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无形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政策适用范围是哪些? 问题内容:企业无形资产发生的非正常损失,原财产损失扣除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3号)明确规定,无形资产损失允许在税前扣除。但在2008年1月1日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原财产损失扣除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3号)废止执行。在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资产损失又发布了财税[2009]57号和国税发[2009]88号文件,都没有对无形资产损失税前扣除进行明确。在2010年06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有关涉税诉求问题的函(国税办函[2010]53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采取列举形式,对企业货币资产、固定资产存货等非货币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审批、认定等事项进行了明确,其中并没有规定无形资产损失税前不能扣除。鉴此,只要你公司发生的无形资产损失真实存在,损失金额可以准确计量,报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认定后,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根据国税办函[2010]535号规定,无形资产损失可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那么这个政策只针对中国移动公司,还是全部纳税人都适用?
第6题: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把企业资产损失分为()。
第7题:
企业发生的在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第8题:
企业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通过各种交易场所、市场等买卖债券、股票等发生的损失,应清单申报扣除
属于专项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的时限内报送相关资料的,企业可以自行决定延期申报
企业无法准确判别是否属于清单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可以采取专项申报的形式申报扣除
总机构将跨地区分支机构所述资产捆绑转让所发生的资产损失,由总机构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
第9题: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纳税人向受赠人的直接捐赠,不得扣除
企业发生非正常损失时,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应视同企业财产损失,申报后在所得税前按规定扣除
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可税前扣除
第10题:
无形资产损失
各类垫付款项损失
被金融机构收缴的假币损失
关联企业提供借款形成的债权损失
第11题:
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企业无法准确判别是否属于清单申报时,可以采取专项申报的方式申报扣除
企业申报资产损失税前扣除过程不符合税法要求并拒绝改正的,税务机关有权不予受理
专项申报的资产损失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报送相关资料的,经企业核实可以延期申报
第12题: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下列关于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第17题:
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第18题:
关于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下列处理正确的是()。
第19题:
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企业无法准确判别是否属于清单申报时,可以采取专项申报的方式申报扣除
企业申报资产损失税前扣除过程不符合税法要求并拒绝改正的,税务机关有权不予受理
专项申报的资产损失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报送相关资料的,经企业核实可以延期申报
第20题:
管理不善损失的原材料可通过清单申报扣除
消防部门的罚款不得税前扣除
王某的工资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王某的工资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购入的固定资产可以一次性扣除
第21题:
实际资产损失
法定资产损失
自行计算的资产损失
报批的资产损失
第22题:
本表适用于发生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专项申报事项的纳税人填报
第2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本年损益的资产损失金额
第5列“计税基础”填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发生损失时资产的计税基础,含损失资产涉及的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不论是否存在纳税调整,只要发生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事项(专项申报)就需填报
第23题:
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企业无法准确判别是否属于清单申报时,可以采取专项申报的方式申报扣除
企业申报资产损失税前扣除过程中不符合税法要求并拒绝改正的,税务机关有权不予受理
专项申报的资产损失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报送相关资料的,不允许延期申报
第24题:
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实际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可按规定向税务机关说明并进行专项申报后,准予追补至该项损失发生年度扣除,其追补确认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五年
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法定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可按规定向税务机关说明并进行专项申报后,准予追补至该项损失发生年度扣除,其追补确认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五年
企业因以前年度实际资产损失未在税前扣除而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予以抵扣,不足抵扣的,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