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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县居民方某在乙县县城经营音像店期问被乙县公安局以传播淫秽物品为由处以行政拘留,但被关押在同属该市的丙县境内的拘留所。方某向该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公安局维持了原处罚决定,方某决定向甲县人民法院起诉,甲县法院应按下列哪个选项处理?( )A.受理此案B.裁定不予受理并告知方某向乙县法院起诉C.移送乙县法院管辖D.移送丙县法院管辖

题目

甲县居民方某在乙县县城经营音像店期问被乙县公安局以传播淫秽物品为由处以行政拘留,但被关押在同属该市的丙县境内的拘留所。方某向该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公安局维持了原处罚决定,方某决定向甲县人民法院起诉,甲县法院应按下列哪个选项处理?( )

A.受理此案

B.裁定不予受理并告知方某向乙县法院起诉

C.移送乙县法院管辖

D.移送丙县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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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2008年7月,家住A省的王大明因债务纠纷,将家住B省甲县的张小鹏诉至甲县法院,该法院受理了此案。2008年8月,经政府正式批准,张小鹏居住的甲县所属区域划归乙县管辖。甲县法院以管辖区域变化对该案不再具有管辖权为由,将该案移送至乙县法院。乙县法院则根据管辖恒定原则,将案件送还至甲县法院。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乙县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

    B.甲县法院的移送管辖是错误的

    C.乙县法院不得将该案送还甲县法院

    D.乙县法院应当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正确答案:ABCD
    ABCD。

  • 第2题:

    甲市居民陈某在乙市出差期间被乙市公安局误认为盲流,收容遣送至丙市。乙市地方性法规规定,对收容遣送不服提起诉讼的人须先申请行政复议。陈某决定向甲市法院起诉,甲市法院应怎样处理?( )

    A.受理此案

    B.裁定不予受理并告知陈某先向乙市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C.移送乙市法院审理

    D.移送丙市法院审理


    正确答案:A
    85.A[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l8条的规定,确定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被告所在地乙市法院或者原告所在地甲市法院,从而排除D项;关于行政复议前置问题,由于该规定系出自乙市地方性法规,而陈某在有管辖权的甲市法院起诉,甲市法院不应适用乙市地方性法规,故不存在复议前置,因此否定B项;而C项因不存在复议前置,也就没有任何需要移送的理由,可因此排除。所以选A。

  • 第3题:

    2008年7月,家住A省的陈大因赡养费纠纷,将家住B省甲县的儿子陈小诉至甲县法院,该法院受理了此案。2008年8月,经政府正式批准,陈小居住的甲县所属区域划归乙县管辖。甲县法院以管辖区域变化对该案不再具有管辖权为由,将该案移送至乙县法院。乙县法院则根据管辖恒定原则,将案件送还至甲县法院。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乙县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

    B.甲县法院的移送管辖是错误的

    C.乙县法院不得将该案送还甲县法院

    D.甲县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ABC

  • 第4题:

    甲县居民刘某与乙县大江房地产公司在丙县售房处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购买大江公司在丁县所建住房1套。双方约定合同发生纠纷后,可以向甲县法院或者丙县法院起诉。后因房屋面积发生争议,刘某欲向法院起诉。下列关于管辖权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甲县和丙县法院有管辖权
    B:只有丁县法院有管辖权
    C:乙县和丁县法院有管辖权
    D:丙县和丁县法院有管辖权

    答案:B
    解析: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因此甲、乙之间的协议管辖因违反专属管辖而无效,本题中纠纷应由房屋所在地丁县法院管辖,故应选B。

  • 第5题:

    2008年7月,家住A省的陈大因赡养费纠纷,将家住B省甲县的儿子陈小诉至甲县法院,该法院受理了此案。2008年8月,经政府正式批准,陈小居住的甲县所属区域划归乙县管辖。甲县法院以管辖区域变化对该案不再具有管辖权为由。将该案移送至乙县法院.乙县法院则根据管辖恒定原则.将案件送还至甲县法院。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09年)

    A.乙县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
    B.甲县法院的移送管辖是错误的
    C.乙县法院不得将该案送还甲县法院
    D.甲县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

    答案:A,B,C
    解析:
    本题考查两点,其一是管辖权恒定原则,其二是移送管辖。本案中起诉时被告住所地为甲县,甲县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在诉讼中虽然行政区划发生了变化,但是这种变化并不影响管辖权的确定,即地域管辖恒定.不因行政区划的变化而变化,所以本案仍由甲县法院管辖,乙县法院没有管辖权,选项A正确,选项D错误;进而甲县法院将案件从有管辖权的法院移送给没有管辖权的乙县法院是错误的,因为我们知道,移送管辖只能是将案件从没有管辖权的法院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从而纠正没有管辖权的法院的错误立案,故B选项正确;同时,移送管辖只能移送一次,受移送的乙县法院就算认为自己没有管辖权,也不能将案件再行移送或退回.只能报请自己的上级法院指定管辖.故C选项正确。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BC。

  • 第6题:

    2008年7月,家住A省的王大明因债务纠纷将家住B省甲县的张小鹏诉至甲县法院,甲县法院受理了此案。2008年8月,经政府正式批准,张小鹏居住的甲县所属区域划归乙县管辖。甲县法院以管辖区域变化对该案不再具有管辖权为由,将该案移送至乙县法院。乙县法院则根据管辖恒定原则,将案件送还至甲县法院。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乙县法院对该案有管辖权,不应再移送管辖
    B.甲县法院对该案有管辖权,不应移送管辖
    C.虽乙县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但不得将该案送还甲县法院
    D.乙县法院应当与甲县法院协商解决管辖问题

    答案:A,D
    解析:
    考查管辖恒定原则及指定管辖制度。《民诉解释》第38条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不得以行政区域变更为由,将案件移送给变更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故A项表述错误,B项表述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的规定,受送人民法院发现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报上级法院指定管辖,故D项错误。

  • 第7题:

    甲市居民陈某在乙市出差期间被乙市公安局误认为盲流收容遣送至丙市。乙市地方性法规规定,对收容遣送不服提起诉讼的人须先申请行政复议。陈某决定向甲市法院起诉,甲市法院应按下列哪个选项处理?()
    A.受理此案
    B.裁定不予受理并告知陈某先向乙市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C.移送乙市法院管辖
    D.移送丙市法院管辖


    答案:A
    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8条的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A正确。《行政诉讼法》第37条第2款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陈如果在乙市人民法院起诉,则按乙市地方性法规规定,先向乙市行政机关申请复议。题干中陈某是在甲市人民法院起诉,乙市地方性法规对甲市人民法院没有约束力,所以B项错误。CD两项不符合移送管辖的要件,错误。

  • 第8题:

    共用题干
    某市甲县公安局以乙区居民段某殴打丙区居民韩某为由决定对段某行政拘留10日。段某不服向市公安局(住所地为丁区)申请复议。市公安局决定改为拘留5日、罚款500元。请回答下列1~5题:

    段某不服向乙区法院起诉,韩某不服向甲县法院起诉。6月3日,乙区法院收到起诉状,并于次日立案。6月5日,甲县法院收到起诉状,并于次日立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应由乙区人民法院管辖
    B:应由两法院分别受理并审理、裁判
    C:两法院发生管辖争议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D:甲县人民法院受理后应将案件移送给乙区人民法院

    答案:A,C,D
    解析:
    本题中,市公安局的复议决定改变了原行为。《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据此,本案应由市公安局为被告。本案并非重大复杂案件,故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4条、第15条,由基层法院管辖。《行政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本案可由原机关甲县公安局所在地法院管辖,也可由复议机关市公安局所在地法院管辖,即甲县法院、丁区法院管辖。《行政诉讼法》第19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通说认为,被诉行政行为是行政拘留处罚,也可参照适用本条规定。本题被诉行政行为是复议机关市公安局的拘留、罚款决定。《行诉法解释》第9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没收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上述行为均不服的,既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诉人民法院可一并管辖。”据此,本案也可由原告段某所在地法院管辖。根据《行诉法解释》第9条第1款,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故本案也可由乙区法院管辖。


    韩某起诉的,原机关所在地甲县法院,复议机关所在地丁区法院均有权管辖。通说认为,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行政案件必须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1)被诉行政行为包括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行为;(2)起诉人是被决定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在本题,韩某未被拘留,故无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之情形。


    《行诉法解释》第10条规定:“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应当在接到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行政诉讼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均可提出管辖异议。韩某不服起诉,段某则为第三人,故段某有权提出管辖异议,A项错误。《行政诉讼法》对管辖权异议未作明确规定。故根据该法第101条,行政诉讼中的管辖权异议应适用《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第127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据此,管辖权异议应当在答辩期内提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7条,答辩期为15日。故C项正确。注意:《行诉法解释》第10条关于管辖权异议提出时间的规定作废。根据《行诉法解释》第63条第2款,D项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21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据此,A项正确。在本题,段某、韩某起诉的对象只能是复议机关市公安局的复议决定,故只存在一个行政案件,不能由两个法院分别受理并审理、裁判,故B项错误。《行政诉讼法》第23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据此,C项正确。《行政诉讼法》第22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按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根据本题题干信息,本案应由乙区法院管辖,甲县法院不应当自己管辖,故应当移送管辖,D项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当事人以案件重大复杂为由或者认为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不宜行使管辖权,直接向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中级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在7日内分别作出以下处理:(一)指定本辖区其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二)决定自己审理;(三)书面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根据该条第1项规定,A项正确。根据该条第2项规定,B项正确。根据该条第3项,C、D项正确。

  • 第9题:

    根据下列材料回答问题。甲市乙县的张某因在乙、丙两县招摇撞骗,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乙县公安局给予拘留7天的处罚,张某不服向甲市公安局申请复议,甲市公安局将处罚结果变更为罚款300元。张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的包括()。

    • A、乙县法院
    • B、丙县法院
    • C、甲市公安局所在地法院
    • D、乙县法院、丙县法院、甲市公安局所在地法院均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A,C

  • 第10题:

    甲县的高某与乙县的崔某在丙县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高某将一尊唐三彩以38万元的价格卖给崔某并约定履行地为甲县,后崔某怀疑此尊唐三彩系"做旧"赝品发电子邮件告诉高某自己不想买了,要求解除合同。高某欲起诉要求崔某履行合同义务。关于本案管辖,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县法院与乙县法院都有管辖权
    • B、只有甲县法院有管辖权
    • C、只有乙县法院有管辖权
    • D、只有丙县法院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A

  • 第11题:

    多选题
    甲县宋某到乙县访亲,因醉酒被乙县公安局扣留24小时。宋某认为乙县公安局的行为违法,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2年真题]
    A

    扣留宋某的行为为行政处罚

    B

    甲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C

    乙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D

    宋某的亲戚为本案的第三人


    正确答案: C,A
    解析:
    A项,行政处罚是国家行政机关对构成行政违法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的行政法上的制裁,是行政违法行为引起的法律后果。《行政处罚法》第8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①警告;②罚款;③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④责令停产停业;⑤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⑥行政拘留;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由此可见,法律、行政法规并未规定对醉酒的人扣留属于行政处罚。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因此,对醉酒的人进行管束,以避免对其本人的危险或对他人的安全构成威胁的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而不是行政处罚。
    BC两项,《行政诉讼法》第19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8条第1款规定,行政诉讼法第19条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本题中的扣留为行政强制措施,宋某对此不服的,可以由其户籍所在地甲县法院管辖此案,也可由被告乙县公安局所在地乙县法院管辖此案。
    D项,《行政诉讼法》第29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本题中,宋某亲戚与被诉的扣留行为并不存在法律上利害关系,因此其不能成为本案的第三人。

  • 第12题:

    单选题
    张某和薛某均为甲县人,双方在乙县登记结婚,后薛某在丙县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张某将户口迁到丁县。一年后张某欲起诉与尚在丙县服刑的薛某离婚,对此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

    甲县法院

    B

    乙县法院

    C

    丙县法院

    D

    丁县法院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甲市居民陈某在乙市出差期间被乙市公安局误认为盲流收容遣送至丙市。乙市地方性法规规定,对收容遣送不服提起诉讼的人须先申请行政复议。陈某决定向甲市法院起诉,甲市法院应( )。

    A.受理此案

    B.裁定不予受理并告知陈某先向乙市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C.移送乙市法院管辖

    D.移送丙市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A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故选A。

  • 第14题:

    林某不服甲县环保局的处罚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甲县法院以超过起诉期限为由裁定不予受理。林某向乙市中级法院上诉,乙市中级法院经审理发现林某的起诉并未超过起诉期限,符合行政诉讼起诉条件。乙市中级法院应如何处理?

    A.判决撤销甲县法院的裁定

    B.自行受理此案

    C.指令乙市丙县法院依法受理此案

    D.指令甲县法院依法立案受理


    正确答案:D

  • 第15题:

    2008年7月,家住a省的王大明因债务 纠纷,将家住b省甲县的张小鹏诉至甲县法院,该 法院受理了此案。2008年8月,经政府正式批准, 张小鹏居住的甲县所属区域划归乙县管辖。甲县 法院以管辖区域变化对该案不再具有管辖权为由, 将该案移送至乙县法院。乙县法院则根据管辖恒 定原则,将案件送还至甲县法院。下列哪些说法是 错误的?( )
    a.乙县法院对该案有管辖权,不应再移送管辖
    3.甲县法院对该案有管辖权,不应移送管辖
    c.虽乙县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但不得将该案 送还甲县法院
    d.乙县法院应当与甲县法院协商解决管辖问题


    答案:A,D
    解析:
    。根据管辖恒定原则乙县法院无管辖权,故D项错;根据《民亊诉讼法》第36条的规定,受送人民 法院发现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报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故D项错误。

  • 第16题:

    2008年7月,家住A省的陈大因赡养费纠纷,将家住B省甲县的儿子陈小诉至甲县法院,该法院受理了此案。2008年8月,经政府正式批准,陈小居住的甲县所属区域划归乙县管辖。甲县法院以管辖区域变化对该案不再具有管辖权为由,将该案移送至乙县法院。乙县法院则根据管辖恒定原则,将案件送还至甲县法院。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乙县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
    B:甲县法院的移送管辖是错误的
    C:乙县法院不得将该案送还甲县法院
    D:甲县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

    答案:A,B,C
    解析:
    【考点】移送管辖;管辖恒定【详解】《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民诉意见》第34条规定,案件受理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的影响。第35条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不得以行政区域变更为由,将案件移送给变更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本题中,甲县法院作为对案件享有管辖权的法院,不得以管辖区域变化为由将案件移送给变更后有管辖权的乙县法院,否则即违反了管辖恒定原则。管辖恒定原则是指确定案件的管辖权,以起诉时为标准,起诉时对案件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不因确定管辖的事实在诉讼过程中发生变化而影响其管辖权。故甲县法院对本案享有管辖权,乙县法院则没有管辖权,A项说法正确,应选,D项说法错误,不应选。甲县法院依管辖恒定原则不应将案件移送给乙县法院,B项说法正确,应选。乙县法院在接受移送之后,认为不属于本院管辖,应当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而不能再将其送还至甲县法院,故C项说法正确,应选。本题正确答案为ABC。

  • 第17题:

    甲县法院受理居住在乙县的成某诉居住在甲县的罗某借款纠纷案。诉讼过程中,成某出差归途所乘航班失踪,经全力寻找仍无成某生存的任何信息,主管方宣布机上乘客不可能生还,成妻遂向乙县法院申请宣告成某死亡。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乙县法院应当将宣告死亡案移送至甲县法院审理

    B.借款纠纷案与宣告死亡案应当合并审理

    C.甲县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D.甲县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


    答案:C
    解析:
    选项A错误。《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二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死亡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据此可知,宣告成某死亡一案应由乙县基层人民法院审理。选项B错误。《民诉解释》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基于同一事实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分别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本案中的借款纠纷与宣告死亡案件并非基于同一事实发生的纠纷,且当事人分别向不同的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不可以合并审理。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民诉解释》第五十五条规定,在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裁定中止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通知继承人作为当事人承担诉讼,被继承人已经进行的诉讼行为对承担诉讼的继承人有效。据此可知,甲县法院应裁定中止诉讼,而非终结诉讼。

  • 第18题:

    甲市A县的张三与李四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标的物是李四在乙市B县的祖传住宅一套。房屋交付并在房产部门完成变更登记手续后,张三尚欠李四60万元购房款,李四到甲市A县人民法院起诉张三索要购房款。甲市A县法院受理此案后,认为本院无管辖权将此案移送到乙市B县人民法院。乙市B县人民法院正准备开庭审理此案,该省发生行政区划变更,乙市B县被划归丙市C县。关于本案管辖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

    A.A县法院不应该将案件移送给B县法院
    B.A县法院将案件移送给B县法院符合法律规定
    C.B县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C县法院
    D.B县法院无须将案件移送C县法院

    答案:B,C
    解析:
    房屋买卖合同,不是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所以不是专属管辖,所以由合同履行地(乙市B县)和被告住所地(甲市A县)法院管辖。A县有管辖权,所以不能移送。A正确、B错误。根据管辖恒定原则,所以不能移送给C县法院。C错误、D正确。

  • 第19题:

    甲县宋某到乙县访亲,因醉酒被乙县公安局扣留24小时。宋某认为乙县公安局的行为违法,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扣留宋某的行为为行政处罚
    B:甲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C:乙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D:宋某的亲戚为本案的第三人

    答案:B,C
    解析:
    【考点】行政强制措施;行政诉讼的管辖;行政诉讼第三人【详解】对醉酒的人进行约束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而非行政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5条规定,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故A选项错误。其实这里的“扣留”一词是不确定的法律表述,《海关法》第6条规定了经关长批准可以对走私嫌疑人“扣留”24~48小时的行政强制措施,本题语境下的扣留即为上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5条的约束至酒醒。依据《行政诉讼法》第27条,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本案中宋某的亲戚与本案并无利害关系,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故D选项错误。依据《行政诉讼法》第18条,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B项是原告所在地,C项是被告所在地,两者都有管辖权。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BC。

  • 第20题:

    王某为甲县人,经常居住地为乙县。一日王某到丙县某钢厂去拉货,后丙县某钢厂怀疑王某在拉货的同时,将该钢厂的钢材偷拉走,遂向丙县公安局报案,丙县公安局对王某作出扣押王某的车辆同时拘留15天的决定。王某对此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 A、王某只能向甲县法院提起诉讼
    • B、王某只能向动县法院提起诉讼
    • C、王某只能向丙县法院提起诉讼
    • D、王可以选择向甲县、乙县、丙县三县任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A,B

  • 第21题:

    2008年7月,家住A省的王大明因债务纠纷,将家住B省甲县的张小鹏诉至甲县法院,该法院受理了此案。2008年8月,经政府正式批准,张小鹏居住的甲县所属区域划归乙县管辖。甲县法院以管辖区域变化对该案不再具有管辖权为由,将该案移送至乙县法院。乙县法院则根据管辖恒定原则,将案件送还至甲县法院。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乙县法院对该案有管辖权,不应再移送管辖
    • B、甲县法院对该案有管辖权,不应移送管辖
    • C、虽乙县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但不得将该案送还甲县法院
    • D、乙县法院应当与甲县法院协商解决管辖问题

    正确答案:A,D

  • 第22题:

    多选题
    2011年7月,甲县人民法院受理了家住乙县的李老汉诉家住甲县儿子李小的赡养费纠纷。2011年8月,李小居住的乡镇划归丙县管辖。甲县人民法院以管辖区域变化对该案不再具有管辖权为由,将该案移送至丙县法院。丙县法院则根据管辖恒定原则,将案件送还至甲县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甲、丙县对该案都有管辖权

    B

    丙县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

    C

    甲县法院的移送管辖是错误的

    D

    丙县法院不得将该案送还甲县法院

    E

    甲县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 E,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甲县居民刘某与乙县大江房地产公司在丙县售房处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购买大江公司在丁县所建住房1套。双方约定合同发生纠纷后,可以向甲县法院或者丙县法院起诉。后因房屋面积发生争议,刘某欲向法院起诉。下列关于管辖权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2006年真题]
    A

    甲县和丙县法院有管辖权

    B

    只有丁县法院有管辖权

    C

    乙县和丁县法院有管辖权

    D

    丙县和丁县法院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 B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3条,专属管辖的案件主要包括不动产纠纷、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和继承遗产纠纷。《民诉解释》第28条第1款规定,民事诉讼法第33条第1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本题中,二者因房屋面积发生争议,应理解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不属于不动产纠纷,因此不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定,应按照当事人约定处理,因此,甲县和丙县法院有管辖权。
    【说明】原司法部答案为B,因法律修改,现答案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