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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规划局批准了张富的建房申请,因该房处于河岸边,遂被水利部门以违章建筑强行拆除,张富对强行拆除房屋不服而向法院起诉,这时规划局应列为( )。A.共同被告B.原告C.第三人D.不能作为诉讼参与人

题目

某市规划局批准了张富的建房申请,因该房处于河岸边,遂被水利部门以违章建筑强行拆除,张富对强行拆除房屋不服而向法院起诉,这时规划局应列为( )。

A.共同被告

B.原告

C.第三人

D.不能作为诉讼参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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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经张某申请并缴纳了相应费用后,某县土地局和某乡政府将一土地(实为已被征用的土地)批准同意由张某建房。某县土地局和某乡政府还向张某发放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许可证。后市规划局认定张某建房违法,责令立即停工。张某不听,继续施工。市规划局申请法院将张某所建房屋拆除,张某要求赔偿。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某县土地局、某乡政府和市规划局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B.某县土地局和某乡政府向张某发放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许可证的行为系超越职权的行为 C.市规划局有权撤销张某的规划许可证 D.对张某继续施工造成的损失,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BCD
    【考点】国家赔偿的范围;赔偿义务机关
    【详解】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条规定,本案中,市规划局并为实施国家赔偿法规定的侵权行为,因此不承担赔偿责任。A说法错误,不选。发放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许可证属规划局的职权范围,县土地局和乡政府属于越权行为,B正确,应选,同理,C应选。在规划局通知张某停工后张某仍继续施工,由此产生的扩大损失,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D正确,应选。

  • 第2题:

    (2013年)某市规划局认定刘某所建房屋违反规划,向刘某送达《拆除所建房屋通知》,要求刘某在15日内拆除房屋。到期后,刘某未拆除所建房屋,市规划局送达《关于限期拆除所建房屋的通知》,要求刘某在10日内自行拆除,否则将依法强制拆除所建房屋。根据行政法理论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下列关于本案市规划局通知行为的法律性质和程序要求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拆除所建房屋通知》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具有可诉性
    B.《拆除所建房屋通知》属于行政处罚决定,具有可诉性
    C.《拆除所建房屋通知》属于行政征收决定,不具有可诉性
    D.《关于限期拆除所建房屋的通知》属于强制执行前的催告行为,不具有可诉性
    E.《拆除所建房屋通知》属于行政强制执行决定,具有可诉性

    答案:B,D
    解析:
    (1)《拆除所建房屋通知》属于行政处罚,是对违章建筑行为的制裁,具有可诉性;(2)《关于限期拆除所建房屋的通知》属于行政强制执行前的催告,是行政事实行为,一般不具有可诉性。

  • 第3题:

    某县规划局以某企业未获规划许可即兴建厂房为由作出责令其15日内予以拆除的决定。该企业逾期不拆。县规划局发布公告催促该企业自拆。该企业仍不拆。某县政府根据某县规划局申请,作出强制拆除决定,责成县城管局予以强拆。县城管局派人予以强拆。该企业对下列哪些行为依法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A:县规划局的责令拆除决定
    B:县规划局发布的公告
    C:县政府的强制拆除决定
    D:县城管局派人实施的强拆

    答案:A,C,D
    解析:
    A项是行政处罚决定,可诉;B项是催告书,未确定新的权利义务,不具有独立的法律效果,故不可诉。《行政强制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强制执行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三)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C项是行政机关作出的强制执行决定,根据《行政强制法》第37条第2款第4项规定,可诉。《行政强制法》第8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强制拆除行为作为一种行政行为具有可诉性,即使对违法建筑物、设施、构筑物等的行政处罚决定和强制执行决定本身合法有效,也可能存在实施主体不适格,执行对象错误,擅自扩大执行范围等问题。故D项可诉。

  • 第4题:

    县土地管理局批准张某在河边的建房申请,但建成后县水利局认为该房屋是违章建筑,责令张某拆除,张某向法院起诉县水利局。县土地管理局应是()。

    • A、共同被告
    • B、共同原告
    • C、第三人
    • D、与其无关

    正确答案:C

  • 第5题:

    下列哪些选项中的情况,行政机关应当举行听证()。

    • A、某市因城市建设需将一座大型体育馆拆除
    • B、某地为发展经济,要修建高速公路,行政机关认为高速公路上的噪音会影响附近群众的生活
    • C、张某向市规划局申请批准将自家原来的平方翻盖为两层小楼,其邻居王某的滞后,认为该行为会影响自己房屋的采光,遂向规划局提出听证申请
    • D、某市政府部门根据地方性法规,与批准申请人王某的屠宰场为本市唯一指定生猪屠宰场,申请人李某认为自己的屠宰场也符合条件,遂要求举行听证

    正确答案:A,B,C,D

  • 第6题:

    张某在甲市有一套住房属于违章建筑,他本人住在乙市,行政机关要求张某拆除,张某逾期拒不履行拆除,则()。

    • A、行政机关向甲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B、行政机关向乙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C、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
    • D、等待张某自行拆除

    正确答案:A

  • 第7题:

    张某因违反治安管理被公安机关处以500元罚款,因张某夫妻俩均为失业人员,接受社会救助,无力缴纳罚款,经张某申请,公安机关批准,张某可以()。

    • A、免缴
    • B、暂缓缴纳
    • C、少缴
    • D、分期缴纳

    正确答案:B,D

  • 第8题:

    某市公安局曾于2006年因王某申请探望在美国的儿子,向其颁发了护照和第一张出境卡。2007年王某又向该局申请换发第二张出境卡,王某丈夫所在单位以王某丈夫公派出国逾期未归为由,向某市公安局发函要求阻止王某出境探亲。因此,某市公安局迟迟未对王某的申请作出答复。王某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王某提出申请的事实应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正确答案: 通常应由王某承担举证责任,但因被告受理申请的登记制度不完备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能够作出合理说明时,则应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 第9题:

    某市规划局于5月10日印发了《关于拆除黄埔道沿街违章建筑的通告》的文件,通知黄埔道街旁5米内的50家住户于9月1日前一律拆迁,否则,强制拆除。姜某是住户之一,对市规划局的行为不服,欲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因规划局的文件是行政行为,姜某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 B、因规划局的文件为抽象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 C、因规划局的文件尚未形成一个完整的行政行为,对姜某尚未造成实际影响,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 D、因规划局的文件是内部文件,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正确答案:C

  • 第10题:

    单选题
    杨某与张某系邻居,两家因为道路问题发生争议,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令张某限期拆除妨碍杨某通行的库房一间,张某没有如期拆除,法院遂依杨某的申请对张家强制执行,请建筑工人拆除了该库房,花费1000元施工费。则该1000元施工费应当由谁承担:()。
    A

    杨某承担

    B

    张某承担

    C

    杨某和张某共同承担

    D

    人民法院承担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规划局认定一公司所建房屋违反规划,向该公司发出《拆除所建房屋通知》,要求公司在15日内拆除房屋。到期后,该公司未拆除所建房屋,该局发出《关于限期拆除所建房屋的通知》,要求公司在10日内自动拆除,否则将依法强制执行。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2年真题]
    A

    《拆除所建房屋通知》与《关于限期拆除所建房屋的通知》性质不同

    B

    《关于限期拆除所建房屋的通知》系行政处罚

    C

    公司可以对《拆除所建房屋通知》提起行政诉讼

    D

    在作出《拆除所建房屋通知》时,规划局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正确答案: A,B
    解析:
    ABC三项,行政处罚是国家行政机关对构成行政违法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的行政法上的制裁。本题中,公司所建房屋违反规划,规划局向该公司发出《拆除所建房屋通知》,该通知是责令拆除违法建筑物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行政强制法》第35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因此,《关于限期拆除所建房屋的通知》是强制执行决定作出前的催告书
    D项,《行政处罚法》第33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由此可见,本案关于强制执行的事项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 第12题:

    问答题
    张某申请并经过村民组、村委会、乡政府批准,在乡政府领取宅基地使用证和农房准建证后,在已经规划的耕地上建房3间,县土地管理局发现张某建房的土地为耕地,未经县政府批准,属于违法占地,对其做出处罚决定。责令张拆房退地。张不服,向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县土地局的处罚决定。同时提出,如乡政府的批准无效。必须拆房,应有乡政府赔偿损失。乡政府则认为张某以弄虚作假行为通过熟人获得了乡政府的批准。乡政府已经对直接责任人员作了处分,拆房的一切损失应由张负责。人民法院如果撤销县土地局的处罚决定,要求具备什么条件?

    正确答案: 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作出撤销判决:
    (1)主要证据不足。
    (2)适用法律错误。
    (3)违反法定程序。
    (4)超越职权。
    (5)滥用职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某市公安局经过市规划局批准,在居民区盖了一栋办公楼。由于距离过近,致使毗邻的居民住宅无法采光。于是居民将规划局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规划局的批准行为违法。则法院对此案应当如何处理?( )

    A.撤销规划局的批准行为

    B.确认批准行为违法

    C.因涉及国家财产,维持该批准决定

    D.责令规划局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参考答案:B, D

  • 第14题:

    某企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开建厂房。2013年1月7日,某市规划局责令其在15、日内拆除。该企业收到决定书后一直不拆除已建厂房。在此情形下,市规划局应当:()

    A:采取代履行的方式执行
    B:对该企业进行罚款
    C:申请法院强制拆除
    D:请求市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除

    答案:D
    解析:
    《行政强制法》第50条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代履行的目的只能是为了保护交通安全、环境和自然资源。本案显然不属于上述情形,故A项错误。《城乡规划法》第68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根据该条规定,B项错误,而D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制拆除问题的批复》规定:“根据行政强制法和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精神,对涉及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的强制拆除,法律已经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人民法院不受理行政机关提出的非诉行政执行申请。”据此,C项错误。

  • 第15题:

    某规划部门批准了甲的建房申请,但甲的房子被水利部门以违章建筑为由强行拆除,甲对水利部门的拆除决定不服向法院起诉。这时规划部门应是(  )。

    A.共同被告
    B.第三人
    C.原告
    D.不能作为诉讼参与人

    答案:B
    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 第16题:

    张某申请并经过村民组、村委会、乡政府批准,在乡政府领取宅基地使用证和农房准建证后,在已经规划的耕地上建房3间,县土地管理局发现张某建房的土地为耕地,未经县政府批准,属于违法占地,对其做出处罚决定。责令张拆房退地。张不服,向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县土地局的处罚决定。同时提出,如乡政府的批准无效。必须拆房,应有乡政府赔偿损失。乡政府则认为张某以弄虚作假行为通过熟人获得了乡政府的批准。乡政府已经对直接责任人员作了处分,拆房的一切损失应由张负责。市政府的通告属于何种类型的行政行为?理由是什么?


    正确答案:市政府的通告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本案中市政府发布的通告,明确确定只给甲发放定点标志牌,而该市原仅有甲、乙、丙、丁四家定点屠宰场,这就意味着剥夺了乙、丙、丁三家屠宰场的屠宰资格。可见,该通告是针对定点屠宰这一特定的事和甲、乙、丙、丁这一特定的人作出的,侵害了乙、丙、丁三家屠宰场的公平竞争权,属于典型的具体行政行为。

  • 第17题:

    张某向市规划局申请批准将自家原来的平房翻盖为两层小楼,其邻居王某认为该行为会影响自己房屋的采光,遂向规划局提出听证申请。行政机关应当举行听证。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8题:

    张某因盗窃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1000元罚款的处罚。张某家属认为处罚过重,遂申请行政复议,并交纳了3000元保证金,向公安机关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公安机关认为符合暂缓执行条件遂决定对其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9题:

    杨某与张某系邻居,两家因为道路问题发生争议,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令张某限期拆除妨碍杨某通行的库房一间,张某没有如期拆除,法院遂依杨某的申请对张家强制执行,请建筑工人拆除了该库房,花费1000元施工费。则该1000元施工费应当由谁承担:()。

    • A、杨某承担
    • B、张某承担
    • C、杨某和张某共同承担
    • D、人民法院承担

    正确答案:B

  • 第20题:

    张某申请并经过村民组、村委会、乡政府批准,在乡政府领取宅基地使用证和农房准建证后,在已经规划的耕地上建房3间,县土地管理局发现张某建房的土地为耕地,未经县政府批准,属于违法占地,对其做出处罚决定。责令张拆房退地。张不服,向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县土地局的处罚决定。同时提出,如乡政府的批准无效。必须拆房,应有乡政府赔偿损失。乡政府则认为张某以弄虚作假行为通过熟人获得了乡政府的批准。乡政府已经对直接责任人员作了处分,拆房的一切损失应由张负责。谁是此案的被告?理由何在?


    正确答案: 市政府、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均可成为本案的被告。
    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第(一)项可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对涉及其相邻权或者公平竞争权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行政诉讼,由于市政府的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且直接侵犯了乙、丙、丁的利益,故乙、丙、丁均可依据《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以市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依《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1款第(一)项规定,乙、丙、丁可以市工商局、市卫生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 第21题:

    单选题
    某规划部门批准了王某的建房申请,但是不久水利部门以违章建筑为由强行拆除了王某的房屋。王某对水利部门的决定不服向法院起诉。规划部门在诉讼中的地位是()
    A

    原告

    B

    共同被告

    C

    第三人

    D

    不属于诉讼参与人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填空题
    某规划部门批准了甲的建房申请,但甲的房子被水利部门以违章建筑为由强行拆除,甲对水利部门的拆除决定不服向法院起诉。这时规划部门应是(  )。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某规划部门批准了甲的建房申请,但甲的房子被水利部门以违章建筑为由强行拆除,甲对水利部门的拆除决定不服向法院起诉。这时规划部门应是()。
    A

    共同被告

    B

    第三人

    C

    原告

    D

    不能作为诉讼参与人


    正确答案: A
    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