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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陆某欲杀死妻子李某,然后与情人何某结婚,就将为李某熬的治疗胃病的中药里加入致命的毒药,但看到李某服药后痛苦不堪的情形,陆某顿生悔意,将李某送往医院,但是李某还是不治身亡,对陆某的犯罪行为:( )A.应当免除处罚B.应当减轻处罚C.是否从轻处罚不是法定,而是酌定的D.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题目

丈夫陆某欲杀死妻子李某,然后与情人何某结婚,就将为李某熬的治疗胃病的中药里加入致命的毒药,但看到李某服药后痛苦不堪的情形,陆某顿生悔意,将李某送往医院,但是李某还是不治身亡,对陆某的犯罪行为:( )

A.应当免除处罚

B.应当减轻处罚

C.是否从轻处罚不是法定,而是酌定的

D.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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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告人张某与有妇之夫李某通奸,为了达到独自占有李某并与之结婚的目的,张某多次怂恿李某与自己的妻子离婚,但李某迟迟下不了决心。张某见李某无意离婚,便心生歹念,决定害死李某的妻子。一次,李某的妻子生病卧床在家,张某以同事的身份去看望,趁李某及其妻不备,在李某为其妻煎好的中药中下了安眠药。下完安眠药之后,张某自觉心虚,一会儿便起身告辞。张某走后,李某将下有安眠药的中药倒给妻子喝了。不一会儿其妻便昏昏睡去,但李某只当妻子是因为太累的缘故,并没有在意。直至第二天早上醒来,李某才发现妻子已经死去。请回答下列问题:1.如果李某明知张某往中药里下了安眠药而故作不知,仍然将中药倒给妻子喝了,则李某的行为构成何罪?这时,李某与张某是否构成共犯?2.对于张某,如果公安机关将其逮捕后发现其已怀孕,则对其能否适用死刑?能否适用死刑缓期执行?为什么?3.如果张某在宣判的时候仍然怀孕,对其能否适用缓刑?4.如果张某依法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是否应当同时剥夺其政治权利?5.如果张某被依法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在缓期2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的条件是什么?6.在死刑缓期执行期满被减为无期徒刑后,张某还能否获得减刑或者假释?如不能,请说明理由;如能够,其条件是什么?

更多“丈夫陆某欲杀死妻子李某,然后与情人何某结婚,就将为李某熬的治疗胃病的中药里加入致命 ”相关问题
  • 第1题:

    黄军喜新厌旧,为达到摆脱妻子的目的,他在妻子吃的菜里投放了过量的毒药,其妻方某发现菜有异味,便倒给猪吃,猪吃菜后立即死亡。方某知道肯定有人在菜中下了毒药,便将此事告诉黄军。黄军借机说这一定是李某所为(黄军与李某有矛盾),然后和方某联名写信给公安机关.控告李某涉嫌投毒谋害方某。

    (1)黄军构成何罪?

    (2)有何法定量刑情节?

    (3)方某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正确答案:

    【参考答案】(1)黄军构成故意杀人罪和诬告陷害罪。
    (2)本案中,黄军故意杀人罪未遂,根据《刑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3)方某不构成犯罪。《刑法》第243条第3款规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所谓不适用前两款规定就是指有适用诬告陷害罪的规定。方某因缺乏诬陷的故意,不符合该罪的犯罪构成,因此不构成犯罪。

  • 第2题:

    王某与有夫之妇李某勾搭成奸,李某因受丈夫责骂,与王某中断了关系,王某怀恨在心。某日下午,王某将李某骗至自己住处将其杀害,当晚又潜人李家将其丈夫杀死。王某的行为属于刑法中的()。
    A.连续犯 B.继续犯
    C.吸收犯 D.结果加重犯


    答案:A
    解析:
    【详解】
    连续犯,是指行为人基于数个同一的犯罪故意,连续多次实施数个性质相同的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形态。继续犯,是指犯罪行为自着手实行之时直至其构成既遂、且通常在既遂之后至犯罪行为终了的一定时间内,该犯罪行为及其所引起的不法状态同时处于持续过程中的犯罪形态。吸收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数个犯罪行为,因其所符合的犯罪构成之间具有特定的依附与被依附的关系,从而导致其中一个不具有独立性的犯罪行为被另一个具有独立性的犯罪行为吸收,对行为人仅以吸收之罪论处,而对被吸收之罪置之不论的犯罪形态。结果加重犯,是指实施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由于发生了刑法规定的基本犯罪构成要件以外的重结果,刑法规定加重其法定刑的犯罪形态。继续犯、结果加重犯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行为人仅实施了一个危害行为,而本题中的王某实施了两个危害行为(一是杀害李某,一是杀害李某的丈夫),因而不属于继续犯、结果加重犯;吸收犯的一个基本特征是行为人实施的数个犯罪行为所侵犯的客体和指向的对象具有同一性,而本题中王某的两个行为指向的对象分别是李某、李某的丈夫,不具有同一性,因此,王某的行为也不属于吸收犯。

  • 第3题:

    赵某教唆李某杀死王某,李某接受唆使后于深夜潜入王家,适逢王某外出未归,李某便将熟睡中的王某的妻子强奸后逃离。本案中,对赵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D 《刑法》第29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故选D项。

  • 第4题:

    黄军喜新厌旧,为达到摆脱妻子的目的,他在妻子吃的菜里投放了过量的毒药,其妻方某发现菜有异味,便倒给猪吃,猪吃菜后立即死亡。方某知道肯定有人在菜中下了毒药,便将此事告诉黄军。黄军借机说这一定是李某所为(黄军与李某有矛盾),然后和方某联名写信给公安机关,控告李某涉嫌投毒谋害方某。

    问题:(1)黄军构成何罪?(2)有何法定量刑情节?(3)方某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正确答案:
    (1)黄军构成故意杀人罪和诬告陷害罪。
    (2)本案中,黄军故意杀人罪未遂,根据《刑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3)方某不构成犯罪。《刑法》第243条第3款规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蹦款的规定。”所谓不适用前两款规定就是指有适用诬告陷害罪的规定。方某因缺乏诬陷的故意,不符合该罪的犯罪构成。因此不构成犯罪。

  • 第5题:

    程某喜新厌旧,为达到摆脱妻子的目的,他在妻子吃的菜里投放了的毒鼠强,其妻赵某发现菜有异味,便倒给鸡吃,鸡吃菜后立即死亡。赵某知道肯定有人在菜中下了毒药,便将此事告诉程某。程某借机说这一定是李某所为(程某与李某有矛盾),然后打电话给公安机关,控告李某涉嫌投毒谋害赵某。公安机关将李某刑事拘留后,没有找到足够的定罪证据而将李某释放。赵某知道后多次在李某的单位以及住处辱骂李某,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问: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答案:
    解析:
    (1)根据刑法的规定,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是故意杀人罪。本案中被告人程某在妻子吃的菜里投放毒鼠强,具有杀人的故意和杀人的行为,但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得逞,所以程某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未遂。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犯罪未遂的,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以对于程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根据刑法的规定,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本案中,被告人程某捏造李某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使得李某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符合诬告陷害罪的构成要件,成立诬告陷害罪。
    (3)被告人程某一人犯故意杀人罪与诬告陷害罪,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4)根据刑法的规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构成诬告陷害罪。本案中被告人赵某因缺乏诬陷的故意,不符合诬告陷害罪的犯罪构成,因此不构成该犯罪。
    (5)根据刑法的规定,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败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案中被告人赵某多次公然侮辱李某的人格,符合侮辱罪的构成要件,成立侮辱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