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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区业主甲的请求下,物业公司员工乙在休息日来到其家中帮忙维修灯具,不料因甲没有扶好凳子,乙从凳子掉下,摔伤了头部,先后住院两次,花去医疗费7000元。乙的损失应由谁承担?A.甲B.物业公司C.甲和乙D.甲或乙

题目

在小区业主甲的请求下,物业公司员工乙在休息日来到其家中帮忙维修灯具,不料因甲没有扶好凳子,乙从凳子掉下,摔伤了头部,先后住院两次,花去医疗费7000元。乙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A.甲

B.物业公司

C.甲和乙

D.甲或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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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为满足甲公司开发住宅小区观景的需要,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100万元,乙公司在20年内不在自己厂区建造6米以上的建筑。甲公司将全部房屋售出后不久,乙公司在自己的厂区建造了一栋8米高的厂房。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小区业主有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过6米的建筑

    B.甲公司有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过6米的建筑

    C.甲公司和小区业主均有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过6米的建筑

    D.甲公司和小区业主均无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过16米的建筑


    正确答案:A
    甲乙双方的约定实为地役权合同,甲根据该合同享有眺望地役权,甲的土地是需役地,乙的土地是供役地。地役权具有从属性,从属于需役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物权法》第164条规定:“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甲将全部房屋售出,意味着甲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已经转让给了小区业主,甲的地役权也随之转让给小区业主。乙公司建造一栋8米高厂房的行为违反了地役权合同的约定,地役权人(小区业主)有权予以纠正,因此本题应选A项。

  • 第2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为满足甲公司开发住宅小区观景的需要,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 100 万元,乙公司在 20 年内不在自己厂区建造 6 米以上的建筑。甲公司将全部房屋售出后不久,乙公司在自己的厂区建造了一栋 8 米高的厂房。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小区业主有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过 6 米的建筑
    B.甲公司有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过 6 米的建筑
    C.甲公司和小区业主均有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过 6 米的建筑
    D.甲公司和小区业主均无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过 6 米的建筑

    答案:A
    解析:
    甲乙公司之间的约定属于地役权合同,根据《物权法》第158条,该合同一经生效,即在乙的厂区土地上为甲的住宅小区设定了相应的地役权。关于小区业主的地役权人资格问题,根据《物权法》第166条、第147条,小区业主通过受让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对小区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取得(《物权法》第70条),依法享有地役权,有权向供役地权利人提出相应请求。甲公司在转让全部小区房屋后,对需役地已不具有任何权利,丧失了地役权人的资格,因此无权向乙提出请求。A项正确。

  • 第3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为满足甲公司开发住宅小区观景的需要,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100万元,乙公司在20年内不在自己厂区建造6米以上的建筑。甲公司将全部房屋售出后不久,乙公司在自己的厂区建造了一栋8米高的厂房。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小区业主有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过6米的建筑
    B.甲公司有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过6米的建筑
    C.甲公司和小区业主均有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过6米的建筑
    D.甲公司和小区业主均无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过6米的建筑

    答案:A
    解析:
    《物权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本题中,甲公司将房屋售出后,土地上的地役权也随之转移给受让人,乙公司同样要受到地役合同的约束。

  • 第4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为满足甲公司开发住宅小区观景的需要,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100万元,乙公司在20年内不在自己厂区建造6米以上的建筑。甲公司将全部房屋售出后不久,乙公司在自己的厂区建造了一栋8米高的厂房。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小区业主有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过6米的建筑
    B:甲公司有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过6米的建筑
    C:甲公司和小区业主均有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过6米的建筑
    D:甲公司和小区业主均无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过6米的建筑

    答案:A
    解析:
    甲乙公司之间的约定属于地役权合同,该合同一经生效,即在乙的厂区土地上为甲的住宅小区设定了相应地役权。地役权随使用权转移。业主取得建筑物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享有地役权,有权向供役地权利人提出相应请求。A项正确。

  • 第5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为满足甲公司开发住宅小区观景的需要,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100万元,乙公司在20年内不在自己厂区建造6米以上的建筑。甲公司将全部房屋售出后不久,乙公司在自己的厂区建造了一栋8米高的厂房。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小区业主有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过6米的建筑
    B.甲公司有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过6米的建筑
    C.甲公司和小区业主均有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过6米的建筑
    D.甲公司和小区业主均无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过6米的建筑

    答案:A
    解析:
    甲乙公司之间的约定属于地役权合同,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该合同一经生效,即在乙的厂区土地上为甲的住宅小区设定了相应的地役权。《物权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