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为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后该合伙企业经营亏损,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甲、乙、丙对该债务应承担( )。
A.无限责任
B.按份责任
C.无限连带责任
D.有限连带责任
第1题:
第2题:
甲、乙、丙为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后该合伙企业经营亏损,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规定,甲、乙、丙对该债务应承担()。
第3题:
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
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一合伙人清偿全部债务
债权人可以要求乙、丙清偿全部债务
若A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乙、丙对该债务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4题:
无限责任
按份责任
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连带责任
第5题:
无限责任
按份责任
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连带责任
第6题:
第7题:
下列有关普通合伙企业和合伙人进行债务清偿的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第8题:
丁有权直接向甲要求偿还15万元
只有在甲、乙确实无力清偿的情况下,丁才有权要求丙偿还15万元
乙仅负有向丁偿还5万元的义务
丁可以根据各合伙人的实际财产情况,要求甲偿还10万元,乙偿还3万元,丙偿还2万元
第9题:
以对甲的债权100万元抵消乙对合伙企业A的债务
乙代位行使甲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自行接管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如果甲的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对乙的债务,甲只能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对乙的债务,乙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