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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和乙共同持枪抢劫银行,后流窜在外。公安机关通过严密的追捕将甲缉捕归案,并在侦查终结后将其起诉至人民法院,甲委托律师丙为其辩护。后该案审结。后公安机关又将乙缉捕归案。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既然甲案已审结,乙就可以委托丙作为其辩护人B.尽管甲案已审结,乙仍不得委托丙作为其辩护人C.只要经过甲同意,乙就可以委托丙作为其辩护人D.只要经过法院的同意,乙就可以委托丙作为其辩护人

题目

甲和乙共同持枪抢劫银行,后流窜在外。公安机关通过严密的追捕将甲缉捕归案,并在侦查终结后将其起诉至人民法院,甲委托律师丙为其辩护。后该案审结。后公安机关又将乙缉捕归案。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既然甲案已审结,乙就可以委托丙作为其辩护人

B.尽管甲案已审结,乙仍不得委托丙作为其辩护人

C.只要经过甲同意,乙就可以委托丙作为其辩护人

D.只要经过法院的同意,乙就可以委托丙作为其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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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县公安机关收到甲控告乙抢劫的材料,经审查后认为乙没有抢劫的犯罪事实。县公安机关该如何处理?( )

    A.不予立案
    B.要求甲撤回控告
    C.撤销案件
    D.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作不起诉决定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立案条件。《刑事诉讼法》第11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本题属于“没有犯罪事实”的情形。公安机关应当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甲。故选项A正确,B、C、D项错误。

  • 第2题:

    甲和乙共同入户抢劫并致人死亡后分头逃跑,后甲因犯强奸罪被抓获归案。在羁押期间,甲向公安人员供述了自己和乙共同所犯的抢劫罪行,并协助公安机关将乙抓获。对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甲的行为属于坦白,但不成立特别自首
    B.甲的行为成立特别自首,但不成立立功
    C.甲的行为成立特别自首和立功,但不成立重大立功
    D.甲的行为成立特别自首和重大立功


    答案:D
    解析:
    【精解】根据刑法的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甲因犯强奸罪被抓获归案。在羁押期间,甲向公安人员供述了自己和乙共同所犯的抢劫罪行,符合特别自首的成立条件。同时,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同案犯,是立功行为。由于甲、乙两人人户抢劫且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发生,乙可以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刑罚,所以甲协助司法机关抓获乙,属于重大立功。故选D项。

  • 第3题:

    甲和乙商量晚上到邻村盗窃耕牛。晚上,甲和乙进入丙家将耕牛牵出,丙随即发现追赶,甲和乙放下耕牛分头逃跑,但丙仍然追赶甲,甲捡起一块砖头砸向丙,丙被砸成重伤。对于甲和乙的行为,以下选项正确的是:()

    A.甲和乙共同构成抢劫罪

    B.甲单独构成故意伤害罪

    C.甲和乙共同构成盗窃罪

    D.甲构成抢劫罪,乙构成盗窃罪


    D

  • 第4题:

    甲深夜进入小超市,持枪胁迫正在椅子上睡觉的店员乙交出现金,乙说“钱在收款机里,只有购买商品才能打开收款机”。甲掏出100元钱给乙说“给你,随便买什么”。乙打开收款机,交出所有现金,甲一把抓跑。事实上,乙给甲的现金只有88元,甲“亏了”12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甲进入的虽是小超市,但乙已在椅子上睡觉,甲属于入户抢劫
    B:只要持枪抢劫,即使分文未取,也构成抢劫既遂
    C:对于持枪抢劫,不需要区分既遂与未遂,直接依照分则条文规定的法定刑量刑即可
    D:甲虽“亏了”12元,未能获利,但不属于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构成抢劫罪既遂

    答案:D
    解析:
    【考点】抢劫罪;犯罪既遂;犯罪未遂【详解】根据《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条的规定,“户”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甲闯入的地点是小超市,虽然店员乙正在睡觉,但是超市的主要功能是出售货物,并非供他人家庭生活之用,不具有户的功能特征。因此,A的说法是错误的。上述解释第10条同时规定: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侵犯财产权利又侵犯人身权利,具备劫取财物或者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两者之一的,均属抢劫既遂;既未劫取财物,又未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后果的,属抢劫未遂。《刑法》第263条规定的8种处罚情节中除“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这一结果加重情节之外,其余7种处罚情节同样存在既遂、未遂问题。因此,“持枪抢劫”需要区分既遂和未遂,如果没有抢劫到财物,也未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后果的,属于抢劫未遂。因此,B、C的说法是错误的。虽然从总体上看甲“亏了”12元,但是甲为了劫取收款机的所有现金而实施了抢劫行为,并且已经将所有现金据为己有,成立抢劫罪的既遂,所以D的说法是正确的,当选。

  • 第5题:

    根据《刑法》及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 )不成立自首。

    A.甲以前曾经犯诈骗罪,在刑罚执行完毕后又犯盗窃罪,作案后因形迹可疑,在公安人员询问时如实交代了盗窃的事实
    B.甲.乙共同走私大批文物出境,甲被抓获后带领公安人员将乙抓获
    C.甲.乙.丙三人持枪抢劫银行,甲带领公安人员抓获了乙,乙带领公安人员抓获了丙
    D.甲因涉嫌行贿罪被逮捕侦查,在侦查人员讯问时,他主动交代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杀人罪行
    E.甲盗窃汽车后逃走,其父母得知后主动报案,并将甲送到公安机关投案

    答案:B,C
    解析:
    本题考核自首和立功的相关规定。选项B、C成立立功。选项A、E成立一般自首,选项D成立特别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