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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关于律师事务所责任的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A.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的形式设立B.合伙律师事务所亦可以采用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C.设立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D.合伙律师事务所对其分所的债务承担责任

题目

下列关于律师事务所责任的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

A.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的形式设立

B.合伙律师事务所亦可以采用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

C.设立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D.合伙律师事务所对其分所的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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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下列关于律师事务所责任的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 A.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 ”相关问题
  • 第1题:

    下列关于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表述正确的是( )。

    A.特殊韵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只需要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B.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所有债务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建立执业风险基金、办理执业保险

    D.合伙形式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可以采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形式


    正确答案:CD
    本题考核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规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需要标明 “特殊普通合伙”字样,所以选项A不正确;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所以B不正确。

  • 第2题:

    某甲等30名律师各出资100万元合伙设立了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顶呱呱律师事务所。该所的非合伙人律师某乙将委托人丙某的500万赔偿款卷走,下落不明。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丙某可以请求顶呱呱律师事务所赔偿其损失
    B、顶呱呱律师事务所向丙某赔偿损失后,可以向某乙追偿
    C、某甲仅以其在顶呱呱律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D、某甲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答案:A,B,D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44条第1款规定:“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律师事务所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的律师追偿。”某乙卷走委托人款项,显然是违法执业,故A、B项说法正确。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44条第2款规定:“……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律师事务所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律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律师事务所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某乙并非顶呱呱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其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应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C项说法错误,D项说法正确。

  • 第3题:

    下列关于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必须采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形式
    B.特殊的普通合伙减轻了合伙人的责任
    C.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建立执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执业风险基金应当单独立户管理
    D.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无需执行公示制度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规定。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但并不是说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必须采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形式。所以选项A错误。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这一形式只在一种情况下减轻了合伙人的责任,其他情况仍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选项B错误。法律规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这一规定说明采取这种合伙组织形式需要执行公示制度。所以选项D错误。

  • 第4题:

    下列关于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描述正确的有( )。

    A.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需要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
    B.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建立执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
    D.合伙形式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可以采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形式

    答案:A,C,D
    解析: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选项B不正确。

  • 第5题:

    下列关于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合伙律师事务所有普通合伙和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合伙人按照合伙形式对该所的债务依法承担责任
    B、律师事务所可设立分所,但须经拟设立分所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律师协会审核
    C、律师应当在其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地域内执业
    D、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在任职期间从事诉讼代理和辩护业务

    答案:A,D
    解析:
    《律师法》第10条规定,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的,应当申请换发律师执业证书。律师执业不受地域限制。故C项错误;该法第11条规定,公务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律师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任职期间,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故D项正确;该法第15条规定,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和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按照合伙形式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债务依法承担责任。故A项正确;该法第19条规定,成立3年以上并具有20名以上执业律师的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设立分所。设立分所,须经拟设立分所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合伙律师事务所对其设立的分所的债务承担责任。故B项错误。故应选A、D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