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方法;
    (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4)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
    (5)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6)相关工程造价信息;
    (7)其他的相关资料。
    问题2:
    (1)招标人改用邀请招标不妥。因为该工程是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招标方式。
    (2)在当地承包商中选择中标人不妥。在公开招标活动中,不得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
    问题3:
    还应审查的内容有: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资设施状况;
    (3)审查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情况;
    (4)审查投标资格是否有效、财产是否被冻结;
    (5)审查近三年是否发生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审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问题4:
    (1)招标文件字售时间为3个工作日不妥。《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中规定,招标文件出售起止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日。
    (2)投标保证金为120万元不妥。《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中规定,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
    (3)开标后组建评标委员会不妥。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应在开标前,由招标人负责组建。
    (4)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评标专家不妥。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问题5:
    (1)签订合同价比中标价降低2%不妥。合同价格应按中标价确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按招投标文件订立合同,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内容的其他协议。
    (2)招标人在签订合同3周后退还投标保证金不妥。招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