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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2月11日,原告刘某与被告朱某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约定:坐落在广汉市雒城镇桂花街某幢门面营业房一间,是刘某私有财产,现由杨某租用;在征求杨某同意后,刘某现将此房作价12.2万元卖给朱某;房屋买卖中发生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由刘某负担;税金及过户费,由朱某负担;公证费双方各负担一半;房屋出卖后,原租赁协议继续有效;双方应当遵守协议,如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双方同日办理了房屋买卖协议的公证手续,朱某付给刘某现金12.2万元,刘某出具收条后将房屋交给朱某。杨某以出租人身份,继续出

题目

2000年12月11日,原告刘某与被告朱某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约定:坐落在广汉市雒城镇桂花街某幢门面营业房一间,是刘某私有财产,现由杨某租用;在征求杨某同意后,刘某现将此房作价12.2万元卖给朱某;房屋买卖中发生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由刘某负担;税金及过户费,由朱某负担;公证费双方各负担一半;房屋出卖后,原租赁协议继续有效;双方应当遵守协议,如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双方同日办理了房屋买卖协议的公证手续,朱某付给刘某现金12.2万元,刘某出具收条后将房屋交给朱某。杨某以出租人身份,继续出租该房至今。涉案房屋是1996年9月原告刘某从广汉市建设开发总公司购买的商品房。该房屋占用的土地是划拨取得,广汉市人民政府允许在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让出手续后转让该土地上的房产。在刘某和朱某办理房屋买卖协议公证手续10日后,刘某以自己的名义取得了面积8.30平方米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证。由于双方当事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后都搬过家,而且互不通知,以至失去联系,该房屋的产权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未能按约定办理。2002年3月2日,朱某单方到房屋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时,因刘某阻止,未能办成。原告刘某起诉请求确认该房屋买卖协议无效,判令被告给原告返还房屋和占用该房期间收取的租金3.3万元,并负担本案诉讼费用。被告答辩并反诉请求判令协议继续履行,原告给付违约金5000元,赔偿被告的其他损失,并承担办理该房屋占用土地的使用权变更登记义务。按协议约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由原告缴纳。

根据上面案情,请回答:

(1)原告被告之间所订房屋买卖协议是否依法成立?

(2)涉案房产权属是否已经变更?

(3)本案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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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苏某出国访问前将自己的一台纯平大彩电委托给刘某保管,后电视被刘某邻居朱某借用,并不慎损坏。苏某回国后起诉刘某,要求赔偿损失。请问朱某在本案中处于什么地位?()

    A.与刘某共同为被告

    B.证人

    C.第三人

    D.是与本案无关的案外人


    参考答案:C

  • 第2题:

    在一起借贷纠纷中,原告李某提交一张有被告刘某签名的借条,称刘某欠其1万元未还。被告刘某向法院提供了一张有原告李某署名的收条,称所借1万元己还,原告手中之所以还有借条,是因为被告还钱时原告声称借条丢了,因而原告向被告写了张收条。在本案中,根据民事诉讼证据理论,原告提供的借条( )。

    A.是本证,被告提供的收条是反证

    B.是反证,被告提供的收条是本证

    C.与被告提供的收条都是本证

    D.与被告提供的收条都是反证


    正确答案:C

  • 第3题:

    【单选题】刘某9岁的儿子刘甲将单某7岁的儿子单甲打伤,受害方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刘某、刘甲、单某、单甲各是何种诉讼地位?()

    A.单甲为原告、单某为法定诉讼代理人;刘甲为被告、刘某法定诉讼代理人

    B.单甲为原告、单某为法定诉讼代理人;刘甲为被告、刘某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C.单某、单甲为共同原告;刘甲、刘某为共同被告

    D.单某为法定诉讼代理人;刘甲、刘某为共同被告


    D

  • 第4题:

    朱某生前曾与村委会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约定去世后所有财产归村委会,村委会按协议尽了义务。朱某失散多年的妹妹在他去世前1个月回到家乡定居,朱某于是留下一份遗嘱,将其部分财产分给其妹继承。朱某去世后,其独生女从外地赶回来,要求继承遗产。下列有关朱某遗产继承的说法中正确的是哪项?( ) A.所有财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由朱某的女儿继承 B.应按照遗嘱由朱某的妹妹继承部分财产,其余部分由朱某之女继承 C.遗赠扶养协议有效,朱某的所有遗产赠与村委会 D.先按照遗嘱由朱某的妹妹继承部分财产,其余部分赠与村委会


    正确答案:C
    《继承法》第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可见,遗赠扶养协议优于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另据《继承法意见》第5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朱某所立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相抵触,因而无效,应按照协议处理,故C选项正确。

  • 第5题:

    刘某通过中介公司与马某签订了一份购房协议,约定刘某购买马某的房子,后刘某没能从银行获得贷款,双方解除了买卖合同。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刘某不用向中介公司支付佣金,因为房屋买卖合同没有生效
    B.刘某不用向中介公司支付佣金,因为房屋买卖合同已经解除
    C.刘某必须向中介公司支付佣金,因为房屋买卖合同已经签订
    D.刘某必须向中介公司支付佣金,因为房屋买卖合同已经履行

    答案:C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424条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该法第426条第1款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因此,题干中房屋中介公司已经付出相应劳动并促成刘某和马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居间行为已经完成,即使刘某和马某最终解除了合同,刘某仍然需要向房屋中介公司支付中介费。本题选择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