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二人因感情不和多年,最终离婚.离婚后不久,乙死亡,留下遗嘱,将其全部遗产留给其与甲所生的8岁的独生子,并且指定自己的姐姐作为女儿的监护人,声明绝对不许甲为其监护人.甲向法院起诉,要求作为女儿的监护人,扶养女儿,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接受甲的请求
B.驳回甲的请求,指定女孩的祖父母为监护人
C.驳回甲的请求,指定第三人为监护人
D.驳回甲的请求,指定乙的姐姐为监护人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多选题】甲自书遗嘱将所有遗产全部留给长子乙,并明确次子丙不能继承。乙与丁婚后育有一女戊、一子己。后乙、丁遇车祸,死亡先后时间不能确定。甲悲痛成疾,不久去世。丁母健在。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甲、戊、己有权继承乙的遗产
B.丁母有权转继承乙的遗产
C.戊、己、丁母有权继承丁的遗产
D.戊和己有权代位继承甲的遗产
第4题:
第5题: