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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国宪法奉行主权在君,产生于资产阶级虽有一定力量但还不能占据优势的情况下。乙国宪法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机关不是普通立法机关,是特别成立的宪法委员会,在制定和修改宪法的程序也不同于普通的立法程序。丙国宪法是由民意机关制定的宪法,奉行人民主权原则,在形式上强调以民意为依归,以民主政体为价值追求。丁国宪法不具有统一法典的形式,其由各种法律文书、宪法判例和宪法惯例组成。下列选项中判断正确的是哪一项?A、 甲国宪法不是书面宪法B、 乙国宪法不是柔性宪法C、 丙国宪法是规范宪法D、 丁国宪法不是协定宪法

题目

甲国宪法奉行主权在君,产生于资产阶级虽有一定力量但还不能占据优势的情况下。乙国宪法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机关不是普通立法机关,是特别成立的宪法委员会,在制定和修改宪法的程序也不同于普通的立法程序。丙国宪法是由民意机关制定的宪法,奉行人民主权原则,在形式上强调以民意为依归,以民主政体为价值追求。丁国宪法不具有统一法典的形式,其由各种法律文书、宪法判例和宪法惯例组成。下列选项中判断正确的是哪一项?

A、 甲国宪法不是书面宪法

B、 乙国宪法不是柔性宪法

C、 丙国宪法是规范宪法

D、 丁国宪法不是协定宪法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B

  【考点】本题考点是宪法的分类。

  【解析】刚性宪法是指制定、修改的机关和程序不同于一般法律的宪法。对此,一般有三种情况:一是制定或修改宪法的机关不是普通立法机关,而往往是特别成立的机关;二是制定或者修改宪法的程序严于一般的立法程序;三是不仅制定或修改宪法的机关不是普通立法机关,而且制定或修改宪法的程序也不是普通的立法程序。柔性宪法是指制定、修改的机关和程序与一般法律相同的宪法。乙国宪法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机关不是普通立法机关,是特别成立的宪法委员会,在制定和修改宪法的程序也不同于普通的立法程序,所以乙国宪法是刚性宪法,不是柔性宪法,故B项正确,应当入选。关于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和协定宪法的分类,其标准是制定宪法的机关之不同。钦定宪法是指由君主或以君主的名义制定和颁布的宪法,其奉行主权在君的原则。民定宪法是指由民意机关或者由全民公决制定的宪法,其奉行人民主权原则,至少在形式上强调以民意为依归,以民主政体为价值追求。协定宪法指由君主与国民或者国民的代表机关协商制定的宪法,它往往是阶级妥协的产物。依据甲国宪法奉行主权在君,产生于资产阶级虽有一定力量但还不能占据优势的情况下,可以判断出甲国宪法是钦定宪法。依据丙国宪法是有民意机关制定的宪法,奉行人民主权原则,在形式上强调以民意为依归,以民主政体为价值追求,可以判断出丙国宪法是民定宪法。而书面宪法是指书面上的、规范意义上的宪法,钦定宪法一般而言,是一种书面宪法,故A项错误。规范宪法是和名目宪法相对的,规范宪法是指宪法规范支配政治过程的情况,也就是权力过程服从宪法规范的宪法。名目宪法是指宪法只是作为一种法的形式起作用,政治过程不受宪法规范的制约,是一种缺乏现实适应性的宪法。题干对丙国宪法的表述仅仅能得出丙国宪法是民定协定,而不能一定得出丙国宪法是规范宪法,所以C项不可以入选。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的分类所依据的标准为宪法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成文宪法是指具有统一法典形式的宪法,有时也叫文书宪法或制定宪法。不成文宪法则是不具有统一法典的形式,而且散见于多种法律文书、宪法判例和宪法惯例的宪法。依照本题题干,可以判断出丁国宪法是不成文宪法,至于丁国宪法是不是协定宪法则不一定,所以D项不能入选。对于本题四个选项,依照排除法、确认法也可以选出正确答案。

 

更多“甲国宪法奉行主权在君,产生于资产阶级虽有一定力量但还不能占据优势的情况下。乙国宪法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机 ”相关问题
  • 第1题:

    下列选项中那些表现了宪法的最高效力( )

    A.宪法是一国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全面、集中表现

    B.宪法是普通法律制定的基础和依据

    C.宪法是一国之内所有组织和个人的最高行为准则

    D.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较之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


    参考答案:BC

  • 第2题:

    《临时约法》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


    参考答案:对

  • 第3题:

    宪法和普通法律相比有如下特征:()

    A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同于普通法律

    B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不同于普通法律

    C宪法在规定的内容上与普通法律相同

    D宪法在法律效力上与普通法律相同


    B

  • 第4题:

    18世纪的甲国是封建国家,经过19世纪的法律近代化改革,采纳了邻国乙国的建议,于1895年制定了甲国宪法。在20世纪初期,甲国发生革命,成立新甲国,其后在1895年宪法的基础上制定了新甲国1931年宪法,内容和1895年宪法绝大部分类似。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哪些项?

    A、1895年甲国宪法的制定是由于社会生活条件的历史延续性决定的

    B、新甲国1931年宪法会因为新甲国和旧甲国的阶级区别,而在继承1895年甲国宪法上受到法的阶级性的排斥

    C、因为甲国是在乙国建议下立宪的,所以可以判断出1895年甲国宪法的制定时间晚于乙国宪法

    D、1895年甲国宪法的制定是对外开放的结果


    ABC

       【考点】本题的考点是法的继承和移植的特性、法的继承之根据、法律移植的必要必然性。

       【解析】法的继承是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律制度之间的延续和继受,一般表现为旧法对新法的影响和新法对旧法的承接和继受。法的阶级性并不排斥法的继承性,社会主义法可以而且必然要借鉴资本主义法和其他类型的法,依照此,B项表述新甲国1931年宪法对甲国1895年宪法的承继会受到阶级性的限制是不对的,B项应当入选。新甲国1931年宪法和甲国1895年宪法的关系是法的继承。法的继承的根据和理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社会生活条件和历史的延续性决定了法的继承性。(2)法的相对独立性决定了法的发展过程的延续性和继承性。(3)法作为人类文明成果决定了法的继承的必要性。(4)法的发展的历史事实验证了法的继承性。新甲国1931年宪法对甲国1895年宪法的继承是由于社会生活条件的历史延续性决定的,A项表述错误,不能入选,甲国1895年宪法的制定不是一种法的继承,而是一种法的移植。法的移植是指在鉴别、认同、调适、整合的基础上,引进、吸收、采纳、摄取、同化外国法,使之成为本国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为本国所用。法的继承体现时间上的先后关系,法的移植则反映一个国家对同时代其他国家法律制度的吸收和借鉴。C项将法的移植混淆成为法的继承,甲国1895年宪法的制定并非主要体现一种时间上的先后关系,C项错误,应当选择。法的移植有其必然性和必要性,主要体现在:(1)社会发展和法的发展的不平衡决定了法的移植的必然性,比较落后的国家为促进社会的发展,有必要移植先进国家的某些法律。(2)市场经济的可观规律和根本特征决定了法的移植的必要性。(3)法治现代化既是社会现代化的基本内容,也是社会现代化的动力,而法的移植是法治现代化的一个过程和途径,因此法的移植是法治现代化和社会现代化的必然需要。(4)法的移植是对外开放的应有内容。甲国1895年宪法的制定是对乙国的法的移植,故体现了对外开放的内容,D项表述正确,不能入选。

     

  • 第5题:

    1946年10月,法国制宪议会制定了新宪法,这部宪法被称为( )。

    A.第二共和国宪法
    B.第三共和国宪法
    C.第四共和国宪法
    D.第五共和国宪法

    答案:C
    解析:
    1945年10月法国制宪议会通过新宪法,宣告第四共和国正式建立。该宪法确立两院议会制,并对共和国总统的权力作了严格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