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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与前妻夏某离婚后,又在1992年与蔡某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小刚。l 998年陈某从北京到深圳工作。2009年1月,陈某因车祸身亡,死前没有订立遗嘱。经查,陈某从2001年起在深圳与杨某(女)同居,生育一子小强。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陈某遗产的法定继承人包括( )。A.夏某B.蔡某C.小刚D.杨某E.小强

题目

陈某与前妻夏某离婚后,又在1992年与蔡某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小刚。l 998年陈某从北京到深圳工作。2009年1月,陈某因车祸身亡,死前没有订立遗嘱。经查,陈某从2001年起在深圳与杨某(女)同居,生育一子小强。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陈某遗产的法定继承人包括( )。

A.夏某

B.蔡某

C.小刚

D.杨某

E.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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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李某和陈某领取结婚证书后,在回家的路上,李某因车祸死亡,可以参加继承其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有()。

    A.陈某

    B.李某的父母

    C.李某的兄弟姐妹

    D.陈某与前夫所生之子


    参考答案AB

  • 第2题:

    陈某与前妻夏某离婚后,又在1992年与蔡某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小刚。1998年陈某从北京到深圳作。2009年1月,陈某因车祸身亡,死前没有订立遗嘱。经查,陈某从2001年起在深圳与杨某(女)同居,生育一子小强。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陈某遗产的法定继承人包括( )。

    A.夏某

    B.蔡某

    C.小刚

    D.杨某

    E.小强


    正确答案:BCE
    按顺序继承原则中的第一顺序: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从这一顺序可以以判断BCE都有权继承陈某的遗产。
    【命题点拨】本题是对法定继承人范围的考查。

  • 第3题:

    2000年,索某与蒋某结婚,双方均为再婚。索某与前妻育有一子小强8岁;蒋某与前夫育有一儿一女,儿子小峰9岁,女儿小敏6岁。婚后,索某夫妇一直与小强、小峰共同生活,小敏一直与其生父共同生活。2013年索某意外身亡。根据《继承法》,索某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是( )。

    A.小强一人
    B.小强、蒋某二人
    C.小强、蒋某、小峰三人
    D.小强、蒋某、小峰、小敏四人

    答案:C
    解析:
    《继承法》规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对公、婆或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女婿。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题中,小敏与索某并没有扶养关系,所以不属于索某的法定继承人。

  • 第4题:

    2000年,索某与蒋某结婚,双方均为再婚。索某与前妻育有一子小强8岁;蒋某与前夫育有一儿一女,儿子小峰9岁,女儿小敏6岁。婚后,索某夫妇一直与小强、小峰共同生活,小敏一直与生父共同生活。2013年索某意外身亡。根据《继承法》,索某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是()。

    A:小强一人
    B:小强、蒋某二人
    C:小强、蒋某、小峰三人
    D:小强、蒋某、小峰、小敏四人

    答案:C
    解析:
    只有在继父母将继子女收养为养子女,他们之间才具有法律拟制直系血亲关系;或者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他们之间才能适用《婚姻法》上的父母子女关系。小敏没有受继父的抚养教育,此类继父母子女关系为纯粹的直系姻亲关系。这种形式的继父母子女关系而言,其并没有形成养父母养子女关系,而且也不具有扶养关系,只是因为父母一方再婚而形成了名分上的父母子女关系。未形成法律抚育关系。故小敏不是遗产的法定继承人。

  • 第5题:

    李某,男,25岁,甲市乙乡人,在丙市某企业打工时与丁市陈某结婚,两人此前均未生育,婚后不久陈某怀孕,根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李某夫妇办理生育服务登记时,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 )。

    A.双方的户口簿
    B.双方的身份证
    C.结婚证
    D.陈某的婚育证明
    E.乙乡人民政府出具的李某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答案:B,C,D,E
    解析: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规定,流动人口可在现居住地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登记,登记时应当提供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 第6题:

    李某,男,25岁,甲市乙乡人,在丙市某企业打工时与丁市城镇居民陈某结婚。两人此前均未生育,婚后不久陈某怀孕。根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李某夫妇办理生育服务登记时,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 )。

    A.双方的户口簿
    B.双方的身份证
    C.结婚证
    D.陈某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证明
    E.乙乡人民政府出具的李某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答案:B,C,D,E
    解析: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规定,流动人口可在现居住地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登记,登记时应当提供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本题中,李某夫妇办理生育服务登记时,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陈某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证明、乙乡人民政府出具的李某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 第7题:

    杨家有三兄弟杨甲、杨乙和杨丙,杨丙幼年时送给陈某作养子,杨丙结婚时,陈某为其盖了二层的新房,因邻居失火,该房屋被烧毁。杨丙的生母就将自己的住房腾出来,让杨丙夫妇及陈某居住,不久杨丙的生母病故。杨甲与杨乙要收回房子,杨丙认为自己有权继承母亲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死者的遗产由( )继承。

    A.杨甲和杨乙
    B.杨甲、杨乙和杨丙
    C.杨甲、杨乙、陈某
    D.杨甲、杨乙、杨丙及陈某

    答案:A
    解析:
    养子女是指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与养父母形成父母子女关系的子女。养子女与亲生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收养关系一旦成立,养子女与生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除。本题中杨丙被送给陈某做养子,其与生父母之间的关系即告解除,无权继承生父母的财产。

  • 第8题:

    江某和陈某离婚后,孩子玲玲经法院判决由陈某抚养,后江某经人介绍与王某结婚。在此案例中,应当对玲玲履行教育义务的是( )


    A.陈某

    B.江某

    C.王某和江某

    D.陈某和江某

    答案:D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题干中,江某和陈某为玲玲的父母,无论他们是否离异,都应担起让玲玲接受义务教育的责任。

  • 第9题:

    李某和陈某领取结婚证书后,在回家的路上,李某囚车祸死亡,可以参加继承其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有( )。

    • A、陈某
    • B、李某的父母
    • C、李某的兄弟姐妹
    • D、陈某与前夫所生之子

    正确答案:A,B

  • 第10题:

    2003年10月的一天,福建省某县大溪镇的被告人陈木某受陈某星(在逃)之托贩卖一名妇女,遂请自己的连襟陈荣某(在逃)帮助寻找买家,陈荣某找到某县国强乡的被告人陈福某。同月29日,陈木某、陈荣某带领陈福某至陈某星家见被拐卖的妇女被害人杨某,并由陈木某充当客家话翻译,帮助陈福某与“媒婆”谈价钱。被告人陈文某始终在场帮腔说男女双方均不错等促成成交的话。最后陈福某谈定以3300元买下杨淑某。次日,陈福某与其弟陈某清将33000元交给卖方,又拿1000元给陈某星后将杨淑某带回家中。陈木某将所得1000元分陈木某、陈文某个330元。同年11月9日,杨淑某从被告人陈福某家第一次逃跑。陈福某随即将杨淑某抓回,剪掉杨部分头发并严加看管。11月底,杨淑某第二次逃跑,当晚即被陈福某抓回。同年12月3日晚,杨淑某第三次逃跑。陈福某叫来被告人陈某清一起多方寻找,于同月5日凌晨在国强花溪水电站附近拦截到杨淑某。陈某清用摩托车将杨淑某载回陈福某家看管。当日11时许,杨淑某服农药自杀,经抢救无效死亡。本案中被告人陈福某、陈木某、陈文某、陈某清分别涉嫌什么罪名?


    正确答案: 陈福某涉嫌非法拘禁罪、收买被拐卖妇女罪,陈木某、陈文某涉嫌拐卖妇女罪,陈某清涉嫌非法拘禁罪。

  • 第11题:

    单选题
    2000年,索某与蒋某结婚,双方均为再婚。索某与前妻育有一子小强8岁;蒋某与前夫育有一儿一女,儿子小峰9岁,女儿小敏6岁。婚后,索某夫妇一直与小强、小峰共同生活,小敏一直与其生父共同生活。2013年索某意外身亡。根据《继承法》,索某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是(  )。[2014年真题]
    A

    小强一人

    B

    小强、蒋某二人

    C

    小强、蒋某、小峰三人

    D

    小强、蒋某、小峰、小敏四人


    正确答案: C
    解析:
    《继承法》规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对公、婆或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女婿。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题中,小敏与索某并没有扶养关系,所以不属于索某的法定继承人。

  • 第12题:

    多选题
    李某和陈某领取结婚证书后,在回家的路上,李某因车祸死亡,可以参加继承其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有()。
    A

    陈某

    B

    李某的父母

    C

    李某的兄弟姐妹

    D

    陈某与前夫所生之子


    正确答案: D,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陈某与前妻夏某离婚后,又在1992年与蔡某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小刚。1998年陈某从北京到深圳工作。2009年1月,陈某因车祸身亡,死前没有订立遗嘱。经查,陈某从2001年起在深圳与杨某(女)同居,生育一子小强。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陈某遗产的法定继承人包括( )。

    A.夏某

    B.蔡某

    C.小刚

    D.杨某

    E.小强


    正确答案:BCE
    按顺序继承原则中的第一顺序: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从这一顺序可以判断B、C、E都有权继承陈某的遗产。

  • 第14题:

    2000年,索某和蒋某结婚,双方均为再婚,索某与前妻育有一子小强8岁,蒋某与前夫育有一儿一女,儿子小峰9岁,女儿小敏6岁。婚后,索某夫妇一直与小强小峰共同生活,小敏与生父共同生活。2013年,索某意外身亡,根据《继承法》,索某的遗产应由()继承。

    A:小强一人
    B:小强,蒋某两人
    C:小强,蒋某,小峰三人
    D:小强,蒋某,小峰,小敏四人

    答案:C
    解析:
    考点:收养关系法规与政策。

  • 第15题:

    陈某与前妻夏某离婚后,又在1992年与蔡某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小刚。1998年陈某从北京到深圳工作。2009年1月,陈某因车祸身亡,死前没有订立遗嘱。经查,陈某从2001年起在深圳与杨某(女)同居,生育一子小强。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陈某遗产的法定继承人包括()。

    A:夏某
    B:蔡某
    C:小刚
    D:杨某
    E:小强

    答案:B,C,E
    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法定继承的原则。按顺序继承原则中的第一顺序: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女和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从这一顺序可以判断BCE都有权继承陈某的遗产。

  • 第16题:

    张某与刘某离婚后,又在1992年与陈某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小刚。1998年,张某从北京到深圳工作。2009年1月,张某因车祸身亡,死前没有订立遗嘱。经查,张某从2001年起在深圳与杨某(女)同居,生育一子小明。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张某遗产的法定继承人包括()。

    A.刘某
    B.陈某
    C.小刚
    D.杨某
    E.小明

    答案:B,C,E
    解析:
    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样具有法定继承权,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 第17题:

    2019年,索某与蒋某结婚,双方均为再婚。索某与前妻育有一子小强8岁;蒋某与前夫育有一儿一女,儿子小峰9岁,女儿小敏6岁。婚后,索某夫妇一直与小强、小峰共同生活,小敏一直与生父共同生活。2020年索某意外身亡。根据《继承法》,索某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是()。

    A.小强一人
    B.小强、蒋某二人
    C.小强、蒋某、小峰三人
    D.小强、蒋某、小峰、小敏四人

    答案:C
    解析:
    法定继承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可依法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人。根据《继承法》,法定继承人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对公、婆或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女婿。其中子女是与父母血缘关系最近的直系亲属,依法享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 第18题:

    熊某与杨某结婚后,杨某与前夫所生之子小强由二人一直抚养,熊某死亡,未立遗嘱。熊某去世前杨某孕有一对龙凤胎,于熊某死后生产,产出时男婴为死体,女婴为活体但旋即死亡。关于对熊某遗产的继承,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杨某、小强均是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
    B.女婴死亡后,应当发生法定的代位继承
    C.为男婴保留的遗产份额由杨某、小强继承
    D.为女婴保留的遗产份额由杨某继承
    E.为女婴保留的遗产份额由杨某、小强继承

    答案:A,C,D
    解析:
    A项,《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题中,熊某与杨某结婚后,杨某与前夫所生之子小强由二人一同抚养,所以,杨某作为配偶属于熊某的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小强作为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也属于熊某的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B项,《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本题中,女婴作为被继承人的子女,后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可能发生代位继承。CDE三项,《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法意见》第45条规定,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本题中,为男婴保留的遗产份额应由被继承人熊某的继承人杨某、小强继承;为女婴保留的遗产份额应由女婴的继承人杨某继承。

  • 第19题:

    张某与杨某结婚后由于性格不合,很快离婚,离婚时杨某已经怀孕2个月。8个月后杨某生下儿子小毛,杨某生产时难产,生下小毛后很快死亡,杨某的母亲陈某将小毛抱回家。张某离婚后与孙某结婚,孙某患有不育症,张某听说杨某生了小毛后,要求陈某将小毛给自己和孙某抚养。陈某认为小毛是杨某与张某离婚后所生,并且张某已经再婚,张某无权抚养小毛。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张某是小毛的监护人,陈某应当将小毛交给张某抚养
    B:陈某是小毛的监护人,张某无权要求抚养小毛
    C:张某和陈某对小毛都有监护权,应协商确定监护人
    D:张某和陈某在有关单位指定前都不享有对小毛的监护权

    答案:B,C,D
    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第16条、《民通意见》第21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本题中小毛虽然是杨某与张某离婚后所生,但是张某是小毛的父亲,没有合法原因不能剥夺其享有的监护权,所以张某是小毛的监护人。虽然陈某是小毛的外祖母,但是陈某只有在小毛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才能成为小毛的监护人,小毛的父亲张某有监护能力,所以陈某不享有对小毛的监护权。

  • 第20题:

    李某与陈某领取结婚证仅两天,尚未来得及举行婚礼,李某便意外死亡。不可以参加继承其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有()。

    • A、陈某
    • B、李某的父母
    • C、陈某与前夫所生之子
    • D、李某与前妻的孩子

    正确答案:C

  • 第21题:

    陈某和刘某在农贸市场吵架,巡逻到此的民警杨某将二人带到派出所。在争执过程中,陈某被杨某殴打致死。陈某的父母尚在,妻子病逝,生有一儿一女。陈某有一个姐姐和弟弟。陈某的弟弟及其妻子因车祸双亡,遗有一儿,10岁,由陈某抚养。下列哪些人可以依法要求行政赔偿()

    • A、陈某的父母
    • B、陈某的子女
    • C、陈某的姐姐
    • D、陈某的侄儿

    正确答案:A,B,D

  • 第22题:

    多选题
    陈某与前妻夏某离婚后,又在1992年与蔡某结婚,婚后生育…子小刚。1998年陈某从北京到深圳工作。2009年1月,陈某因车祸身亡,死前没有订立遗嘱一经查,陈某从2001年起在深圳与杨某(女,同居,生育一子小强。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陈某遗产的法定继承人包括(  )。
    A

    夏某

    B

    蔡某

    C

    小刚

    D

    杨某

    E

    小强


    正确答案: C,B
    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李某和陈某领取结婚证后,在回家的路上,李某因车祸死亡,可以参加继承其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有()
    A

    陈某

    B

    李某的父母

    C

    李某的兄弟姐妹

    D

    陈某与前夫所生之子


    正确答案: B,A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