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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王某于2000年因琐事将邻居捅成轻伤后逃跑,2006年春节他以为没事,回家过年,被害人发现后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侦查,并将其拘留,报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那么,对此案应当如何处理?( )。A.公安机关应当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B.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退回补充侦查的决定C.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D.公安机关应当释放嫌疑人,并发给释放证明

题目

犯罪嫌疑人王某于2000年因琐事将邻居捅成轻伤后逃跑,2006年春节他以为没事,回家过年,被害人发现后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侦查,并将其拘留,报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那么,对此案应当如何处理?( )。

A.公安机关应当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B.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退回补充侦查的决定

C.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D.公安机关应当释放嫌疑人,并发给释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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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犯罪嫌疑人甲于1994年因琐事将邻居捅成轻伤后逃跑,2000年春节他以为没事,回家过年,被害人发现后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侦查,并将其拘留,报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那么,对此案应当如何处理?
    A.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B.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退回补充侦查的决定
    C.公安机关应当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D.公安机关应当释放嫌疑人,并发给释放证明


    答案:A,C,D
    解析:
    。《六机关规定》第27条,《刑事诉讼法》第69条。

  • 第2题:

    下列案件中,公安机关应当将案件材料和有关证据移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并告知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有( )。

    A.李某将张某委托代为保管价值十万元的汽车据为己有
    B.王某多次暴力虐待养女,导致其身受重伤时
    C.赵某因邻里矛盾,多次散布谣言,诽谤邻居
    D.孙某因琐事将周某打致轻伤

    答案:A,C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A项属于自诉案件。
    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B项中王某多次暴力虐待养女致其身受重伤,属于公诉案件。
    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C项属于自诉案件。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经过审查,对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对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告知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受理。”D项中孙某殴打周某致轻伤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属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不必然移交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也可以受理,而题干中表明的是公安机关已经将案件材料和证据移送法院的情况,故D项不选。因此选择AC项。

  • 第3题:

    1.李某因琐事将邻居王某打成轻伤。案发后,李家积极赔偿,赔礼道歉,得到王家谅解。如检察院根据双方和解对李某作出不起诉决定,需要同时具备下列哪些条件?()

    A.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

    B.李某实施伤害的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

    C.李某五年以内未曾故意犯罪

    D.合法性


    ABC 解析A项:《刑事诉讼法》278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因此,双方和解应当具有自愿性。合法性。所以A项正确。BC项:《刑事诉讼法》277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所以BC项正确。D项:《刑事诉讼法》279条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并不是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必要条件,检察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所以D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BC。

  • 第4题:

    犯罪嫌疑人甲于2002年因琐事将邻居捅成轻伤后逃跑,2008年春节他以为没事,回家过年,被害人发现后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侦查,并将其拘留,报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那么,对此案应当如何处理?( )
    A.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B.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退回补充侦查的决定
    C.公安机关应当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D.公安机关应当释放嫌疑人,并发给释放证明


    答案:A,C,D
    解析:
    。本题考査逮捕的审查程序问题,同时也 涉及刑法中的相关知识。我国《刑法》第234条第1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法》第87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 经过5年……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本题所给的案情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公安机关应当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故C亦属正确项。依据《刑事诉讼法》第89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由此可见,A、D属正确选项,B系干扰项。

  • 第5题:

    下列情形属于正当防卫的是:

    A.胡某听人报信称李某扬言要烧掉他家,于是埋伏在李某回家路上,当李某走近时,用棍棒将其手打折
    B.某市散打队员王某挎着包走在路上,李某抢过王某的包正欲转身逃跑,被王某踢翻在地。李某把包交给王某并求饶,王某再次踢李某两脚,将其左小腿踢折
    C.刘某看王某不顺眼,遂对其恶语相向。王某被激怒,动手殴打刘某,刘某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将王某捅成轻伤
    D.吴某下夜班回家路上,一男子欲对其实施强奸,吴某奋起反抗,扭打过程中吴某一脚揣在该男子的小腹。由于吴某穿高跟鞋,导致男子内脏破裂失血过多而死

    答案:D
    解析: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李某的行为仅仅是犯意表示,没有犯罪的预备行为也没有实行行为。故胡某的行为属于一种假想防卫,故A项不符合题意。李某已经没有继续侵害王某的能力,王某的行为属于事后防卫,故B项不符合题意。刘某的行为属于防卫挑拨。故C项不符合题意。吴某的行为属于特殊正当防卫,无刑事责任,因此选择D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