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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形容英国早期的衡平法的诉讼程序时说“衡平法是‘大法官的脚’,可大可小”,其含义最确切的是A.衡平法是英国法渊源之一,属于判例法的一种B.衡平法是大法官自己创制的,由大法官自由支配C.衡平法是普通法的重要补充,但较普通法有更大的自主性D.衡平法程序简捷,无需严格遵循先例,大法官具有极大的自由裁量权

题目

人们形容英国早期的衡平法的诉讼程序时说“衡平法是‘大法官的脚’,可大可小”,其含义最确切的是

A.衡平法是英国法渊源之一,属于判例法的一种

B.衡平法是大法官自己创制的,由大法官自由支配

C.衡平法是普通法的重要补充,但较普通法有更大的自主性

D.衡平法程序简捷,无需严格遵循先例,大法官具有极大的自由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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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人们形容英国早期的平法的诉讼程序时说“衡平法是‘大法官的脚’可大可小”,其含义最确切的是:( )。

    A、衡平法是大法官自己创制的,由大法官自由支配

    B、衡平法是普通法的重要补充,但较普通法有更大的自主性

    C、衡平法是英国法渊源之一,属于判例法的一种

    D、其程序简捷,无需严格遵循先例,大法官具有极大的自由裁量权


    、【答案】D

      【考点】本题考点是英美法中的衡平法

      【解析】现代意义上的衡平法指的是英美法渊源中独立于普通法的另一种形式的判例法,它通过大法官司法院,即衡平法院的审判活动,以法官的“良心”和“正义”为基础发展起来。其程序简便、灵活,法官判案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因此,衡平法被称为“大法官的脚”可大可小,具有很大的伸缩性。

     

  • 第2题:

    衡平法是判例法的一种形式,下列关于衡平法表述不正确的是()

    A.衡平法是通过大法官法院的审判活动,以法官的“良心”和“正义”为基础发展起来的

    B.衡平法程序简便、灵活,法官判案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

    C.英国15世纪正式形成了衡平法院,并逐步发展为一个独立于普通法的衡平法体系

    D.衡平法对普通法来说是一种“补偿性”的制度,所以二者的规则发生冲突时,普通法优先


    参考答案:D

  • 第3题:

    英国是普通法系的发源地。下列关于英国普通法和衡平法的表述,不正确的有?

    A.体现王权的令状制度和衡平法的发展关系密切
    B.法官在根据普通法判案时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因此普遍法被称为“大法官的脚”
    C.普通法在审判时既不需要令状,也不需要陪审制
    D.普通法注重形式,诉讼程序严格规范,因此“程序先于权利”是其特点

    答案:A,B,C
    解析:
    普通法是 12 世纪前后发展起来的,由普通法院创制的通行于英国全境的普遍适用的法律。它的形式是中央集权和司法统一的直接后果。法官们进行巡回审判时,在陪审团的帮助下,依据王室法令参照当地习惯来审理案件,回到伦敦的皇家威斯敏斯教堂后,他们互相交流参照各地习惯形成的判案意见。承认彼此的判决,并约定在以后巡回审判时使用。在此基础上,逐渐形成了通行全国的普通法。普通法的发展与体现王权的令状制有密切的关系。原告被要求只有在申请到特定的以国王名义签发的令状后,才能向法院主张实体权利的保护。令状由此成为诉权凭证,无令状就不能起诉“程序先于权利”的普通法特点即与此有关。所以,A 项错误,D 项正确。随着社会的发展,制度的僵硬束缚导致普通法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才诞生了衡平法。15 世纪正式形成了大法官法院(又称“衡平法院”),逐渐发展出根据“公平”、“正义”的原则形成的“衡平法”,逐渐成为一套有别于普通法的独立法律体系。衡平法重内容而轻形式,诉讼程序简便灵活,审判时既不需要令状也不采用陪审制,法官判案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因此,衡平法被称为“大法官的脚”,可大可小,具有很大的伸缩性。可见,B、C 两项错误。

  • 第4题:

    人们形容英国早期的衡平法的诉讼程序时说,“衡平法是‘大法官的脚’,可大可小”,其含义最确切的是:( )

    A.衡平法是大法官自己创制的,由大法官自由支配

    B.衡平法是普通法的重要补充,但较普通法有更大的自主性

    C.衡平法是英国法渊源之一,属于判例法的一种

    D.其程序简捷,无须严格遵循先例,大法官具有极大的自由裁量权


    正确答案:D
    本题考查的是英美法中的衡平法。现代意义上的衡平法指的是英美法渊源中独立于普通法的另一种形式的判例法,它通过大法官法院,即衡平法院的审判活动,以法官的“良心”和“正义”为基础发展起来。其程序简便、灵活,法官判案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因此,衡平法被称为“大法官的脚”,可大可小,具有很大的伸缩性。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D项。

  • 第5题:

    ★ 人们形容英国早期的衡平法的诉讼程序时说,“衡平法是‘大法官的脚’,可大可小”,其含义最确切的是、()
    A.衡平法是大法官自己创制的,由大法官自由支配
    B.衡平法是普通法的重要补充,但较普通法有更大的自主性
    C.衡平法是英国法渊源之一,厲于判例法的一种
    D.其程序简捷,无须严格遵循先例,大法官具有极大的自由裁量权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英美法中的衡平法。现代意义上的衡平法指的是英美法渊源中独立于普通法的另一种形式的判例法,它通过大法宫法院,即衡平法院的审判活动,以法官的“良心”和“正义”为基础发展起来。其程序简便、灵活,法官判案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因此,衡平法被称为“大法官的脚”,可大可小,具有很大的伸缩性。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D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